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的男方去世,有三套房子,男方家有三姐妹,男方家三姐妹是否有繼承權呢?

涼冷92745506


謝謝邀請。我的觀點是:男方三姐妹肯定沒有繼承權,不要多想了。

其一,我們國家的繼承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呢,由立遺囑人指定遺產繼承人,隨意指定哈,只要立遺囑人神志清醒就行。

其二,題目中的情況,應該沒有遺囑。那就屬於我們國家的法定繼承了,這個在繼承法裡有明確規定。

其三,具體而言,第一順位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只要第一順位繼承人在,其他人就無權繼承。那麼男方死亡,其配偶在。男方的三姐妹只能靠邊站。


律師獨角獸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的情形出現後,有兩種繼承方式,一種是法定繼承,一種是遺囑繼承,而遺囑繼承的效力是優先於法定繼承的。

在此案中,如果男方沒有留下遺囑,那麼其遺產份額就會按照法定繼承來進行。法定繼承人,法律有明確規定,而且是有先後順序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才會輪到第二順序的繼承人。

在此案中,雖然這對夫妻沒有兒女,儘管我們不知道他父母是否健在,但他有妻子,所以在第一順序有繼承人的情況下,他的三個姐妹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是無法參與到繼承進程中來的。

如果男方留下遺囑,在裡面註明自己的遺產份額全部或部分留給三個姐妹,那麼根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的規定來看,三個姐妹就可以突破法定繼承第二順序的規定,分的男方的遺產了。


打虎拍蠅


兄弟姐妹直接的繼承權肯定是沒有的,但是,間接的繼承權還是有的。

像題主這個情況,沒有兒女,那麼丈夫去世,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是男方的父母和妻子。

夫妻有三套房子,其中有一套半,屬於妻子財產,我們假設這三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另一套半為丈夫遺產。

那麼遺產情況為,男方父母與妻子平均繼承一套半房產,每人分得半套房產,也就是說,男方父母累計分走一套房產,妻子分走半套房產。

我們所說的男方的兄弟姐妹,是不能直接繼承自己兄弟的遺產的,但是,他們是有權繼承自己父母的遺產的,我們知道,父母繼承了男方的一套房產,也就是說,兄弟姐妹可以直接繼承父母的這個財產,就等於間接繼承了兄弟姐妹的財產。

這個繼承也是嚴格遵照繼承法的,假設父親去世,繼承人為三姐妹與母親。母親去世,同理。


韓東言


男方的三姐妹如果符合我國《繼承法》規定的必要條件,就有房子的繼承權。(注:提問者的問題裡沒有提到遺囑,下面的評論以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展開討論)

一:繼承法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所以要首先確認這三所房產是婚前建造(購置)的,還是婚後建造(購置)的。

①房子如果是婚前建造(購置)的合法財產,那提問者(作為妻子)是沒有遺產繼承權的,死者的父母應該享有全部繼承權。如果死者的父母已經過世,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則,死者的姐妹(或子女)都有繼承權,由他們共同繼承死者的遺產。

②如果房子是婚後建造(購置)的,房子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其中50%的產權歸妻子所有;餘下的50%產權的房子,才能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由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包括死者的妻子、死者的父母共同繼承遺產。

二、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的規定:【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以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可以繼承他的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①如果房子是提問者與死者婚前建造(購置)的,死者的父母就擁有全部遺產,提問者沒有繼承權。如果死者的父母過世,死者的三姐妹可以繼承屬於自己的份額,就是每人1/3。

②如果房子是提問者與死者婚後建造(購置)的,那50%歸妻子所有,剩下的50%作為遺產分割。死者的妻子和死者的父母每人份額就是1/3×50%。如果死者的父母已經過世,那就是死者的三姐妹繼承父母的那部分份額,也就是(2/3×50%)÷3

三、這個關於遺產的提問者,你要搞清楚關鍵的問題是:第一房子的建造(購置)是婚前還是婚後,如果是婚前的房子,繼承權與你無關。第二就算是婚後建造(購置)的房子,你的公公婆婆(死者的父母)是否在世,如果不在世了,三姐妹是有繼承權的。




伊斯嘉麗


不能粗略的說沒有,信息給的不全,這個問題有點複雜。

首先要明確,3套房子是結婚前的財產,還是結婚後的財產。

假設是婚後的房子,根據婚姻法,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前提沒有私下的協議,公證。那這裡的3套房子,1.5套是男方的,1.5套是女方的。然後男方死掉了。那根據繼承的第一順位,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順位。假設父母健全。1.5套房子3等分,一人分到0.5套。就是3套房子裡有2套是妻子的,1套是父母的。

如果父母萬一死亡,那這套房子的繼承人同樣是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說這個時候,男方的三姐妹有了繼承權。但是這個時候繼承的是父母的遺產,而不是你丈夫的遺產。雖然父母的遺產是從丈夫那裡繼承過來的。

假如是婚前的房子,丈夫死掉後,變為遺產。根據繼承法,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位。即3套房子,爸,媽,妻各1套。你老公的三姐妹繼承的是爸媽死掉後的2套房子。

男方的兄弟姐妹在法律上是無權直接繼承男方的遺產的。




行粥


沒有。因為法定繼承中配偶父母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優先繼承權輪不到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才能輪到第二順序繼承人來平均分配其遺產。


收穫金果1


按照繼承法。夫妻之間的財產,第一繼承人是:夫妻雙方,夫妻雙方的孩子,夫妻雙方的父母。

如果夫妻雙方去世了一方,去世方的父母還健在,就由其父母繼承,如果父母去世,就由父母的子女繼承。

如果其父母先於妻(夫)去世方的一方人先去世,就不能享受繼承。父母比夫妻雙方有一方後死的才有繼承。


劉金子


這個問題就沒有兄弟姐妹什麼事了?兒子死後如果父母健在,兒媳會辦事也贍養體貼老人的話,有哪位父母能去要兒子的財產的,如果關係鬧僵了那就按法律辦事,該怎麼分就怎麼分,父母如果都不在了,兄弟姐妹憑什麼分財產,財產是分給父母養老的,父母不在了他們拿錢給誰花去養活誰啊!小編這不是胡扯嗎?什麼狗屁代為繼承!代為繼承也不是這麼個繼承法?如果是她全家三口出個意外全死了的話,就可以代位繼承了,人家不還有孩子老婆活著嗎?


利劍163153903


按繼承法規定,首先應把三套房子到相關部門進行評估,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第一繼承人是妻子,繼承50%,另外50%由妻子、男方父母繼承,各繼承50%.如果男方父母其中有一個或都不在了,男方的姐姝才有繼承權,屬於間接繼承,繼承的是父母應繼承的那部分,如果父母都不在了,父母繼承的那部分姐姝平方,如果有一個在,同上,再進行二次分配。


芳草青青


有人來問這個問題證明有人掂記房子。象我家小姑子一個樣,雖然自己兩套房,但說要拿來出租,然後呢和他爸媽和我們一家三口住我家唯一的房子!誰曾想到一個未婚女人視錢如命到如此地步。我們的房子是婚前我老公借錢付首付款,借款是我幫還,婚後供房,即使是這樣,萬一有一天我老公比我先走,我們母子估計被大姑子小姑子掃地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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