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縣檢察院:積極參加庭審觀摩 努力提高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水平

2017年12月19日上午,富縣檢察院提起的延安市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在富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判決認定被告宜川縣林業局對王某、李某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毀壞林木、非法改變林種的行為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的行為違法,判令該局繼續履行職責。

洛川縣檢察院檢察長、民行部長及民行科的幹警觀摩旁聽了審理。

庭審觀摩後,洛川縣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組織民行幹警進行了座談。民行檢察干警認為,該起案件系全市首起公益訴訟起訴案件,為民行檢察干警學習掌握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程序和認定,總結和積累了實戰經驗。此案當庭宣判,法院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使民行檢察干警受到極大的鼓舞,樹立起了搞好民行檢察工作的信心。認為民行檢察工作前途光明,大有可為。並表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加大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力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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