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戶口的人能夠繼承土地和宅基地嗎?

小張149918177


不是,只有使用權!法律依據如下: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於居住建房,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農民集體成員所有,屬於農用的建設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即,宅基地所有權歸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農民朋友擁有的是使用權。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只有在本村村民內部流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不得抵押。使用權不等於所有權,那麼,村裡宅基地是否可以繼承?法律如何規定的?今天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就此問題解答。

依據《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從物權法規定之中,我們不難看出,宅基地作為使用權,而建造房屋為所有權,依據《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其中就包括公民的房屋。那麼,使用權與所有權、宅基地與房屋就此出現了衝突,宅基地與房屋是不可剝離的,依據繼承法房屋可以繼承,房屋與宅基地又不可剝離。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即一戶一宅,說明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並非以個人為單位享有使用權。那麼,說明同屬一戶,在法律上宅基地繼承是受法律保護的,是可以繼承的。那麼,屬於非本村村民農業戶口是否還擁有繼承使用權呢?

依據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嚴格規範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

因此,個人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在其死亡時遺留下來作為遺產可以繼承的。房屋繼承後,宅基地作為使用權也一併繼承,並且已經農轉非的非本村村民一樣享受繼承權。假如房屋滅失掉,宅基地使用權隨著滅失,本村經濟組織有權收回宅基地。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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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所言土地,應該理解為承包的耕地,不知對否?下面小編試從宅基地和承包地兩方面解答。

一、宅基地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根據上述規定,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村居民只有使用權。由於宅基地不屬於私人財產,因此不可以直接繼承。但是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若干規定》第四十九條,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就宅基地而言,城鎮戶口居民可以通過繼承房屋取得使用權。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

依照第二十四條規定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依據上述規定,非農業戶口人員不能繼承宅基地,可以通過繼承地上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承包期內,可以通過繼承取得經營權,但是由於土地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因此通過繼承取得的承包經營權應該在承包期結束後退還給村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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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農業戶口的人能繼承土地和宅基地嗎?

這需要從兩個方面來講,一個是繼承宅基地,二個是繼承土地。


(1)宅基地繼承

從現在的法規規定,宅基地屬於集體,不屬於個人。現實中宅基地和承包土地一樣都分配給“農戶”。所以本身與繼承沒多大關係。

但宅基地和土地有所不同的是,宅基地雖然不能繼承,但依據“地隨房走”政策。只要繼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子,那麼宅基地還是可以繼續被使用的,不過房屋是不能修建,擴建翻新的。

注意事項:因為宅基地侷限性只對本集體成員開放。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

(2)土地繼承


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發》第三十一條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繼承。除林地和通過招標等方式承包的土地外,其它土地承包的承包權不得繼承。

對於承包土地,今年土地承包確權是以戶為單位的,戶裡的每個人都是承包經營權人,只要戶裡還有人,土地就會由戶口人員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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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所屬權歸集體所有(這個初中生都知道)。你父母所有的宅基地只是擁有使用權。他們離世使用權就結束了。但是,宅基地上的建築屬私人財產,可被繼承。城裡的商品房也一樣,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當然不能被繼承。只是建築物是私人財產,可被繼承。

舉個栗子說明下:好比我是國家或者村集體,我把“房子”(代表實際中的土地)租給你70年,你自己買了些“傢俱”(代表實際中的房屋)搬進去。你離世了之後,“傢俱”可以傳給你下一代。我的“房子”肯定不能給你。

像你這種情況,如果你本人屬於村集體,可以向村委會申請宅基地,不過能不能申請成功就說不好了。

回答律師李井瑞


蓑笠翁獨釣寒江雪


每個地方政策都不一樣,只是看你們地方,你們地方政策是怎麼處理的?要是土地沒有拿如集體還是可以的,因為你的戶口沒有遷過去嗎?你原來在哪裡的呀?還是在哪裡?要是你戶口已經遷到西安或者別的地方,這樣又回來啦,就麻煩了,但是還是能回來的,企到政府部門去辦理一下。手續遷移回來,這樣只是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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