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防恐慌 藥監局應儘快公布長生疫苗調查結果

7月21日,一篇“疫苗之王”的微信公眾號文章迅速傳播,成為朋友圈轉載最多的文章之一。這篇文章之所以有這麼大的關注度,是因為7月15日國家藥監局發佈的《長生生物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的公告。國家藥監局的公告稱,發現該企業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行為。此消息在傳播過程中直接給出了長生生物製造假藥的結論,由此引起了一些接種過狂犬病疫苗的人的擔憂,也引起了民眾對國產疫苗質量和安全性的懷疑。

“疫苗之王”的文章牽出了康泰生物掌門人曾經經營過的一家疫苗企業發生過狂犬病生產問題;並引用了某些醫學專家的話,說“注射失效的疫苗總結為兩個字——殺人”。目前暫時無法判斷這些是否屬實。

7月18日,長生生物公告收到《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去年生產的一批“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檢驗結果【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這個公告出來後,一些家裡有小孩接種過百白破的家長討論是否要補種百白破。其實,這個事件去年已處理完了。

我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假藥有嚴格的定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所以,長生生物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是否等同於製造假藥,這需要國家藥監局依據調查結果來界定。

目前,對民眾擔憂情緒的應對,最好的辦法是藥監局儘快公佈長生生物狂犬病疫苗事件的調查結果,說清楚問題的性質和程度,以及處理的辦法和措施;同時,詳細披露處置長生生物百白破疫苗質量問題的過程,善後措施和結果。否則,任由民眾猜疑,很容易造成一場懷疑用藥安全的風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