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經典名著《 論 語 》第十四 篇 憲問篇 (7-12章)

中華經典名著《 論 語 》第十四 篇 憲問篇 (7-12章)

《論語》由孔子弟子及再傳弟子編寫而成,至戰國前期成書。主要記錄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較為集中地反映了孔子的思想,是儒家學派的經典著作之一。以語錄體為主,敘事體為輔,集中體現了孔子的政治主張、倫理思想、道德觀念及教育原則等。與《大學》《中庸》《孟子》並稱“四書”,與《詩經》等“五經”,總稱“四書五經”。全書共20章、492篇,首創 “語錄體” 。是中國現代傳揚並學習的古代著作之一。

中華經典名著《 論 語 》第十四 篇 憲問篇 (7-12章)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0日):即孔丘,字仲尼,出生於魯國陬邑(今山東省濟寧市曲阜市尼山鎮境內),東周春秋末期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開創了私人講學的風氣,是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其儒家思想對中國和世界都有深遠的影響。

中華經典名著《 論 語 》第十四 篇 憲問篇 (7-12章)

篇簡介一覽:

憲問第十四

(主要記錄孔子和其弟子論修身為人之道,以及對古人的評價)

中華經典名著《 論 語 》第十四 篇 憲問篇 (7-12章)

本篇共計44篇。其中著名文句有:“見危授命,見利思義”;“君子上達,小人下達”;“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君子思不出其位”;“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修己以安百姓”;“仁者不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這一篇中所包括的主要內容有:作為君子必須具備的某些品德;孔子對當時社會上的各種現象所發表的評論;孔子提出“見利思義”的義利觀等。

第十四篇 憲問篇 ( 7 - 12 章)

【原文】

14·7 子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

【譯文】

孔子說:“愛他,能不為他操勞嗎?忠於他,能不對他勸告嗎?”

【原文】

14·8 子曰:“為命(1),裨諶(2)草創之,世叔(3)討論之,行人(4)子羽(5)修飾之,東里(6)子產潤色之。”

【註釋】

(1)命:指國家的政令。

(2)裨諶:音pi; chén,人名,鄭國的大夫。

(3)世叔:即子太叔,名遊吉,鄭國的大夫。子產死後,繼子產為鄭國宰相。

(4)行人:官名,掌管朝覲聘問,即外交 事務。

(5)子羽:鄭國大夫公孫揮的字。

(6)東里:地名,鄭國大夫子產居住的地方。

【譯文】

孔子說:“鄭國發表的公文,都是由裨諶起草的,世叔提出意見,外交 官子羽加以修飾,由子產作最後修改潤色。”

【原文】

14·9 或問子產。子曰:“惠人也。”

問子西(1)。曰:“彼哉!彼哉!”

問管仲。曰:“人也(2)。奪伯氏(3)駢邑(4)三百,飯疏食,沒齒(5)無怨言。”

【註釋】

(1)子西:這裡的子西指楚國的令尹,名申。

(2)人也:即此人也。

(3)伯氏:齊國的大夫。

(4)駢pian邑:地名,伯氏的采邑。

(5)沒齒:終身。

【譯文】

有人問孔子子產是個怎樣的人。孔子說:“是個有恩惠於人的人。”

又問子西。孔子說:“他呀!他呀!”

又問管仲。孔子說:“他是個有才幹的人,他把伯氏駢邑的三百家奪走,使伯氏終生吃粗茶淡飯,直到老死也沒有怨言。”

【原文】

14·10 子曰:“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

【譯文】

孔子說:“貧窮而能夠沒有怨恨是很難做到的,富裕而不驕傲是容易做到的。”

【原文】

14·11 子曰:“孟公綽(1)為趙,魏老(2)則優(3),不可以為滕,薛(4)大夫。”

【註釋】

(1)孟公綽:魯國大夫,屬於孟孫氏家族。

(2)老:這裡指古代大夫的家臣。

(3)優:有餘。

(4)滕薛:滕,諸侯國家,在今山東滕縣。薛,諸侯國家,在今山東滕縣東南一帶。

【譯文】

孔子說:“孟公綽若去做晉國越氏、魏氏的家臣,是才力有餘的,但不能做滕、薛這樣小國的大夫。”

【原文】

14·12 子路問成人 (1)。子曰:“若臧武仲(2)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3)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曰:“今之成人 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4)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 矣。”

【註釋】

(1)成人 :人格完備的完人。

(2)臧武仲:魯國大夫臧孫紇。

(3)卞莊子:魯國卞邑大夫。

(4)久要:長久處於窮困中。

【譯文】

子路問怎樣做才是一個完美的人。孔子說:“如果具有臧武仲的智慧,孟公綽的剋制,卞莊子的勇敢,冉求那樣多才多藝,再用禮樂加以修飾,也就可以算是一個完人了。”孔子又說:“現在的完人何必一定要這樣呢?見到財利想到義的要求,遇到危險能獻出生命,長久處於窮困還不忘平日的諾言,這樣也可以成為一位完美的人。”

【評析】

本章談人格完善的問題。孔子認為,具備完善人格的人,應當富有智慧、剋制、勇敢、多才多藝和禮樂修飾。談到這裡,孔子還認為,有完善人格的人,應當做到在見利見危和久居貧困的時候,能夠思義、授命、不忘平生之言,這樣做就符合於義。尤其是本章提出“見利思義”的主張,即遇到有利可圖的事情,要考慮是否符合義,不義則不為。這句話對後世產生了極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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