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公益訴訟工作初見實效

自去年7月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以來,我院通過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辦理了4件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督促林業部門履行職責,修復被毀壞的生態公益林地共計9.9畝,現已初步實現公益訴訟“開局好、起步穩、效果實”的預期目標。

今年1月,我院民事行政檢察科在履職過程中發現,新興縣林業部門對部分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後,違法行為人只繳納了罰款但沒有恢復林地原狀,新興縣林業局在知悉情況後未依法督促違法行為人進行相關修復工作,致使林業生態資源未得到有效的修復。為維護公共利益,我院依法向新興縣林業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對被毀林地生態修復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

新興縣林業局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並督促相關責任人對被毀林地清除建築廢料及進行復綠工作。日前,我院派員到被毀林地進行實地察看,原來堆在林地上的建築廢料已清除,裸露的林地已種上了樹苗,生態修復工作正有條不紊地開展。接下來,我院將持續跟蹤被毀林地生態修復工作,切實承擔起維護公共利益的法律監督職責。

訴前程序是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必經程序,更是行政機關糾正行政違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主動性的“良方”。下階段,我院將繼續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堅持以辦案為中心,藉助訴前程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修復受損生態環境,推進綠色新興、美麗新興的建設。

我院公益訴訟工作初見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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