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至13日上午,由我院提起公訴的郭某進、劉某軍等13名被告人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一案在新興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我院依法指派2名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
被告人郭某進、劉某軍、胡某健等13人於2015年下半年開始通過購置製假設備、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利用微信招徠客戶等方式偽造和買賣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等一批國家機關證件以及印章,從中非法獲利,其行為構成犯罪。
(網絡圖片)
該案由雲浮市人民檢察院指定我院辦理,因案情複雜、涉案人數較多,我院高度重視,組成辦案組,為準確、有力指控犯罪,分管副檢察長多次與辦案組召開案件討論會,全面梳理案件事實、分析證據,完成了12萬字的《公訴案件審查報告》,認真準備了舉證、質證、訊問提綱和辯論預案等出庭方案,為案件的提起公訴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庭審中,公訴人指控準確有力、條理清晰,僅用一天半時間完成了整個庭審指控,大部分被告人當庭認罪,取得良好的庭審效果。
新興縣人民法院將對案件擇期宣判。
文字 | 辦公室 公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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