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爆料:超市賣「山寨」產品 廠商維權意識需提高

最近,網上有多名博主發文說,在市面上看到了很多似曾相識的啤酒和飲料。說似曾相識,是因為這些商品乍一看,以為是大家經常買的那個,近一瞧,才發現只是長得像,完全是另一個品牌的商品。

網友爆料:超市賣“山寨”產品 廠商維權意識需提高

7月3號上午,記者來到了微博中提到的,位於開運街寬平橋附近的一家生鮮超市,找到了博文中提到的那些飲料和啤酒。特製啤酒,小麥王啤酒,荔枝飲料,離遠乍一看,包裝和青島啤酒,哈爾濱小麥王啤酒,以及珍珍荔枝飲料都挺相似。仔細觀察之下,記者發現,從包裝圖標到產品名稱,都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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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拿起一聽啤酒,發現上面寫著“特製啤酒”字樣,生產商是德州的一家公司。從包裝上看,它和青島啤酒有不少相似之處,綠色的底色,上下兩道弧形,還有麥穗的圖案。雖然字樣有別,但位置相同。另外記者還注意到,除了“特製啤酒”,啤酒罐上還有大寫的英文字母“QINGPAI”,類似拼音,但沒有匹配的中文,不知道所指是哪兩個字。它旁邊的啤酒聽,上面有“小麥王啤酒”字樣。有網友說,這和哈爾濱小麥王啤酒很像。對比可以看出,兩種啤酒的包裝在整體配色上很相似,正中央都有一座山峰的圖案,但細節上,就相差比較多了。小麥王啤酒的生產廠家,也是德州的那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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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店裡,荔枝飲料與珍珍荔枝飲料的外觀相比,相似度沒有前文提到的幾款啤酒之間大。除了以上說到的這些,特製啤酒、小麥王啤酒和荔枝飲料,價格都是一元一聽。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官網上,能查詢到這家德州公司的信息,以及該公司名下的商標。也就是說,上述兩種啤酒並非三無產品。但和青島啤酒、哈爾濱小麥王相似的包裝,還是讓一些市民難以分辨。有人還表示,曾經買到過高仿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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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商標法第57條,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有的公司模仿知名商品,做出類似商品,利用顧客的疏忽,來給自己增加銷量。最有名的,應該說是之前央視曾報道過的六個核桃了。上市幾年來,六個核桃的廣告宣傳力度一直不減,白色與藍色的包裝,加上知名主持人的宣傳,其外觀形象可說是深入人心。而正是這個外觀,讓其他山寨公司有了可乘之機,比如這個“金六核桃露”,同樣是白色做底色,藍色放中間,名字裡帶個六字,下面還有一張女性的圖片。去年,六個核桃的生產公司,將金六核桃露的生產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審查後認定,金六核桃露侵害了六個核桃的多項知識產權,並支持了六個核桃的全部賠償要求。但是,這個山寨案例還只是冰山一角。請看這些,六顆核桃,六個純核桃,六盒核桃,六仁核桃,八仁核桃,功夫核桃,至尊六個核桃等等。據瞭解,僅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的此類案件,就達到50多起。而它們模仿的只是外表,裡面卻是天壤之別。山寨貨以花生代替核桃,甚至直接用核桃香精做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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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有先例,那麼,這次網友指出的,與青島啤酒相似的特製啤酒,與哈爾濱小麥王相似的小麥王啤酒等等商品,是不是也會構成侵權呢?東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博士生導師閆宏宇介紹,我國有商標法,對廠商設計註冊的商標可以進行保護,但是,一款商品有的不只是商標,還有各種獨特醒目的外觀形象,要保護這些,就需要進行知識產權的註冊。

記者撥打了青島啤酒公司和哈爾濱啤酒公司的客服電話,哈爾濱的客服沒有打通,青島啤酒公司的客服人員稱,沒聽說過德州的那家公司,青島啤酒公司與該公司也沒有合作關係。記者又將此事反映到12345市長公開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將在七個工作日內給記者答覆。在此,小編也給消費者提個醒,購買商品的時候,別怕麻煩,一定要看仔細產品名稱。別一味圖便宜、圖省事兒,等到商品買回家,才發現不是自己想要的。對此事的後續情況,我們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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