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要「防火防盜防閨蜜」?有現實意義嗎?

凡情心



一、閨蜜在你的情感世界裡不是‘電燈泡’,而是軍事。

  為此,當很多女人在熱戀或結婚後,不想因為收穫了愛情而放棄友情,這時,會將和男友(丈夫)的生活變成拉著閨蜜一起的三人行。當你和男友(丈夫)發生爭執時,閨蜜總會以“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的姿態為你們調和,久而久之,你男友(丈夫)會覺得你閨蜜是一個通情達理的女人,如果,你閨蜜再有幾分姿色且你男友也算優秀,很有可能倒戈成你男友將情感轉移到你閨蜜身上。

  警示:愛情是非常奇妙的化學反應,對於任何女人來說,都不要讓閨蜜過多的出現在你和男友(丈夫)的二人世界中,因為三個人一起的玩耍,到最後很有可能演變成你做紅娘,眼睜睜看著男友(丈夫)和你最值得信賴的閨蜜走到一起。



  二、閨蜜是最瞭解你的人。

  你很多有關愛情的秘密都不會和父母說,更不會和男友(丈夫)進行直接溝通,而是將你在感情世界的喜怒哀樂通通倒給閨蜜。特別是當你男友(丈夫)對你足夠好時,你總會帶著一份“顯擺”,將自己的甜蜜情感第一時間分享給閨蜜。這時,閨蜜在給予祝福的同時也會對你的愛情產生嫉妒心理,往往會帶著好奇心去窺探你男友(丈夫)並刻意討好,保不準那天,你閨蜜就會趁你不注意佔領你的床。

  警示:女人的攀比心或嫉妒心一旦實施起來是非常瘋狂的,為此,女人和閨蜜在一起可以講一些你和男友(丈夫)相關的事,但不要將和男友(丈夫)之間的事當做你和閨蜜談話的主題,特別是你的男友(丈夫)足夠優秀的時候,更要在閨蜜面前“閉嘴。


  三、朋友是用來互幫互助的。

  你在生活中難免有求於朋友,朋友也難免有求於你,當你閨蜜的男友(丈夫)有一天不在身邊但有必要的體力活要做的時候,你可以將你的男友(丈夫)暫時奉獻一下,但是,一定是你陪著男友(丈夫)一道去幫閨蜜做事。因為,男女之間的單獨相處再加之感恩情懷的存在很容易出問題,更何況朋友之間很可能存在頻繁的互幫互助,如果你每次都不設防,久而久之,問題必出。

  警示:你的男友(丈夫)是你的專屬品,如果沒有你的存在,他或許根本沒機會認識你的閨蜜,假如你閨蜜柔弱或者有才或者性感或者有錢,很有可能因為你頻繁給男友(丈夫)營造單獨去閨蜜處幫忙的機會讓他們產生感情,所以,女人在懷揣信任的時候,也要懷揣設防。



  四、愛情是兩個人的事,但是很多時候,女人喜歡在和男友(丈夫)發生爭執以後將閨蜜當做自己和男友(丈夫)之間的傳話筒。

  作為情感中間人,閨蜜有的時候為了顧全你們彼此的面子或者說露嘴,無形之中講一些你們的情史或壞話,如此以來,閨蜜不但不能夠很好的充當你們的和事佬,反倒會成為你們情感世界的攪糞棍,如此以來就有點得不償失。假如你閨蜜本身就對你男友(丈夫)虎視眈眈,那麼,此時真是閨蜜拆散你們的大好時機。

  警示:感情是兩個人的事,男人最反感女人將二人世界的事到處宣揚,這樣會讓男人沒面子,與此同時,男人也反感女人拿閨蜜當和事佬。當男女發生爭執時,男人對情感容易產生搖擺,如果此時,你閨蜜很賢惠、耍心機且對你男友(丈夫)有情意,那麼,你有可能從此讓位。為此,聰明的女人絕不能讓閨蜜過多參與感情細節。


西燭添光


感謝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舉個例子吧:今年10月6號男朋友從部隊請假回來,我性格大大咧咧不太注意這些,閨蜜是軟萌喋的類型的,我們一起下午去逛了會,晚上去唱歌,因為特殊情況我沒喝酒,他倆再喝,閨蜜老撒嬌賴酒,閨蜜說想看他穿常服的樣子,第二天他穿了,哪怕我再反對,不惜跟我吵架都沒脫,他說不習慣便裝,雖然吃完飯回去的路上我把他的帽子,外套,襯衣全脫了……從那以後哪怕每次他給我打電話,說話都是閨蜜的語氣

這是偶然吧?

初戀那會發小隔壁一丫頭,一直知道我跟那個男孩在一起,大學分開了,很巧,她倆一個學校,還給男朋友打電話讓照顧發小,結果……完美,去年過年那丫頭帶著我的前男友去家裡了,我跟發小家就隔了一堵牆


孟婆湯有人要嗎


感謝邀請,我想這個問題江歌的案件能給你一個很好的答覆。下面我引用朋友圈的這篇文章為你解答!



2016年上半年,劉鑫與同居的男友發生衝突,感情破裂,被趕出了陳世峰的公寓。


2016年9月份,劉鑫求助江歌,搬進了江歌的公寓。當時江歌的公寓很小,只有一張雙人床,倆人擠在一起。


江歌曾經和媽媽提到過,劉鑫住進去之後,不打掃垃圾,不買日常用品,也不打掃房間,像個公主似的住進去,認為獲得一切幫助都是理所應當的。


2016年10月12號,劉鑫的生日。


瘋狂求複合的陳世峰找到了劉鑫的打工店,送給了劉鑫生日禮物,劉鑫接受了陳世峰的生日禮物,

注意,劉鑫接受了陳世峰的禮物


後來劉鑫和江歌一起出去辦事,陳世峰尾隨劉鑫到打工的地方,並瘋狂地給劉鑫發短信求複合,並且威脅劉鑫:“你要是不答應複合,我就把我們在一起時拍的你的裸照和我們的性愛視頻公佈。”


劉鑫這才感到害怕,於是向江歌求助。


江歌買好餛飩去車站等劉鑫,之後倆人回家,陳世峰尾隨而至。


後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劉鑫躲進屋裡,江歌和陳世峰發生爭吵,陳世峰把江歌連捅十幾刀刺死。


這一過程,至始至終,劉鑫沒有露面。


02


接著是劉鑫在江歌死亡後的所作所為,先是江歌媽媽懷疑女兒被害和陳世峰有關,而陳世峰是劉鑫的前男友,自然,江歌的死也和劉鑫扯上關係了


當時這個新聞很火爆,把劉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而隨後,劉鑫立刻給江歌媽媽發了微信,威脅說,如果再出現江歌的死跟她有關係的新聞,她就停止協助警察。


我是真的無法想象到一個人得無恥到什麼地步,才能赤裸裸地威脅替自己擋刀的朋友的母親,說再扯上自己,就要停止協助警察。

且不說協助警察辦案是一個公民的義務,而且死的還是你的朋友,替你擋刀的朋友!

看到這裡,我相信大家都有了答案,看來有時候閨密也得防啊!真不想過得這麼累,可是那麼多血淋淋的例子擺在眼前,讓人不得不防!


卟瘋卟鬧


避免閨蜜和男朋友非正常接觸是必要的,因為男女思維不同,男生如果看到兄弟的女朋友不錯,他心裡會想我以後也要找一個這樣的。

但是女生如果看到自己閨蜜的男朋友不錯,心裡想的是我就要他!

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為避免和閨蜜產生隔閡以及對男朋友產生不信任感,適當的防患於未然是很有必要的~不然以後有得哭。

雖然說能搶走的愛人便不算愛人,但這個世界誘惑太多,感情一般都是經不起考驗,需要共同經營。當然你既然選擇愛他,就要相信他,不要無端猜疑。

沒有信任的感情最可怕。



這事兒過去兩年了,現在我和我的男票現在感情很穩定,我的閨蜜從我的生活中暫時消失了,最近回顧這些事情,越來越覺得自己傻逼,所以很想分享下我的“心得”,也給傻傻的你們提個醒~

我閨蜜是這樣一個人,長得不錯,身材高挑,性格大大咧咧,東北人,跟不太熟的人都可以開黃腔的水平,為人仗義,心細,你懷疑這世界所有人,都不想懷疑她,說實在的,疏遠她的這段時間有時候我都會懷念我們感情好的時候

跟閨蜜大學同學,到現在8年光陰,我這個人,24k純傻逼,從上學認識他們起,無條件分享周圍所有朋友,但凡我認識的,男孩子,女孩子,玩的好的,我就帶給閨蜜們認識,從此,我身邊的學弟、學長、男閨蜜,全都變成了大家身邊的學弟、學長、男閨蜜,直到有一次,我不在學校,我的閨蜜們把我當時玩的很好的哥們約出去喝酒喝宿醉,我才發現,原來我的朋友早就變成了他們的朋友...whatever,我也沒有在意過他們,也不是對象什麼的,所以當時並沒有提醒到我!我還是一如既往的這樣做

畢業後我們都在一個城市,合租在一棟房子,當時我的ex,我踏馬傻逼的約ex和閨蜜一起逛街!當然,跟所有人一樣,我的ex跟閨蜜聊得火熱,我跟個電燈泡一樣跟著!ex起碼算要點臉,回頭告訴我,你閨蜜加我微信,,我跟她不熟,沒有加,excuse me,當時我的第一反應,就好比,別人指責我家寶寶不守婦道,不就是加你微信,你還嫌棄我閨蜜?

後來直到我現在的男朋友出現,我們還在曖昧的時候,他約我逛街,我依然傻逼的叫了我這個閨蜜一起,我這個閨蜜盡顯各種嬌羞靦腆,當然這個男孩子還是不錯的,從頭到尾就是被我閨蜜撩,沒太附和,我覺得很不爽,就找機會跟閨蜜攤牌了,說這個男孩子我們認識了一段時間,有交往的打算,她還一本正經給我分析,說他還不錯的怎樣怎樣,但噁心的事情馬上就來了,我們在一起後,有一天我翻了我男票的手機,看到了他們以前的聊天記錄(具體時間是:我們在一起前、我告訴閨蜜我打算跟他在一起後),閨蜜對我男票說,一起出去玩啊,他說不了,你那麼多局也不差我呀,她說,可我是愛你的呢,你給我睡麼?

嗯,就是這樣

我男票解釋了,說我閨蜜就這麼隨便的一個人,說話沒點數,然後刪好友了,我決定相信他,別罵我,我就是信了,現在過去兩年,我男票就是一個老老實實的石頭男,在沒有“閨蜜”騷擾的日子我倆過的很好,別告訴我考驗不考驗,人性不人性,我選了這個人,我選擇自我們開始的那一天起,用心經營,互相信任。

另外說到防火防盜防閨蜜,我不贊成那種“你有足夠自信就帶男票見閨蜜”這樣的說法,沒必要,絕對沒有必要為了證明你有這個自信,讓你的閨蜜踏入你和你男票的圈子,之前看一個公眾號講到,閨蜜之間顏值、興趣、價值觀相似,才會變成朋友,別說大家各有各喜歡的類型不會互相搶了,沒有用,好男人都是類似的,物競天擇,優勝劣汰,資源是有限的,你想多一個人加入戰場,你就試試看哦!

另外請對那些看似傻白甜實則心機婊的閨蜜們擦亮眼睛吧,心機婊平時可以仗義可以幫你,但他們一旦發現獵物,就會毫不猶豫的咬上去!真正的閨蜜是什麼?是對你的另一半保持距離!主動!刻意!保持!避嫌!!好嗎?答應我,做一個知情識趣懂得避嫌的朋友好嗎?


娛樂爆炸果實


夜深了,回答這個問題,很有趣。證明我們這個中國需要信仰 ,有好的價值觀 ,不能人人自危,人人自險,在友情愛情中糾纏 ,以防而防,火就是給火,盜就是給盜,不能殘酷地與閨蜜再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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