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三則

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

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唐志成等五人

日前,玄武區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唐志成、雷友日、唐春江、唐惠雄、黃雙成。

2018年3月初,犯罪嫌疑人唐志成夥同雷友日、唐春江、唐惠雄、黃雙城經預謀、分工,併購入作案的網絡設備、軟件及微信號。虛構微信虛擬身份,向被害人編造虛假事實博取同情,許諾以十倍返還錢款方式,騙被害人轉賬。

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

故意傷害的犯罪嫌疑人趙偉

日前,玄武區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趙偉。

2018年5月2日14時許,犯罪嫌疑人趙偉在玄武區花紅園43號一樓玄武拆遷公司被害人胡某某的辦公室,與其談房屋拆遷補償事宜,期間雙方發生爭執,趙偉動手毆打胡某某,用拳頭擊打其頭面部,用膝蓋頂其頭面部,造成胡某某多處損傷,經法醫鑑定損傷程度輕傷二級。

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

開設賭場的犯罪嫌疑人蘭強、陳思豪、梁明

日前,玄武區院以開設賭場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蘭強、陳思豪、梁明。

2018年2月開始,犯罪嫌疑人蘭強陸續組織陳思豪、梁明等人經預謀、分工,由蘭強招募人員、組建網絡賭場、拉賭客人、操作後臺搶包軟件、給拉手反水,並給其僱傭的人員發放工資;陳思豪參與該犯罪團伙後,在4月13日至29日所開的賭局中負責過建群、發廣告、賠付等工作,共計獲利15000餘元;梁明參與該犯罪團伙後,在4月13日至29日所開設的賭局中負責部分賠付賬號管理,以及賠付工作,自參與該犯罪團伙以來,共獲利人民幣10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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