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車道停車打電話,導致追尾,該怎麼判責?

夜幕下的哈里博特


高速公路行車道、超車道停車且不打雙閃,不放置警示標牌,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理應負全責。但我們的交規像這種情況(高速路)的判罰都是採取:前車次責,後車主責,或者是各佔責任一半。給你判罰對等責任還算輕的,人安全比啥都強,車更不用擔心了,有保險公司呢!這次你是


吃了沒保持安全距離的虧了。

所以,無論我們在什麼路上行駛,都要精神集中點,一般追尾事故大部分都會判你後車有責任,只不過是全責、主責、次責之分罷了,也有無責的,但很少。


打開車窗看景色


高速上,對方無過錯的情況下,你追尾,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你全責。對方有過錯,比如你說的違停,交警一般是會判同等責任,因為你沒保持安全距離,而她違停,雙方都有責任。判完同等責任後,還會對前方違停的車進行扣分罰款(打電話一起扣)。可以參考前一段的視頻一個女司機錯過路口,停車導致7車連環追尾,最終判罰是第一輛車和第二輛車同等責任,第三輛車起一輛賠一輛。高速違停是很可惡的,但保持好車距才是對自己安全負責。同樣沒保持車距是要負責的。


現在的你是否過的快樂


針對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應該是追尾車全責!因為後車有提前瞭望與前面任何物體保持安全距離!!!至於說高速公路打電話停車問題,是交警單獨處理問題,跟肇事沒什麼關係!雖然說如果不停車就不會追尾!那如果是修路,或者有其他什麼不是不可預知的物體或者動物呢?你也直接撞嗎?不能,所以司機有義務和責任看清前方路線是否安全是否可以通過!(僅代表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的勿噴,可以共同探討!謝謝!)


順7zi㒄


能保住命就已經是很好了、誰擔責都不重要了、嚴格講的話、肯定是停車打電話的全責、高速上的情況、是不允許停車的、停車是很危險的、非要停的話、有應急車道、緊急停車帶、不急的話、就別停哦、



高速公路超車道停車打電話,發生後車追尾事故,肯定由前車負全責,高速公路是不允許停車的,如果車輛發生故障,能移動的儘量把車輛移動到應急車道,不能移動的,在後方15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提醒後方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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