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億破產重整公開遴選投資人

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王屹)已進入破產重整程序的*ST新億11月16日晚間宣佈,由於公司負債沉重,且嚴重缺乏償債資金,生產經營亦難以維繫,需要通過引入投資人的方式幫助公司籌集償債資金,協助公司完成重整,並在重整後注入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新資產以恢復公司的盈利能力。為保障投資人的引入工作能夠公平、公正、公開,接受各方監督,管理人決定採用公開遴選的方式引入及確定投資人。

今年8月28日,因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江蘇中立信律師事務所向新疆塔城中院申請*ST新億重整。塔城中院認為,上述事實成立,且符合重整條件,於11月7日裁定了其重整申請。重整期間,公司將採取管理人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模式,管理人已於8日啟動對公司財產和營業事務的接管工作。

根據*ST新億財務報告,2013年和2014年公司分別虧損8687.87萬元和15.37億元;2015年前三季度淨利潤為-364.27萬元,淨資產為-14.40億元。

根據*ST新億發佈的遴選文件,為保證公司重整工作能夠順利推進,保證重整計劃能夠得到有效執行,參選人需要在參選文件中提出重整方案,並且滿足四個基本原則:1.公司持續發展的原則;2.最大限度保護債權人利益和股東利益的原則;3.重整方案具有可執行性的原則;4.重整方案易於被各債權組和出資人組接受,易於表決通過。

文件強調,參選人提出的重整方案還必須包括明確的債權清償方案,共有三個部分:一是預計約5500萬元的職工債權、稅款債權及破產費用等優先償還債務的資金安排;二是用於啟動各項重整工作,保證重整工作順利開展而對外借款所形成的共益債務;三是普通債權。

文件還特別強調,由於*ST新億已經嚴重資不抵債,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均已陷入困境。如果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基本無有效資產向債權人進行分配,更無剩餘資產向股東進行分配。為挽救公司,避免破產清算的風險,出資人和債權人應共同努力,共同分擔實現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投資人應在重整方案中明確對公司出資人的權益調整的方式。同時,參選人需要在參選文件中明確對公司的後續經營和發展方案,以使公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良好的盈利能力。

據瞭解,2014年12月23日,當時的*ST國創(*ST新億前身)宣佈,公司第一大股東江蘇帝奧與新疆萬源稀金公司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書》,前者將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向後者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50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9.4%),轉讓價格為1.4億元。萬源稀金在此後發佈的權益變動報告書中透露了“在條件成熟時將利用上市公司平臺對優質資產進行有效整合”的意圖。

資料顯示,萬源稀金成立於2014年12月19日,註冊地位於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新華北路305號,註冊資本為5億元,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為自然人黃偉。經營範圍包括:礦業投資、礦產品銷售、礦業諮詢服務、貨物與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股東有2家,分別為黃偉控股89.41%的新疆萬水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佔比70%)和李旭珍等人控制的新疆柏海股權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2015年4月9日,因籌劃重大事項,*ST國創開始停牌。5月15日公司公告,公司名稱由現“貴州國創能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公司已將註冊地址由“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清雲路乙棟1層”變更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市巴克圖路六合廣場遼塔贛商大廈”。

不過,到了7月23日公司宣佈,由於潛在債務風險較大,停牌期間對潛在債務的解決未達到預期目標,對收購目標公司造成極大的影響。出於謹慎原則,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此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據知情人士透露,*ST新億目前的普通債務主要為其前任董事長周劍雲利用上市公司平臺進行非法集資、違規擔保等事項所形成的大量訴訟官司,金額高達10幾億元。

11月13日,*ST新億已根據《企業破產法》的有關規定啟動了債權申報登記及審查工作。公司特別提示,債權申報截止日期是12月7日。根據遴選文件,參選人應最遲於11月24日中午12點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參選文件,僅有短短7天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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