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結婚的時候過了十萬彩禮給女方,之後表態說自己不願意贍養女方父母,這是合理的嗎?

黃堇年


這不是合理的,彩禮錢這些在我們家這邊一般都是沒有全收的,還有好些女方父母,彩禮只是走個形式而已,到時這些彩禮會隨著嫁妝一起送到男方家的,現在這個社會,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女方嫁女兒又不是賣女兒,女人現在也能賺錢,並不一定比男的賺得少。說不贍養女方父母不但於理不合,在法律上也是說不通的,沒有哪條法律規定,說可以不贍養父母,如果選擇不贍養對於這種行為,女方父母可以提出上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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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即然十萬買斷了養育權,一次付清了十萬元錢,沒有了回饋回報後續贍養權利了。

比如工廠下崗職工一次性買斷了工齡,你就自謀為生去,不可能我再養活你吧。

你即然有賣買就會有合同甲乙方協議。


太陽出來暖洋洋張愛琴


不合理,現在女方家庭條件優越的有很多,如果女方給男方十萬,以後不贍養他的父母,試問哪個男人願意?給二十萬恐怕也不願意吧,說到底,出十萬的男人打從心底是瞧不起女人的,這跟家庭教育環境有關。


耍賴無敵


你也不養公婆不就得了嘛!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是義務,沒規定兒媳和女婿必須贍養老人!所以就自己的爹媽自己養,誰也別指望誰!能養成什麼樣各憑本事……

還有,我們老家那邊彩禮都是給小兩口的一般會給父母一萬塊錢的(打酒錢),沒有老人自己把彩禮留下的真的……


冉寶寶4


1、如果對方父母非得讓你拿出十萬元作為彩禮,不拿不嫁,那你這麼提,好像也沒有什麼。

2、如果你覺得給了彩禮給多了,或者不該給,而女方覺得給少了,就該給,那麼……考驗你們感情的時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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