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 活力奔湧!浙報點讚桐鄉三治融合創新實踐

2018-07-22 09:11 | 浙江日報 通訊員 丁謹之 | 記者 宋彬彬 市委報道組 魏衍方

多元共治 活力奔涌!浙报点赞桐乡三治融合创新实践

7月22日,《浙江日報》第6版刊發《桐鄉事事有人管--多元共治 活力奔湧》一文,點贊三治融合的基層治理“桐鄉經驗”,以下是報道原文:

孫曉東感覺這幾年“輕鬆”不少。這位烏鎮國際旅遊區管委會副主任還記得,7年前剛上任時,驟熱的烏鎮遊催生了一批不規範的家庭旅館。揹包客是留住了,但類似衛生條件差等引發的投訴時有發生。

2013年5月,在管委會指導下,“烏鎮人家”民宿行業協會成立,烏鎮旅館業步入“自治”時代。

現在,一切按“行規”行事:入會後,家庭旅館可打“烏鎮人家”招牌,同時須遵守協會規章;在協會組織的不定期檢查中,不合格者將被處罰。“現在,一家旅館待客不周,其他業主都會予以批評,因為那會砸了大家的飯碗。”孫曉東很滿意現在的環境。

堪稱“雙贏”的試水,是借了桐鄉探索“三治融合”的東風。2006年4月,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報告強調,建設法治浙江,必須把握法治與德治的互補性、兼容性和一致性。

在先行先試的基礎上,桐鄉全面推進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不斷加強頂層和整體設計,出臺18項長效工作機制。目前,這一模式已覆蓋該市所有行政村,形成了“大事一起幹、好壞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鄉村治理新格局。

鄉賢出馬情理服人

桐鄉的氣溫躥上了35℃。毒日頭下,屠甸鎮榮星村黨支部書記金福良仍天天往火爐浜跑。該村正在開展環境提升改造,村民對圍牆高度、花壇用材等意見不統一,工程推進緩慢。“這樣下去要趕不上進度了。”焦急的金福良找到了村鄉賢參事會會長、浙江星馬針織製衣有限公司董事長魏建華,請他出面幫助做工作。

同為火爐浜人,魏建華欣然“出馬”。一番入情入理的思想工作後,村民們達成共識,工程得以順利推進。

這已非榮星村鄉賢參事會頭一回派上用場。去年下半年,鄉賢們就通過帶頭作表率、巡邏檢查,紮實推了一把“在城裡都很難做好”的垃圾分類工作。

如今,鄉賢參事會已作為新型農村社會組織,活躍在基層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舞臺上。“鄉賢威望高、能服人,一般由老黨員、當地企業家、‘走出去’後仍心繫故鄉的精英人士等組成。”在市三治辦主任曹炳權看來,推廣鄉賢參事會模式是當地“自治”的又一新招。其實,該市的“三治融合”創新之舉一直層出不窮。

高橋街道(原高橋鎮),是桐鄉“三治融合”的試點。他們還探索建立了百姓參政團、道德評判團、百事服務團。百姓參政團為政府決策集聚民眾智慧,百事服務團為便民利民搭建平臺,而法律法規最難管好的不良現象,則交給道德評判團“做工作”。

“道德評判團由黨員代表和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組成,他們說話有分量,群眾聽得進。”高橋街道黨委副書記徐曉葉介紹,2018年,道德評判團已覆蓋到該市所有行政村,在化解徵遷矛盾、糾紛事項等方面作用顯著。

村裡有了法治驛站

前不久,鳳鳴街道新農村村民法治驛站的宣教員顧春華又出了一次工。原來,村裡某包工頭管理的工地上,一名人員意外死亡。談及賠償時,包工頭牴觸情緒很大。顧春華及時與街道司法部門一起上門做工作,最終使雙方達成和解。

村民法治驛站,正是鳳鳴街道在“三治融合”工作中做的一道“加法”。為將法治推向基層,街道共成立11支法律服務隊、62個法治驛站,服務人數達482人,除普法宣講外,還免費提供法律諮詢和糾紛調解。據統計,村民法治驛站設立後,已調解各類糾紛32起,接受諮詢200餘人次,各類法制宣傳受眾人數逾兩萬人次。

現在,高橋街道的試點越豐村,已有了村一級的法律服務團。該服務團由市司法局法管科科長曹煥帶隊,包括市檢察院工作人員、派出所民警、律師等共5人。

2016年,越豐村拆遷戶回遷,有戶人家不願拆除過渡使用的工棚。村委會本準備強拆,結對越豐村的律師卜炳忠立即阻止,理由是“村委會不具備實施強拆的主體資格”。最終,道德評判團解了難題。“要法治,也要德治,兩者不可偏廢。”他說。

如今,在桐鄉,“德治”的形式早已不侷限於道德評議,該市還設有揭露違法失德現象的曝光臺,選樹道德模範、星級文明家庭、“最美桐鄉人”等典型,充分發揮德治的引領作用。

“法治與德治,如車之雙輪、鳥之兩翼”,這也一直是桐鄉探索“三治融合”的理論基礎。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的一句話,再次激發了桐鄉幹部的幹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截至2017年底,“三治融合”試點的高橋街道已實現矛盾糾紛零上訪、行政訴訟零發生,並基本解決信訪積案。

社會組織匯聚民智

今年8月,高橋街道的社會組織聯合會將滿“週歲”。它的成立,意味著街道為孵化、服務、管理轄區內的各類社會組織,搭建起了規範統一的平臺。

“目前,在現有的已備案村級社會組織中,能承接政府服務的社會組織十分匱乏,亟需政府動腦筋孵化和培育,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和自我監督功能。”徐曉葉說。

成立近4年的桐鄉市社會組織孵化園,一直鼓勵行業類、高新科技類、公益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的發展。目前,全市已登記社會組織386個、備案2084個。

村(社區)作為基層自治組織,在清牌子、減評比、去臺賬等一系列“減負”行動後,也為參與自治事務勻出了更多時間。

變化帶來的是當地逐漸成型的“自治增活力、法治強保障、德治揚正氣”的基層治理新秩序,群眾不再是政策的被動執行者,而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參與者。

“政府應最大程度地激發社會組織活力,為解決社會問題增力。”在桐鄉市委書記盛勇軍看來,在實現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黨委、政府應負責“搭臺”,但歸根結底群眾才是主角。

今年4月,高橋街道眾善村成立了出租房房東協會,原本“卡殼”的出租房消防整治工作,一週內“啃”下了工作總量的20%;5月,市委、市政府出臺的有關深化“三治融合”“桐鄉經驗”的一系列文件,已下發到所有鄉鎮、街道,今年年底前,全市各村(社區)將實現村規民約(社區公約)、百姓議事會、鄉賢參事會和百事服務團、法律服務團、道德評判團的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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