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單位會開除公職嗎?

深感後悔


如果是事業編制人員,判處徒刑才會開除公職,緩刑不會開除,公務員只要是刑罰就要開除公職。



一、國企幹部被判刑開除(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事業單位人員被判刑開除公職(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中第六、規範解聘辭聘制度: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五)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依據以上規定,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無須經濟補償!

三、公務員被判刑開除公職的法律依據

第九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係,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第十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五十二條 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第五十四條 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其他相關規定


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覆函: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處理問題:(七)受到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服刑期間停發工資。服刑期滿後如原單位接收並安排工作,其工資待遇按新錄用人員的工資辦法處理。

《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水煮老牛慢火燉


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單位會開除公職嗎″的問題?




可以開除,也可以不開除,給予開除公職留用2年是正常的。

事業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重要部分。依據國家事業單位組織條例進行管理,並承擔著國家事業的責任。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分的本身,證明工作人員巳經構成了犯罪,觸犯了國家事業單位組織條例。


依據法律規定,只要構成了犯罪,該工作人員就失去了在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定條件。雖然判刑返刑2年,但犯罪的事實是不能更改逃避的。

在一般條件下,如果是過失犯罪,事業單位給予開除公職留用兩年也是合法的(與刑事處分一致); 如果不是過失犯罪或者是職業、職務犯罪,事業單位直接開除公職還是合法的。

但只有留用察看的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夠享受60%的基本生活費待遇。開除就什麼都沒有了。

管見了。


世好3


權威的回答在這裡,我以前在紀委案件審理室工作,專門負責紀律處分的。

這個情況是會被開除公職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為三類,不同類型的人員,處理情況也不一樣。相關情況我在頭條上發表的原創文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注意了,如果判刑了還能保住公職嗎?》說的很詳細了,不明白的可以在頭條搜索看看這篇文章,這個文章還被“齊市中公教育”“鴻雁傳情”幾個人抄襲了以不同的名稱又發表在頭條上了。在這裡再重複一下:

事業單位人員分為三類。

1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這類人員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紀律處分條例》處理,只要是判處刑罰的都要被開除。刑罰分為兩種,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又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分為罰金、剝奪政治權利。無論判處什麼刑罰都會被開除公職。另外緩行不是刑罰的一種,是刑罰的緩期執行,只有拘役有緩刑和有期徒刑緩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和傳統的緩刑還不是一個概念。

2、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首先了解下,什麼是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呢?

簡言之就是需要行政機關下文任命的人員。比如公立學校的校長、副校長,是教育局任命的。鄉鎮財政所的所長是財政局任命的。教育局、財政局是行政機關,這些人就是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這些人員和參公管理的人員一樣,只要被判處刑罰,無論哪一種,都會被開除公職的。

3、除去以上兩種人員以外的普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這類人員只有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才會被開除公職。有期徒刑緩刑也是有期徒刑,不是像有些人說的緩刑就不開除公職了。你的情況是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無論你屬於哪一類事業單位人員都會被開除公職的。




共鳴律師


你好,這種情況一般不會開除,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是實刑,必須被開除公職,但如果是緩刑,一般沒有硬性要求,法律的條文是單位可以根據具體犯罪情節自行決定後上報,所以單位一般不會直接開除


老苗律師講法


不一定,如果是職務犯罪一定會開除公職務,涉嫌其它犯罪的,從問題得知罪行並不嚴重,可以活動一下問題應該不大。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一款第六項勞動用人單位即問題中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條是界定一般是針對企業的用工的規定且是可不可以問題而不是一定要的問題。國家事業單位是聘用制按國家事業單位條例規定應該解除聘用關係。現實中開除公職沒有那麼簡單,當然也沒有那麼複雜,你懂得😜花點錢破災吧😊


入門的憤怒的小鳥


在事業單位工作,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執行,說實話如果是你的人際關係很好可能不被開除職務。如果沒有關係就要看以前你對單位裡的貢獻有多大。總的來說想保住你的職位很渺茫。很多人都盯著這個位置呢,法律給你以觀後效就要看你這兩年的表現。如果是單位項不可或缺的人才事業單位也許不會開除你假如你只是一個普通的員工你的工作崗位保不注了。


十五的月亮78189988


這個會開除公職,《事業單位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緩刑也是有期徒刑的一種。


龍雲水馬


會被開除的。已經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中第六、規範解聘辭聘制度: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五)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青海中公教育事業部


這個問題,政府有明文規定,違法犯罪之前,應該考慮到後果,與其擔心被開除公職,不如遵紀守法。

即使不開除你,請問你還有臉在單位待下去嗎?人言可畏,何況你本身就是“勞改釋放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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