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愛情觀是什麼樣的,你認同嗎?

y誒呀


說到愛情,每個人的愛情真的是很難以說清楚,像徐志摩的愛情我們會發現,徐志摩所仙家有妻子,然後他又喜歡林徽因,最終卻和陸小曼結合到了一起,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於徐志摩對於美的追求並沒有,一絲放棄。


很多時候,我們會覺得,用人性去考量一個,人的話,其實是很殘酷的,但是如果說我們能從另外一方面去解讀人的話,我們就會發現,像徐志摩這樣的人雖然說,他對於追求愛情品質的追求,大於對女人的追求,更多的是他對於美的一種發現,像徐志摩,其實就是這樣的他,對於愛情的追求,並不考慮對方的身份以及對方身份所能帶來的一些外在的影響,所以他更加的主動和更加的果敢。所以他的愛情並不一定會讓所有的人都認可,但是無疑,他對於愛情的追求其實更加主動。


舊朋友7907


什麼是愛情?是個永遠回答不清楚的問題的,簡單的說,就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相互喜歡,並想與對方結婚一起生活的情感。拋開想與對方結婚的前提,愛情就不存在了。但對於個人來說,對異性產生單相思,是不是愛情,恐怕很難界定。所以,愛情觀永遠不是一個獨立的問題,他是與婚姻觀相密相聯繫的。但是,愛情與婚姻又有所不同,不是所有的愛情都能走向婚姻,也不是所有婚姻裡都有愛情。《紅樓夢》裡的賈寶玉與林黛玉有愛情,但沒有走向婚姻;與薛寶釵之間走向了婚姻,卻沒有所謂的愛情。儘管如此,愛情目的應該是走向婚姻,有句俗語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這話是有點道理的。但是,現在,這種說法逐漸被社會所拋棄了。

說到愛情與婚姻,一個無法繞開的話題,就是性。也就是所謂的性道德。愛情婚姻與性道德,是既緊密聯繫,又有分別的三個方面。這個三方面的關係,是隨著時代的發展,互為消長的。中國人在進入現代社會之前,在男女關係中,注重的婚姻這種社會關係,而不是反映個人情感的愛情。賈寶玉與林黛玉成不了夫妻,就是這種原因。婚姻是與生活相聯繫的。它又必須考慮物質基礎,考慮傳宗接代等現實問題。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中,在性道德方面,是有某種禁慾主義特徵的,這一點,與歐洲中世紀有相似之處。進入現代社會之後,在婚姻與愛情的關係中,愛情的成分大大上升了。我們且不以抽象的愛情概念來說事,在婚姻中,當事人雙方的意願,得到了社會的極大尊重。而且在對待性的問題上,雖然還有道德的約束,但其標準與傳統已大不相同,個體的價值,得到了社會的尊重。

這個問題問的是徐志摩的愛情觀,上面這些似乎與主題無關。其實不然。我們現在婚姻與愛情以及性道德的標準之所以形成今天這樣的轉化,與徐志摩這些思想先驅身體力行的倡導是分不開的。也就是說,從舊時代到新時代婚姻觀愛的轉變,愛情的被重視,性道德的進步,都有徐志摩們這些思想先驅的貢獻。

徐志摩的愛情觀倒底是什麼?恐怕一句兩句話也說不清楚。從他的行為中,能夠看出一些特點,比如,愛了,就大膽的去追求。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這種對待愛情的態度,當然是積極的。但是,因為愛情與婚姻是緊密相聯的。所以,徐志摩在追求愛情有時候,是傷害到了婚姻,以及婚姻中的人的。在徐志摩的那個時候,他們可以用一個高大上的理由搞定,這就是封建包辦婚姻。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既然不道德就應該解除。這個理由當然是有道理的。包辦的婚姻,被強迫的婚姻,解除掉,是歷史的進步,社會的發展。但在今天,包辦婚姻這個理由,基本上不太成立了,婚姻中雖然也會有父母等的意見,但強迫的情況,基本沒有了。

這個愛情觀,可以進一步推論之,我愛你的時候,是有愛情的,如果我不愛了,那麼,之前因愛結成的婚姻也就不道德了。這種愛情觀走向極端的一個負面作用是,會造成婚姻的極度不穩定,而婚姻的不穩定,離婚率的大幅度攀升,必然會造成一些社會問題。這是其負面影響。

在徐志摩的時代,他的行為和觀念,是絕對具有進步意義的。徐的離婚雖然傷害到了被動的張幼儀,但是那個時代被不合理婚姻束縛的女性,想要離婚,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徐志摩這種觀念以及以婚姻現實中的身體力行,是有石破天驚的思想解放與個體示範意義的。當然,做為思想先驅,這是一批社會精英分子一起行動,而不是途徐志摩的個人行為。與之有同樣表現的還有郁達夫,徐悲鴻等等。徐志摩不過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個。當徐志摩在上世紀二十年代登報離婚的時候,中國人是沒有離婚概念的,有的是休妻。所以,直到徐志摩離婚之後的二三十年之後,才有了小二黑結婚,四五四年之後,才有了李二嫂改嫁。到《李二嫂改嫁》被搬上銀幕之後,才出現了大量反抗不合理婚姻的離婚案例出現。但是,這時的離婚,反抗的還是舊的婚姻制度,沒有在婚姻中體現出個性主義的因素,直到本世紀初之後,近十年來,離婚率的大規模上長升,才在婚姻中,體現出純粹的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的傾向。這時候人們對婚姻關係的處理上所體現出的思想高度,才達到了當初徐志摩離婚時的思想高度。當大多數人在婚姻關係中,接受這種思想的時候,說明這種思想已經接近過時了。所以思想觀念永遠在不斷的更新之中。

徐志摩的愛情觀念,不是無端產生的,它的背後是有世界觀與價值觀的支撐,其思想的產生是有來源的。他的思想就來源於上世界著名思想家羅素。

徐志摩是富家子弟。天資聰明後來到美國留學,由於富家子弟沒有後顧之憂,留學的時候,便沒有太大的功利目的,自己對什麼感興趣就可以學什麼。他在美國的時候,接觸到了羅素的思想,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於是,便跑到歐洲去找羅素。後來,他的思想,受到了羅素的極大影響。羅素是著名思想家,在多個領域有所建樹。他有本名著《婚姻的革命》,對愛情,婚姻制度,以及性道德方面,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徐志摩的愛情觀,受羅素的影響很大。他在歐洲遇到林徽因,便立既和張幼儀離婚,是和接受羅素思想的影響有直接關係的。這本書1988在中國出版,對中國人新的婚姻觀念的建立,以及從傳統的性禁忌與性道德中解脫出來,產生了很大的作用。

一種思想觀念,有積極的方面,必也有不好的一面。當婚姻愛情中完全充斥個性主義的個人感受為標準的時候,婚姻便從傳統的對個性的壓抑,走向個性的過分張揚。而婚姻與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只有在雙方的個性都能得到釋放的情況下,才可以維持,婚姻道德,所做的工作,就是維持這種平衡。

徐志摩雖然在婚姻與愛情上做了思想的先驅,可是,他自己的婚姻與愛情生活徒具美麗的外表,並不如想像的那般美好。造成這個的原因,也是與他思想的超前有關。所有走在時代前列的人,註定是孤獨的。他的離婚,本質上就是與當時婚姻制度的搏鬥。在這個搏鬥的過程中,他傷害了無辜的張幼儀,同時也傷害了自己。自己也付出了代價。在面對同一問題的時候,林徽因的做法就比他聰明的多。她同樣的持現代婚姻觀念,但是,她對傳統的婚姻觀念是持屏棄的態度,而非鬥爭的態度。同是,她對傳統的婚姻道德保持了很大程度的尊重。這就是林徽因在愛情與婚姻上都能享受平常的幸福,而徐志摩感情生活始終波闌波壯闊的原因。

今天的時代,已經不是徐志摩的時代。徐志摩當所付出巨大代價所倡導的婚姻觀念,在今天已經是很平常的了。今天我們說起徐志摩的時候,如果僅僅是覺得像他那樣,想和誰戀愛就和誰戀愛,想和誰上床,就和誰。以戀愛為藉口,把婚姻當兒戲,那是根本沒有讀懂徐志摩。


七月流火140400643


關於愛情的獨白,詩人徐志摩的觀點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徐志摩,浙江海寧市人,1897年1月出生。

我非常贊同他的觀點,對於愛情,他不虛張聲勢,也不忽隱忽現。“人心若時初相見”這樣短短的一句話,飽含了人與人之間最簡單也最潤洽的相處之道。他是這樣的男子,恍若斷崖獨坐凝望藍色大海的心平如鏡。對愛情,緣來1則聚,緣去則散。熟悉無常,接受無常。桃紅李白,色澤各異,誰也不自卑,各有各的風采。有一種順其自然的灑脫。

康橋,培養了徐志摩的學識,理想,情操,被徐志摩視為“難得的知己”,“生命的泉源”,“精神依戀之鄉”徐志摩為康橋寫了多篇詩文,激情盪漾,神思飛揚讓我們體驗到一種超凡脫俗的美。

愛一個人,而那個人也正好愛你,這是多麼的難?陸小曼,她豐富了徐志摩的想象,讓他的靈感充滿了整個明亮的過程。他給世界打開了一扇窗,窗裡有一個美麗的女子。


徐志摩的浪漫詩歌,才情風流,趣事逸聞,播散流傳。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乘飛機在濟南遇難。珍惜我們活著的每一天,因為我們會死很久。


王海兒111


不認同。

作為個人,所有具有社會性的行為都應該遵循相應原則,而這裡的相應的原則則是不影響別人,即使你是社會名流,也應該以大眾共同的價值取向來衡量自己。

他對愛情的追求,是值得尊敬的。但是對別人造成的困擾卻是極其惡劣的。


天氣不好就在家歇著


謝謝!徐志摩的愛情觀應該是:“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的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對於這種觀念,應該是蘿蔔白菜,各有所愛吧,不能單純地說認同或不認同。


胡楊朽木


用白話來說,就是愛誰睡誰,愛在當下,只在乎曾經擁有。

這樣的路子,哪個男人不竊喜啊。不過,哪就得同意女人也一樣有這個權利。

這就是現在80/90後的婚戀觀,你說對不對?認不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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