父母去世註銷戶口了,但宅基地與土地還沒有確權,怎樣繼承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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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於居住建房,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農民集體成員所有,屬於農用的建設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即,宅基地所有權歸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農民朋友擁有的是使用權。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只有在本村村民內部流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不得抵押。使用權不等於所有權,那麼,村裡宅基地是否可以繼承?法律如何規定的?今天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就此問題解答。 依據《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從物權法規定之中,我們不難看出,宅基地作為使用權,而建造房屋為所有權,依據《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其中就包括公民的房屋。那麼,使用權與所有權、宅基地與房屋就此出現了衝突,宅基地與房屋是不可剝離的,依據繼承法房屋可以繼承,房屋與宅基地又不可剝離。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即一戶一宅,說明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並非以個人為單位享有使用權。那麼,說明同屬一戶,在法律上宅基地繼承是受法律保護的,是可以繼承的。那麼,屬於非本村村民農業戶口是否還擁有繼承使用權呢? 依據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嚴格規範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 因此,個人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在其死亡時遺留下來作為遺產可以繼承的。房屋繼承後,宅基地作為使用權也一併繼承,並且已經農轉非的非本村村民一樣享受繼承權。假如房屋滅失掉,宅基地使用權隨著滅失,本村經濟組織有權收回宅基地。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


題主的這個問題是宅基地和土地的繼承問題。

凡塵觀生活說說個人觀點。

農村宅基地、農村土地都是集體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本集體內成員依法獲得宅基地的資格權和使用權;依法獲得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土地的經營權可以流轉。

首先說說土地經營權的繼承問題。

農村土地經營權實行有償流轉。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4年11月印發的《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精神。農村土地經營權實行有償流轉。它基本上包括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退包、繼承、抵押八種流轉形式。其中,繼承就是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死亡,該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承包合同由繼承人繼續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

因此,你們的父母去世後,父母名下的土地,你們能繼承父母土地的使用權。這在農村土地確權的時候,就會確權到你們名下。

其次說說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的問題。

農村宅基地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中,也將實行“三權分置”,即,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其中,農戶資格權也可以繼承,資格權繼承以後使用權也隨其而至。在還沒有實行宅基地"三權分置"以前,農村宅基地依然按照現行的一戶一宅政策執行。農村宅基地審批時,審批表上就有家庭人口數和姓名,宅基證上也有人口數。上面所列人員都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是一戶一宅。所以,父母去世以後,只要審批時有你們的名字,那就繼續使用。在宅基地確權或者農村不動產登記的時候,就會確權或者登記到到上面當初有的人姓名上。

以上就是凡塵觀生活的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網友們。你的看法呢?

我是凡塵觀生活。謝謝!再見!


凡塵觀生活


首先來說,宅基地和土地不存在繼承。宅基地和土地是國家對農民的優惠政策。那麼父母去世,父母戶口註銷了,父母名下的宅基地和土地如何確權呢?

一,土地的確權:土地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給農民的,如果說你和父母還是一個戶口本的話,就是和父母還沒有分戶的情況下,父母去世後,土地由你繼續承包耕種,直到再次重新分地,你父母的土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現在土地確權可以確權在你的名下。

二,宅基地確權:如果你是獨子的話,父母去世後,你如果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可以把父母的宅基地確權在你的名下。

宅基地的申請條件:

1,必須是農村戶口。

2,自己沒有宅基地孩子居住的宅基地的面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宅基地的標準面積,都可以申請宅基地。

3,孩子結婚想建房沒有地方建房的 ,可以申請宅基地。

不能申請宅基地條件:

1,一戶多宅,不能申請宅基地。

2,曾經轉讓過宅基地的,不能再次申請宅基地。

根據上面申請宅基地的條件,如果你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話,可以找大隊把宅基地確權在你的名下。

三,如果說,你不是獨子,還有其他兄弟姐妹,父母已經和你們的戶口分開,也就是你們都是獨立的戶口本的話,父母去世後,宅基地上的房屋你們可以繼承,宅基地不能確權。房屋倒塌,自然消亡後,宅基地會由村集體收回。土地在你的父母去世後,土地也會被村集體收回,不能確權。


幽默梅花


你和父母是同一戶口內的家庭成員,父母去世後,你是戶主,他們遺留的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等,一切都應確權在你的頭上,反之,父母為另戶單獨生活,且土地在二輪延包時分戶分包的,戶下現在沒有其它的,應有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收回,民主討論安排。


識貨2


你是農村戶口那就有義務盡父母的繼承權和債務,土地承包三十年接著延包三十年,要是你想耕種那就村組理順應當給,給你繼續延包到下一輪期滿。宅基地跟承包地不一樣:-有區別宅基地沒有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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