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如果想要別人的東西,對方不給,應該怎麼勸自己孩子呢?

馬虎李


不知道文中的孩子有多大,如果是比較小的孩子,那麼這種情況很正常。因為三歲左右的孩子,他的自我意識開始萌芽,考慮事情往往是從“我”出發,還無法明確有“你”和“他”的概念,因此看到喜歡的東西,都認為應該屬於自己,要求得不到滿足,就用發脾氣、哭泣甚至打人等方式來發洩自己的情緒,或者是以此引起成人的注意,從而達到目的,這是很正常的。

作為家長來說,這個時期,幫助寶寶建立物權意識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在他玩別人的玩具,吃別人給的零食的時候,家長可以有意識地向寶寶強調:“這個是妹妹的玩具汽車哦,你一會兒是不可以帶走的/寶貝,這個零食好吃嗎?這個是姐姐給你的哦,要謝謝姐姐。”慢慢地,孩子就會建立起“你的”“他的”這些物權意識,知道這個世界上,不只有“我的”存在。

當寶寶想要別人的東西的時候,不管對方同不同意,家長都要跟孩子說:“你想玩弟弟的玩具是嗎?那你需要跟弟弟說,看看他同不同意?”或者“弟弟現在還不想把玩具給你玩,你需要等待哦,雖然我知道你很難過,但是沒有辦法,你必須等待,你先玩別的玩具可以嗎?媽媽會在這裡陪著你”。

還可以適時地引導孩子學會分享,比如交換玩具,輪流玩玩具,和小夥伴們分享自己的零食等方式,幫助孩子順利地度過這一敏感時期。


壹父母


您好,很高興有機會回答您的提問,並且希望我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首先,從提問中我們可以得知是自己孩子想要別人的東西,那麼別人當然有權利拒絕了,而且在孩子的態度上一定要進行嚴格的把關,千萬不要把一堂與他人交涉的課程變成暴力的行為。還有,這種現象非常普遍,不光是小孩子我們有時候也會喜歡對方的某件衣服或者飾品,然後詢問購買途徑,而對於小孩子關於這種事情,第一反應就是教會孩子如何表達,“要”這個字看似簡單,但是其中包含著一個家教的問題,如果稍微不注意孩子很有可能成為對方眼中沒家教的代表,比如,我們可以教會孩子詢問“我很喜歡你的玩具,可以借我玩一下嗎?我會還得”或者說“我可以跟你一起玩嗎”等等,喜歡不意味著要佔有。

其次,對於提問中提現家長的態度,當孩子要別人的玩具遭到拒絕應該怎麼勸孩子,第一當然就是代表著要制止孩子的行為,第二“勸”這個字帶有委婉的成分,也就是說家長不希望孩子受到傷害。但是,我們前提是必須要孩子明白,當你索要別人的東西時候,別人有權利拒絕,而且絕大部分是會這樣的,那麼我們應該理解這件事的前因後果,以及學會接受這種挫敗感。甚至,在某種程度上作為爸爸媽媽可以給予孩子機會,讓他們自己去解決,看他們會如何應對,倘若真的孩子走進死衚衕,顧及哭鬧或者影響別人的時候,這個時候站住來進行引導也是可以的。


孕媽學堂


這樣的情況可能在為人父母的初級階段最常見的情境之一,孩子見到喜歡的東西就想要,甚至還會主動去搶。記得之前在小區散步的時候,爸爸陪著小女孩兒玩滑板車,小女孩兒大概2歲,玩得正高興的時候,一個4左右的小男孩兒路過,看著小女孩兒溜溜的玩滑板車羨慕不已,正在駐足目不轉睛看的時候,小男孩兒突然衝上前去,搶了小女孩兒的滑板車,小女孩兒此刻一臉懵相不知道怎麼處理,而在這個時候,女孩兒的爸爸上前追上了小男孩兒,並對小男孩兒說:滑板車是妹妹的,要還給妹妹。結果這個男孩兒就倒地大哭,可是女孩兒爸爸依然堅持要回了小車,並對小男孩兒說:如果你想玩,你要先問妹妹同意不同意,不能去搶。男孩兒的爸爸覺得掛不住臉了,看著倒地打滾兒的兒子不知所措。後來,女孩兒的爸爸帶著小女孩兒回家了。這一幕的發生,讓我思考良久,尤其是女孩兒爸爸的堅定,這絕不是單純的寵溺,而是真的育兒有方。

在我們小時的時候,父母教我們學會分享,好的吃的玩的都要去分享,唯有把手裡的東西分享給弟弟妹妹,七大爺八大姑才是好孩子,甚至有時候還要在父母的威逼利誘下硬分享給他人。可是,後來的的成長經歷讓我領悟到,這並不合理。

在任何的時候,分享固然是一件喜悅和有愛的事情,可是在沒有確定“物權,所有權”的意識之下,任何的非主動分享都是不可取。

在發生問題中的一幕的時候我會選擇這樣處理:

1、首先,我會擁抱自己的孩子,並告訴他我知道他非常喜歡並且想要那個東西,但是,XX沒有不分享給你,你很難過,努力讓孩子的情緒平靜下來。

2、接下來,告訴孩子,XX並不是因為他不願意與你分享,而是,這個東西是屬於XX的,他是這個東西的主人,所以要他才能決定是不是要分享給你。就像你的玩具小熊一樣,你是小熊的主人,只有在你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和你分享對不對?

3、支招,結合具體環境,鼓勵孩子嘗試去爭取。如果你真的喜歡,可以先問XX可不可以借給你玩一下,或者你拿你自己的玩具和他交換玩一下,看看行不行。

4、在孩子足夠小的時候,可能被拒絕之後會哭鬧,同時也會影響另一個孩子,這個時候我也會嘗試安撫另一個寶寶,保護另一個寶寶,告訴他我知道你現在不想和小baby分享玩具,所以現在,你可以自己玩。等你覺得可以分享給小 baby了,我們才讓他玩,好嗎?

總之,一定要完全認同並保護孩子當下的情緒和決定,不能強行,或者通過欺騙的方式讓孩子分享。讓孩子知道分享是一件主動並快樂的事情。


悅小芽兒




我們不妨從孩子小的時候,就將一些心理學小原理、小技巧隨機融入生活,一點一滴逐漸浸染著孩子與人溝通的能力。這不是怎麼勸孩子要或不要那麼簡單粗暴,而是影響寶寶一生的智慧。

心理學中有一個“登門檻效應”,它描述日常生活中常有這樣一種現象:在你請求別人幫助時,如果一開始就提出較高的要求,很容易遭到拒絕;而如果你先提出較小要求,別人同意後再階梯式一點一點增加要求的分量,則更容易達到目標,這種現象被心理學家稱為“登門檻效應”。



每個孩子都是這樣“崇洋媚外”,覺得別人手裡的玩具比自己的好,想要別人的玩具。但是另一個孩子一定是越被搶越不給,即便是自己已經玩夠了,正準備放下,一看到有人爭,就立馬來了熱情“這是我的!我還沒玩呢!不給你玩!”

兜兜四歲的時候很想和樓下的兩個小姐姐一起玩兒一套塑料材質的炊具,雖然它已經很破舊了。但是兩個六七歲時孩子故意把炊具抱起來不讓看。更不給玩兒。怎麼辦?

讓孩子直接搶?實力懸殊一定搶不到。

讓孩子懂得物權與界限,告訴她:別人家的東西說不給你就可以不給,你想玩兒就自己買?可是畢竟獨樂樂不如與人樂樂啊!買回家她可能束之高閣……



來細分登門檻效應:

第一步:我坐在這裡看你玩,可以嗎?

我帶兜兜輕緩的走到兩個姐姐身旁。一邊走我嘴裡一邊學著寶寶的語言教兜兜說:“小姐姐,我坐在這裡看你們玩,可以嗎?我不動你的玩具,我很乖的。”

姐姐只要不繼續躲避,我們就需要及時肯定、讚許:“姐姐最好了!”

第二步:我能和你一起玩嗎?

過了幾分鐘兩個小女孩發現兜兜沒有惡意,對他們畢恭畢敬也不敢造次,逐漸放鬆了警惕。甚至因為自己孤立兜兜而有些內疚。

這時,我讓兜兜問一句:“姐姐,我能和你們一起玩嗎?”

第三步,你能借我玩一會兒嗎?

兜兜當小跟班兒跟姐姐們玩兒的不亦樂乎。姐姐們也愈發強烈的感覺到當老大特別有範兒,安排兜兜去取個勺子,遞個盤子,兜兜都會照辦,兜兜以“姐姐帶自己玩兒”為榮;姐姐們以“有人聽我指令為樂。”

這是兜兜可以再進一步提出進階的要求:“姐姐,你的鏟子能借我玩一會兒嗎?”

第四步,我能帶回家去玩一會兒,明天還給你嗎?

很容易理解。最後孩子們分手時依舊依依不捨。兜兜可以適時提出最後一級要求:“姐姐,我能帶回家去玩一會兒,明天還給你嗎?”

實在不行可以用替補方案:“姐姐我拿XX跟你換著玩一晚吧?”



看到嗎?在家庭教育中,我們也可以運用“登門檻效應”。先讓孩子提出較低的要求,只要對方按照我們的需求做了,毫不吝嗇地予以肯定、表揚乃至獎勵,然後逐漸提高要求,一步步使孩子達成目標。


水亦田


小孩子常常要別人的東西,尤其是吃的東西,弄得父母很難堪,常常罵孩子沒出息。 其實,孩子要別人的東西和有沒有出息沒有必然的聯繫,小孩要別人的東西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同樣的東西也總是覺得別人的好。這主要是孩子缺乏知識經驗而好奇心又特別強所致,隨著孩子年齡增長和知識範圍擴大,這種現象就消失了。但是父母決不能因此而放任自流,等待孩子的自然過度和消失,而是要採取正確的態度和處理辦法。放任自流和管 得過嚴都會使孩子形成對別人所有物的佔有慾,看見別人有什麼東西部想據為己有,那是一種危險的人格特徵,甚至會導致犯罪。

孩子向別人討要東西,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幾方面:

1、對所要的東西特別喜愛,控制不住自己的佔有慾望。

2、由於父母對孩子的一切要求都給予滿足,致使孩子判別是非的能力較差,造成了他形成想要的就必須給他的錯誤認識。

3、由於父母過於嚴格,給孩子的東西太少。

要克服孩子的這種現象,關鍵在於正確引導。

1、增加孩子有關的知識。通過比較使孩子知道自己手裡的東西到了別人手裡還是那個樣子,不會變。如孩子想要別人的餅乾,明明家裡有,可他偏要別人的,這時,父母不要太強硬,而是在接受了別人的東西后和自己家裡的作對比,讓孩子親口嘗。親身體會到味道是一樣的,以後他就不再要了。

2、不要壓制而要引導。壓制會使孩子產生常說的“逆反心理”,更想得到它。因此,在孩子要別人的東西時,可以溫和地提醒他,使他回憶起曾經吃過或玩過這種東西,有助於解

除孩子的強烈要求。

3、轉移注意力。有時孩子要別人的東西,這種東西自己家確實沒有,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就答應(並做到)給他買一個。如果條件不允許,應儘可能把孩子的注意力引向別處。

4、試用交換法。交換玩具或食物可以滿足孩子的好奇心,還可以防止孩子獨霸和佔有慾的產生。如孩子要別人的玩具,就讓孩子自己拿著玩具用商量的口吻,友好的態度和小朋友交換著玩,使雙方都受益。

問題的關鍵在於讓寶寶懂得:自己的東西自己要做主、別人的東西應該由別人來做主。這是寶寶學會與人相處的很重要的一步。學習這個抽象的概念比學習蘋果、香蕉等有具體形象的東西困難很多。因為寶寶尚小,思維能力還處在以直觀行動思維與具體形象思維為主的時期,抽象思維能力幾乎還處在一個基礎的萌芽階段,爸爸媽媽需要了解這一點,指導寶寶做練習的時候就能理解寶寶而且會有耐心了。具體來講,可以把它分成三個不同的教學階段來進行:

1、寶寶首先要學會支配自己的東西

自己的東西,由自己支配,自己有權做主是否借出。爸爸媽媽可以在家裡預先與寶寶做互借東西的遊戲,剛開始時爸爸媽媽可以多做做示範:通常情況下都借出,偶爾不同意並解釋是因為自己特別喜歡的緣故,另一方也要表現出理解和接納的態度,現場表示放棄。之後就可以和寶寶做這個遊戲了,寶寶通常情況下也會借出的,如果寶寶不同意,我們會發現也大多是因為寶寶特別喜歡的緣故。

2、想獲得別人的東西時學會事前徵得別人的同意

別人的東西,由別人支配,獲取前須徵得別人的同意。細心觀察寶寶在群體中的活動,當發現孩子有動手搶別人東西的慾望時,要及時告訴他拿別人的東西要徵得別人的同意。就象自己對自己的東西有權做主一樣。比如說:寶寶的父母就可以在發現寶寶想搶別人玩具前及時跟他講:“寶寶,我知道你喜歡這個玩具。但這是別人的,我們問問她可不可以借給咱們玩兒一下。”當然了,爸爸媽媽需要根據自己寶寶借物能力發展的不同階段來給予不同的幫助。不會說話或沒有經驗的寶寶家長可以幫助他跟對方說出來,有了一些經驗之後的寶寶家長可以在提示他以後讓他自己去問對方。

3、採用交換或輪流等方式與別的孩子分享

我們還可以教給孩子一些具體的技巧,讓小朋友之間的交往更輕鬆愉快。比如,每回出門時,阿姨可以讓寶寶帶一個不常見的玩具讓他與別的小朋友交換,通常也很容易獲得成功。

4、告訴寶寶別的小朋友為什麼不給他玩具,讓寶寶在即使沒有得到也會在理解的基礎上也能獲得心理平衡,轉而去尋找別的感興趣的事與物。

雖然寶寶喜歡“搶”別人的東西是很常見的現象,這種行為會導致寶寶成為不受歡迎的寶寶,容易受到群體的排斥,嚴重的還會使寶寶出現對抗性的人格特徵。所以爸爸媽媽們可千萬不要忽視,因為寶寶最初在與同伴交往時需要及時有效的指導,否則,一旦次數多了形成思維定勢,要調整就困難了,爸爸媽媽要做的就是要抓住時機,教寶寶同伴交流的技巧與策略。

您在和孩子溝通、交流的時候,是否時常會感到“牛頭不對馬嘴”,原本是關心孩子,可是他卻不領情;想說點知心話,卻發現孩子心不在焉……其實,孩子在與家長溝通時是有選擇性的,如果您無法開啟他的心扉,自然也就無法正確地與他進行交流,好話未必能起到好作用。


欣寶貝兒智慧屋



孩子想要別人的東西,對方不給,怎樣規勸自己的孩子?這個問題答案很簡單:

首先與孩子共情,理解孩子的情緒“寶寶很喜歡這個東西嗎?”孩子會回答,不論答案與否,媽媽都應該認同,並與孩子互動分析東西的優劣;

然後講明東西的歸屬,可以讓孩子自己選擇,到了喜歡到非買不可的地步可以答應為他買,並告訴他如果是你你的決定;

最後值得提醒一下,所有購買的物品一定記得在孩子平時自己記錄的購物清單裡。其他的自己衡量。


⏩在這裡提出一點,問題是“孩子想要別人的東西”而不是“孩子想要玩一下別人的玩具”,如果是後者,就首先讓孩子自行與物品所有者協商,如果對方不同意,後續處理方式與上面一樣。

⏩如果是前者,問題還是比較嚴重的,千萬不要因為孩子任性就生氣得“啪”的一巴掌,對孩子是很大的傷害。

⏩因為“既然是別人的東西”,別人就有權不給,再說了,如果孩子會提出要別人的東西,除了一歲左右的寶寶在經歷“個人自我意識建立期”和“物權期”之外,都說明家長的教育有問題。

⏩孩子在8個月至2歲之間,會有“個人意識建立期”,這個階段孩子會伸手搶別人的東西,而且嚴重點的特別任性,會哭嚎,總之各種沒辦法。

⏩此時家長萬萬不可打孩子,也不可與成人相比。家長一定要保護好孩子的“自我意識建立期”,可先與對方小朋友商量,如果對方不給玩,只要給別人大人申明孩子這個階段,然後哄著離開,一般都是分散注意力,即使任性哭一會兒就好了。孩子雖小,他拿不到自己都會明白。

⏩很好的保護孩子的“自我意識建立期”,孩子將來會自信而不驕傲,在心理學上我們也稱之為“自信心建立期”。



⏩孩子的“物權期”是因為孩子有了“我”的意識,想當然的就以為所有東西都是“我的”,此時,他們分不清“你、我、他”,大人要在這方面給予引導,要不耐其煩的在每件與之相關的事情上引導。

⏩比如吃飯,孩子會吃爸爸碗裡的,或者媽媽碗裡的,又或者爺爺碗裡的,大人不要發脾氣。我家常常就是,然後我會又好氣又好笑的指明“這是媽媽的飯,這是爸爸的飯,這是爺爺的飯,桌子上的菜是大家共享的”……

⏩如果孩子拒絕自己的東西給別人,萬萬不可說小氣或者強迫之類的。請好好保護孩子的這些性格過渡期,否則將來你會煩惱“為何我家孩子膽小不自信之類的?”俗語就講“三歲看大,七歲止老”就是這個道理。

⏩在孩子的一生中,千萬不可護短,因為“護短”不是幫助孩子沾光,而是你剝奪了孩子與世界溝通的權利。所謂的“愛無能”就是童年時期兩種極端造就的。一種是過度保護,就是護短;一種是不聞不問。兩種都不可取。


豆媽親子閱讀


對於這個問題來說,平常的教導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我們在平常生活當中,要給孩子灌輸正確的價值觀,即使在哭鬧當時孩子會不接受,但提前的教育顯然會為下一次的發生做出不可忽視的作用。然後慢慢的,孩子的壞毛病就改過來了。


那在平時生活當中,怎麼合理的教育孩子呢?簡單的來說兩點吧!

第一、出門前的提醒

在和孩子出門前要跟他立下規矩,強調並讓孩子接受,告訴他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隨便的要,可以回家後告訴媽媽,要是好的話,媽媽就去給你買,。並且告訴他,一直看著其他小朋友,是不禮貌的行為。

第二、做好榜樣,獎罰分明

孩子有好奇心是很正常的現象,而作為父母也一定要滿足孩子的好奇心,不能總是欺騙他,單純只為了安撫孩子當時的情緒,沒有行動也是萬萬不可。因為久而久之孩子會對樹木失去信任,所以父母的榜樣至關重要,得言而有信。

第三、觀察孩子,購買針對孩子特點的玩具

我們要讓自己的孩子知道:自己是獨一無二的,其他孩子的東西不一定對自己有用。而為了讓孩子接受這種觀點,就得在平時的時候注意觀察孩子的特徵,然後按照孩子的優勢購買相應的玩具。

這樣不僅可以很大程度上提升孩子的自信心,減少對其他玩具的羨慕,也可以讓孩子慢慢的戒掉這種壞行為。

自己有的他人沒有,也是一種心理安慰,從而減少盲目需求。

第四、態度堅決,持之以恆

父母對孩子的態度和要求一定要堅決,不能因為孩子的態度而輕易的動搖,在孩子樹立良好的習慣之前,也不能因為自己的其他原因而中斷。

詹姆斯說過:“播種一個理念,你將收穫一種行動;播下一個行動,你將收穫一種習慣;播下一種習慣,你將收穫一種性格;播下一種性格,你將收穫一種命運。”


孩子良好行為的培養起點應從家裡開始,家長要把問題想在發生的前面,等問題發生時,要能運用轉移和替代等手段,


小飯的私家花園


在一些公共的兒童遊戲區,經常會看到孩子們為了同一個玩具發生爭執,其實,旁邊就還有同款,或是類似的玩具,但孩子們的注意力似乎完全被那個兩個人緊緊抓在手裡的東西吸引了;或是,家庭聚會、朋友聚會中,家裡有著無數玩具的寶寶,偏偏看中了其他孩子手裡的那一個……


這些情況幾乎每個媽媽都遇到過,雖然有時對方的家長會要求孩子主動把玩具讓出來,但也難免會遇到對方小朋友也不肯放棄“心頭好”的情況,如果兩個孩子都異常堅決,那場面難免有點尷尬……


首先,孩子的物權意識一般從2歲左右就開始出現了。這個時期,我們就該讓他們逐漸懂得“他的”和“其他人的”之間的區別。其實,從孩子更小的時候,我已經有意識的去灌輸這一概念,比如,我陪她玩玩具的時候會說,寶寶,能把你的**給媽媽看看嗎,或是,寶寶,把你的**遞給媽媽玩一下好嗎?如果寶寶想要玩手機的話,我也會說,這是媽媽的,不能給你玩……之類


其次,即便孩子能夠很好的理解玩具的歸屬權,有時也難免會想要“侵犯”別人的領地。當孩子明確表示想要別的孩子手裡,或屬於別的孩子的玩具時,我通常也會鼓勵他去交換。先向他明確,那個玩具是屬於別人的,你想要,可以拿你的玩具去換,但如果對方不同意,那也沒有辦法。如果孩子失敗的話,我通常會用他最喜歡的玩具來舉例,給孩子講道理。“你看,你最喜歡家裡的**,如果讓你把**給別人,你願意嗎?”


第三,要想孩子不去“侵犯”別人,我們首先要幫孩子守護好他的領土。如果有其他孩子想拿走自己寶寶手裡的玩具,我們一定要把這個決定權交給孩子。很多家長在遇到朋友或親戚家孩子想要拿走自家玩具時,往往不徵求孩子意見,就把玩具送人了。這樣,就等於告訴孩子,這種“侵犯”別人的行為是被認可的,那麼,一旦遇到相同情況,他也會如此。

而我們幫助孩子守護主權的時候,也可以利用這個機會讓他明白,每樣物品都有各自的主人,只有他們的主人才能決定他們的歸屬。




胖駿小穩穩


這個事情很簡單,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孩子,不同年齡時期的成長規律,就會很好解決了。



我女兒晴晴三歲左右的時候,最喜歡說的一句話就是:“這是我的。”她的東西不許別人碰,包括穿衣服、吃飯等,都要自己做,我讓家人完全順著她的意思。她想幹什麼,就讓她幹什麼。給她買的食品,她正在吃,別人逗她說:“給我吃一口。”她以前會給,現在她總說:“不!不要!這是我的。”我告訴別人不要再這樣逗我的孩子,我也及時告訴孩子,你有權利拒絕別人,同時讓她知道,別人也有權利拒絕她的要求。



記得有一次,我帶晴晴去朋友家玩兒,朋友的女兒小羽有個洋娃娃特別好看。晴晴跟小羽要洋娃娃,想要玩兒一會兒,小羽不給她玩兒。朋友就說:“寶寶乖,把娃娃給姐姐玩一會兒吧。”小羽生氣地說:“不嘛,就不嘛!這是我的。”朋友很生氣,把洋娃娃一把拽過來,送給晴晴。小羽“哇”地一聲哭起來,她跑過來,一把手奪過洋娃娃。朋友舉手要打孩子,被我攔住了。

我說:“這本來就是小羽的玩具,她有權利不給別人玩兒的,晴晴想要玩兒,讓她自己解決去。”晴晴看妹妹不給自己玩兒,她就把自己的玩具拿出來,對妹妹說:“我有個玩具,我們一起玩兒好嗎?”小羽還是抱著洋娃娃,不撒手。 過了一會兒,我女兒又笑著說:“妹妹,我有好吃的,我們一起吃吧。”她倆邊吃邊玩兒。又過了一會兒,我女兒說:“妹妹你抱娃娃累不累啊?我幫你抱一會兒好嗎?”小羽看了看,就把娃娃遞給了晴晴,一下午,她倆玩得都特別開心。



孩子的一生中,有三個關鍵期,分別是三歲左右,九歲左右和十三歲左右。 孩子在三歲左右,是孩子的“自我意識建立期”;在心理學上我們也稱之為“自信心建立期”;也是孩子的“物權期”是因為孩子有了“我”的意識,想當然的就以為所有東西都是“我的”。 這個時期孩子的內心充滿好奇和佔有慾。他在家裡會表現出“霸道”的一面,他的東西不許別人碰,別人的東西他看見了,也想佔為己有。在這個時期,家長要幫助孩子逐清“你”、“你的”和“我”、“我的”的概念。屬於孩子的物品,讓他擁有“主權”;屬於他人的物品,明確告訴他,寶寶不能佔為己。 所以我們要在生活中,逐漸培養孩子的情商,讓孩子知道什麼東西是自己的,什麼東西是別人的。不是她想要別人的東西,別人就可以隨便給的。 在家裡,家長就要逐漸培養“物權”意識。我們不能“侵佔”他們的東西,也告訴他們不要“侵佔”別人的東西。

在帶寶寶出門前,一定要記得帶兩樣物品:寶寶最喜歡的玩具、食品。並囑咐孩子,如果出去玩兒,看到別人帶玩具和食品,不能跟人家要。如果寶寶真的是特別喜歡,可以回家跟媽媽說,我們一起考慮買不買。 出門後,遇到其他孩子,看到自己的寶寶對別人的玩具感興趣,就要提醒他自己的玩具也很好。如果他看到別人吃什麼,也想吃,就給他買來吃。如果不能買到,就讓他自己跟小朋友去交換。

很多孩子都覺得別人的東西好,在那個時刻,總是非要不可。這時,家長可以建議他用自己喜歡的東西進行交換。如果對方不交換,告訴孩子沒關係,我們還有其他更好玩的東西,馬上轉移孩子的注意力。讓他吃自己的食品,或者詢問他還想玩什麼,帶他離開這個環境。

如果說孩子比較固執,只想要得到別人的東西,特別不聽話,家長也不要動手打孩子。家長時刻保持淡定、溫和的語氣,蹲下身子,伸手撫摸孩子的小手,動作都要輕柔,儘量用商量的口氣,和他保持平視進行交流。溫和地說:“我知道寶寶很喜歡那個東西,這東西不是我們的,如果你要玩,媽媽幫寶寶想想辦法。” 最好不要當著眾人面指責孩子,或者生拉硬拽強制拉走。寶寶要是又哭又鬧,家長可以默默地陪伴著,等待他情緒穩定,再跟他溝通。

在這裡強調一點:千萬不可動手打孩子。尤其孩子第一次發生這種情況,要冷靜解決。打孩子的害處有兩點,一是會讓孩子覺得暴力可以解決一切;二是他會覺得自己不配得感。這樣的結果都會讓孩子幼小心靈受到傷害。 在孩子的一生中,三歲左右是最重要的階段。這個時期是孩子建立自信心,完成“自我”的時期。要保護孩子的自信心,讓孩子有自我意識。如果能滿足孩子的需求,儘量去滿足,但是不要注意有個度,合理要求可以滿足,不合理要求要斷然拒絕。不能不分青紅皂白,什麼要求都滿足孩子。



家裡的玩具要定期跟孩子清理,讓孩子知道自己都有什麼,在出去玩之前,跟孩子提前說好,如果出去看到別人有玩具,有吃的,你看到了不能跟人家要。如果你覺得很喜歡,我們的確沒有,可以跟媽媽說,我們再商量買不買。記得每次出門前,都要跟孩子把話說明白,制定好規則。這樣,孩子心裡有數,家長也不會遇事手忙腳亂。 孩子這個時期,做什麼“出格”的事情都是情有可原的。關鍵在於我們家長要了解家庭教育知識,掌握孩子的生長規律,在孩子每個生長階段,都能積極面對,給予正確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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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於千原


親身經歷的一件事,一個不算是熟悉的朋友領著孩子到家裡來玩,看好我家寶貝的玩具,走的時候死活要拿走,以呼天搶地、歇斯底里的氣勢來哭鬧撒潑,最終在我們的無奈、在他父母的默許下,孩子心滿意足地拿走了玩具。不知他父母當時心裡是什麼滋味,有什麼樣的感觸?換位思考,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教育是不是出現了小偏差?

給孩子定下適當的規矩

俗話說“無規矩,不方圓”,通過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可以告訴孩子一些規矩規則。孩子在幼兒時並沒有是非對錯的準則,這些都是通過父母在細節點滴中的灌輸和潤澤。針對上面問題,比如:如何有禮貌的到別人家做客?別人的東西可不可以隨意要?要不要尊重小朋友?如何做個人見人愛的小寶寶?

儘量滿足孩子合理的物質需求

現在每個家庭的生活條件都不算太差,特別是對待孩子,更是傾力而為。對孩子提出的合理的物質需求,能滿足就儘量滿足孩子,這樣孩子再見到別人的東西,不稀罕,自然就會少了很多佔有欲。當然,並不是無條件縱容孩子的物質攀比慾望,這裡的度需要家長自己拿捏了。

多方位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物權意識

孩子在兩歲左右自我意識和物權意識就會覺醒,好好利用這一敏感期,做好早期教育。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就事論事,抑或者通過陪孩子看相關的小動畫、故事,或者乾脆自己給孩子編故事來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你的”、“我的”、“他的”意識。

不想遇事時做尷尬爸媽,最好提前做功課,把孩子的一切不良習慣扼殺在萌芽狀態。頭條號“嘉媽育兒經”願和你一起分享育兒中的所思所悟,歡迎探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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