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父母已經買了一套房子給孩子居住,爲什么女方家裡要求寫上名?

靜聽海棠


謝謝邀請。作為女方父母要求加名,其實也無可厚非,愛情的基礎是物質,女方父母要求男方加名作為自己的女兒婚後的物質保證。(加名就視為贈與,有以後共同處置房產的權益)。但是作為男方父母來講,不一定會同意自己給孩子買的房子加女方名。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就要看你父母的態度和你和女方的感情。其實婚後以你們倆的名義再買一套房也是一個選擇。把握好尺度即可。希望可以幫到你,還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金葵花房產點評),謝謝。


金葵花房產點評


男女是平等的,男方的房子為啥要寫女方的名字呢,除非這個房子女方付一半錢或者掏一半錢才能寫女方的名字,現在很多女方太不要臉,特別是農村,女方憑啥要彩禮,憑啥讓男方買房,買車,難道女方就不能買房,買車嗎,如果女方費得要,那就都不取,讓她們臭死,爛死在家中,如果女方父母也參與要求,那也讓她父母一塊臭死,爛死在家中。


手機用戶53394445832


寫一個人名字是個人財產,寫兩個人名字,視為贈送一半給對方。

這樣的話你們兩方坐在一起把介紹人也叫出來一起說清楚就好,不要讓每個人為難。當然你們男方也應該說清楚原因。這個你們男方就得主動一點去說。不然就這樣你們結了婚父母心裡也是不好受的。只是介意喔


八哥情感


謝邀。這個你就應該多瞭解一下2017年新婚姻法。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即使離婚後依然歸個人所有,而不是雙方。男方父母即使心裡有一萬個不願意在房子上籤上女方名字,但為了孩子就勉為其難。畢竟也是倆老辛辛苦苦仔下來的。介紹人為難,那應該把雙方父母叫出來,坐下來好好聊聊


家有兒女初長成007


沒辦法,現實壓倒愛情!單純相愛的年輕人相愛時不會再乎這些,但是有經驗的父母會知道物質也是很重要的,雙方的父母都是為了自己的子女,是無可厚非的,我自己的孩子將來的利益能受保障,只要本意不是想騙財,其實加上也無所謂,相反,還能約束夫妻雙方的行為,對婚姻還是有一定的好處。只要以後過的好,加上和不加都是你們的,也就無所謂了。祝你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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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這種事情很難說誰對誰錯,舉個我身邊的例子。三四年前吧,我侄女結婚,男方家婚房備的早,付了首付大概二十幾萬,餘下為貸款,我嫂子說好陪嫁所有電器,一輛車,加起來也有二十萬,要求加強孩子的名字,男方家不同意,鬧的不太愉快,後來男方家親戚做的男方父母工作加了名字,男方父母也放下了芥蒂。現在生的小孩都兩歲了,日子過的很好,有想法要二胎呢。多溝通吧。


攜雨1


如果我是男方父母不會同意,如果是女方父母不會要求加女兒名,因為現在的社會太複雜,離婚的又多,誰敢保證小倆口能一輩子到老,這種情況離婚的話,女方要分走一半的家產;男方捨得嗎?女方好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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