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籌與非法集資有什麼區別?

國圖的周老師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溪梅認為:首先肯定題主的問題描述,即眾籌實際上就是一種集資行為。那什麼是眾籌什麼是非法集資,咱們討論下他兩都是什麼定義。

首先眾籌是什麼?眾籌,百度看到是指由有創造能力但缺乏資金的人發起並通過互聯網終端面向社會公眾發佈籌款項目並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一般而言,項目發起之初會規定相應時間期限和目標金額,籌備成功則屬於眾籌資金歸屬發起人,籌備失敗則資金歸還至各支持者。

非法集資:用四個特徵性詞彙概括即為未經批准、公開宣傳、承諾返本付息、社會公眾。 在已經明確非法集資邊界的前提下,加以考慮眾籌的定位,據小編了解到,如今互聯網終端發起的眾籌均在各基金會或愛心網的支持下展開,內部審核機制如何尚且在所不論,基本所有項目不存在承諾還本付息的行為,支持者籌集款項時一般也是基於單純的項目支持,並不基於可能獲益的預期。

從這個角度來說,眾籌與集資相同,與非法集資不同。


首席投資官


眾籌與非法集資其實只是一線之隔,如果眾籌搞不好就可能是涉及非法集資,這裡有三個核心必須要明白:


1、創業者儘量迴避股權眾籌和收益分紅類的投資眾籌,如果發起這類眾籌的話就一定要有第三方的合法機構來運作:一定不要發起方直接收取參投人的錢,這是違規的;而是利用第三方平臺(發起方-第三方平臺(股權代持及收益)-參投方)即發起方不能碰錢,一切行為都在第三方監督之下完成,否則涉及非法集資行為。


2、一定要準時完成投資回報、收益不能誇大虛報,若在眾籌過程中出現:無法交付等惡性行為時,則視為詐騙行為;若中途有退資的投資人則要按要求保本退資,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拒付本金。


眾籌的風險在於‘投後管理’,眾籌不是萬能的,也不是空手套白狼,具體我們分享一段短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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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洪鶴


謝邀!很多人在創業開始階段,會因為沒有本錢去做創業的投資項目,而往往採取眾籌的方式來籌措資金。但是有時候人們在眾籌的過程中對有些環節處理不當,就導致了眾籌變成了非法集資。還有些人是頂著眾籌的名義,以眾籌為幌子,達到其非法集資的目的。不管是以上哪種情況,現實生活中都是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的。那麼,眾籌和非法集資到底有什麼區別呢?怎樣才能分清楚眾籌和非法集資呢?坤鵬論認為,要分清眾籌和非法集資其實並不難。只要把握好以下幾點就不會對它們倆傻傻分不清楚了。

1.什麼是眾籌

眾籌,即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一種向群眾募資,以支持發起的個人或組織的行為。眾籌分為產品眾籌、平臺眾籌、股權眾籌、債權眾籌、公益眾籌和混合眾籌六個模塊。

2.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3.眾籌和非法集資的區別

首先,眾籌和非法集資的區別在於向大眾籌集來的錢的用途是什麼。眾籌和非法集資都有向大眾籌集資金這樣的特徵,那麼,如何對這兩種行為有效的進行區別,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看它們所籌集的錢到底用來幹了什麼。如果籌集資金的人用籌集來的這筆錢去發放貸款,以期獲得更高的利息,那麼這樣的行為就屬於非法集資。又如果籌集資金的人用向大眾籌集來的錢來運營一家健身房,那麼這樣一個具有運營平臺的投資項目就真的屬於眾籌。

其次,眾籌和非法集資給大眾的承諾是不一樣的。非法集資一般給出資人的承諾是“低風險,高回報”。即出資人把錢投放到這裡,會在一定時期內獲得高額的回報,並且這個高額的回報會隨著時間的累積變得越來越多。然而,眾籌是不會給出資人承諾高額回報的。眾籌會根據當年公司具體的運營情況,酌情給出資人回報產品或者是適當讓出資人分得公司一定的股份,讓其成為公司的股東之一。

最後,要辨別到底是眾籌還是非法集資,最為關鍵的一點還是在於有沒有引起群體事件,是否合法。因為不管是產品眾籌、平臺眾籌、股權眾籌、債權眾籌、公益眾籌還是混合眾籌,它都沒有違背法律的規定,是在合法的範圍之內的。但是非法集資的做法屬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專門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就是為了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如果出資人最終發現籌資人使用錢的一些端倪,到市政府去告發了籌資人非法集資,只要告發的人數達到30人以上,那麼籌資人就要接受法律的處罰。


坤鵬論


法的依據是什麼?
商業銀行吸收公眾存款是因為國家授權而合法,還是因為銀行配置資源的效率更高而合法?答案顯然是後者。道是法的基礎,法是術的基礎。道是自然,人們自然選擇將錢(調動自己勞動的權利)交給能夠給自己賺取更高利潤的商業單元。

1、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之所以非法的根源:集資人根本沒有配置資源的能力,或者說其配置資源的能力網絡與銀行相差十萬八千里。量化來說,銀行以覆蓋全國的網絡資源,並且佔盡最優質的客戶資源,才能使錢每年產生5%的利潤。而傳銷者一無網絡,二無優質客戶資源,獲得資金只能去貸給岌岌可危的企業或商戶,構築在岌岌可危的企業與商戶借貸鏈上的金融模式從長期看必然會出現風險,而籌集資金中介機構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是什麼?騙!騙的誘餌,高息吸儲。因此,歸根到底在於配置資源的效率。當然,非法集資的受害者明知對方是騙,還選擇火中取粟是貪,貪的背後是無知。無知才會被鍍金包裝忽悠。

保本付息是理財,所有保本付息的理財機構,過去是銀行效率First!現在是支付寶First!


2、眾籌

銀行網絡相對傳統理財機構的優勢,已經悄然被互聯網所瓦解。

簡言之,每個網絡平臺內都可以有整個銀行網絡+整個社交網絡+......

銀行的網絡效率優勢在互聯網企業面前開始蕩然無存,這是眾籌興起的根源所在。

所以,關鍵在效率!

但眾籌貌似有一條規則鎖死了眾籌本身的能力,叫做,不能眾籌互聯網項目。

為什麼呢?實際道理相對簡單,10億人每人1塊錢,眾籌一個新社交平臺,微信就廢了。如此簡單的就可以將神級企業掀翻在地,會讓人覺得很不舒服。就如同大家是一群俠客,每天舞蹈弄棒、感覺很爽。突然你發明了一把手槍,如果你比武使用手槍肯定是天下無敵,但比武放黑槍還是大俠嗎?所以,你定下規矩:手槍只用來打獵,比武繼續空手道。

當我們拿走這條規則:我們會發現眾籌可以帶給我們一個全新的高效率的世界。

打開邊界,全民,每人向眾籌系統投入1元信譽,眾籌系統可以給全民建設系統建設一套公共網絡系統。在這個公共網絡系統中,每個人的信譽會提升至5000元。信譽總量會擴大至50000億。50000億投向農業,農業會走向智能化,智能農業會給該系統帶來更多信譽,回饋給授信人。更多信譽投向教育..........眾籌的公共網絡內有:智能BANK、股票交易市場、新零售和......


所以不是眾籌(手槍)不行,而是我們拿眾籌(手槍)當傳銷(匕首)來用,主動選擇不透明的線下項目,主動以手槍的短來攻擊大刀的長!這才讓銀行如關雲長一樣威猛無敵。


拿匕首的傳銷——就是沒有銀行攻擊半徑大;

拿大刀的銀行——威風八面的關雲長!對付拿匕首的綽綽有餘!

拿手槍是關雲長的腦殘粉——眾籌沒落。

拿手槍的制定規則——區塊鏈興起!


高金波


謝邀請:眾籌有四種摸式:《回報型》、《投資股權型》、《債務型》、《募捐型》主要是向大眾籌款購買某一產品,或投資股權、解決債務以及為某一項目投資籌資、募捐等等大眾籌資的方法,以解決資金的缺口,使資金使用能發輝最大效益。類似合夥人一樣籌集資金,眾籌既有回報也有風險,要有協議形式解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紛爭!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經有關部門允許批准的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如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或其他債權憑證的形式,承諾投資人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或實物回報,以及其他方式給予投資人還本付息的回報行為。

非法集資容易給不法份子,利用眾籌的名義吸收公眾存款,給予高回報的誘惑以達到集資詐騙的犯罪行為。

如果以公司的行為籌資,也需經有關部門的審批,按股份制公司的有關條例進行,超出的股東人數應由部分股東代持股權,到有關部門登記變更增資股本,否則也會陷入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為打擊非法集資,有關法律方法如《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 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有詳細的說明非法集資的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和銀監會等有關方面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並在2011年1月正式實施對非法集資這方面的解釋和適應的法律,從而明確了眾籌和非法集資的區別!


清風子居士


必須不一樣,一個合法,一個違法,兩個概念。普及一個個人觀點,非法集資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向不特定人群收集資金的行為。合法的眾籌,是向特定的人群籌集資金,並以分紅的形式進行操作的行為。非法集資的錢款不出什麼意外的情況下是要不回來了的,出發點就是拿了你的錢,承諾給你的高息,在發展到幾個月後,基本上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你惦記人家的高息,人家惦記你的本金,所以不要輕易上當,尤其是玩投機的這部分人,這樣是很危險的。

眾籌,是這幾年剛剛興起的物聯網金融類的創新金融模式,也是從外國演變而來的,大意就是大傢伙把錢放在一起開公司或者店,按投資的額度得到相對應的股份,約定年底或者具體的時間進行分紅,然後在從股東之中選出幾個管理人員,正常的是這樣的,如果經營的不好,也會變成非法集資,所以擦亮雙眼,別被迷惑了。

就說到這裡吧!有不明白的段友,可以單獨諮詢我!


天涯


眾籌分為獎勵眾籌(回報眾籌)、股權眾籌和公益眾籌,以我個人策劃參與的獎勵眾籌項目瞭解到的情況判斷,眾籌之所以與非法集資關聯上,應該是股權眾籌出了問題,毀掉了眾籌的聲譽,而平民化也是最需要幫助的人群所做的獎勵眾籌受到牽累,令人嘆息!

需要思考的一個問題是,為什麼一些本來出發點很好的事情總是辦糟,如眾籌作為舶來品本身存在水土不服的問題,如果再執意進行一些自以為是的投機,結果只能是大家都受損失,使得“眾籌眾籌使人愁”。

我個人堅持認為,現在有許多事太過於急功好利,但求速度快,不顧效益如何,也給膽大妄為者提供了機會,好事情做不好影響更大,教訓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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