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待轉區壓線,按照闖紅燈處理,合理嗎?

似水流年72083093


左轉待轉區的設置,其目的是

增加左轉車道的蓄車量,減少駕駛員左轉通過路口的等待時間,緩解交通擁堵壓力,提高車輛通過能力,避免交通事故。你說左轉待轉區壓線,按紅燈處罰扣分的,你也走了行政訴訟程序,複議機關維持原判……。我覺得有以下幾點是可以申訴的:

1、你是不是按照交規,必須讓執行公務的車輛先行而壓線的是沒有問題;

2、在交口有左轉待轉區設置是虛線,你行車靠近斑馬線,這時恰好是直行和左轉紅燈同時亮起,你停車等待直行綠燈亮起時,啟動行車至左轉待轉區的虛線區適當位置,停車等待左轉箭頭方向綠燈亮起時,你左轉至左側超車道,行車一段距離,安全變道至行車道,這才算是正常行駛,這種情況下,即使你壓線了,應該沒有問題的(除非有特別規定的條目)。

我覺得以下2點是即使申訴也不會有什麼結果的:

1、在行車至斑馬線前,恰好是左轉和直行兩個方向同時亮起紅燈的時候,左轉車輛必須在進入左轉車道停車線(斑馬線)前等待,不得越線進入左轉待轉區(虛線區),否則算闖紅燈違法行為。

2、行車至左轉待轉區,恰好是左轉燈變為黃燈時,一般會維持3秒時間,而左轉彎待轉區域內的車輛還沒有完成左轉的情況下,這些車輛就要抓緊時間儘快離開待轉區域完成左轉。

3、行車至斑馬線前或左轉待轉區前,還沒有進入左轉彎待轉區域的車輛,則應該停在左轉車道(斑馬線)停止線前,不能搶左轉黃燈繼續往待轉區(虛線區)前行駛,否則很容易與另一方向的直行車相撞,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受到罰款和扣分處罰的。


務本立


不合法,但未必不合理。

以下情況的發生都是以在紅燈時為前提:

闖紅燈必須有三張照片為據,按照法律少一張也不可以:壓線時,過了線時,快出對方路口時。第一張證明你是在紅燈時壓了線,而不是綠燈時已經過線了。第二張證明你紅燈時越線了。但這兩張不足以證明闖紅燈,因為過了線也許是右轉或者駛入方向是可以通行的車道。也就是說,缺任何一張都是證據鏈不完整的,即使交警判定闖紅燈,法院也不支持。

但是現實中,地方和地方的規定不一樣。有些地方是在你壓上停車線就判定闖紅燈的,或者是全車過了線就算。因地而異,更不要說你是在待轉區壓了線,這個地方比較特殊。

之所以特殊,是因為待轉區的停車線和對向來車車道離得很近,幾乎挨著,這是為了方便快速地通過路口。如果不小心越過停車線,你的車頭就離對向行駛的車很近,容易出事故。所以有些地方判定,只要越過待轉區的停車線一點就算闖紅燈,這是為安全考慮,不能說不合理,但按照法律來說,這的確不合法。如果你有精力和時間,可先申請行政複議,一般來說,越過停車線的,應該判罰違反交通標誌標線,扣三分,罰二百。如果沒有撤銷,只能打官司了。

開車還是安全第一。


來自月亮的他


很榮幸!受邀請。這個問題應該說分三種情況。一、如果進入待轉區指示燈還沒亮,你就進入待轉區的算闖紅燈。因為此時你強行進入,會影響你此時所在紅燈路口左右直行車道車輛的安全通行。二、如果進入待轉區指示燈亮,你進入這不算闖紅燈。三、路口信號燈壞了的情況下,按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通行不算闖紅燈。


宋興輝筆文


左轉的時候壓線按道理是不可能被處理的,除非遇到下面幾個情況,第一在左轉的時候燈還沒有亮起來你就開始跑動機動車,這個絕對會被處理的不用懷疑,第二你在黃燈消失的時候依然進去隔離線,這樣也會被處理,無非就是這幾個情況,我們還是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出行,安全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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