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交通事故肇事者把人撞的昏迷不醒,被劃分7分責任,而肇事者只有3分責任這合理嗎?

可愛寶貝豪


交通事故責任劃定是一個客觀性的劃定,是交警根據事故原因以及誰的違法因素多判斷的,很多闖紅燈或告訴逆行被撞身亡的人,肇事者還是0責任呢。

不是說誰手上嚴重或誰的損失大,事故責任就小,要看誰違法,誰違規?

舉個栗子:

晚上10點多,張某和李某從飯店出來,兩個人都喝了點兒酒,因為飯店離家只有8公里左右,張某就載著李某就騎著摩托車回家。路上行人很少,張某的車速就快了些,沒想到路邊有個人推著個獨輪車,張某看到時已經來不及剎車了,剎那間交通事故就發生了。

推車的人被撞肋骨斷了一個,李某因在摩托車後邊受傷輕,胳膊斷了,張某受傷最嚴重傷到了大腦,變成了植物人。

這起事故責任該怎麼劃分?主要責任在誰?

實際上因張某酒後駕車,超速行駛,他撞倒獨輪車所以他的責任最大,他自己的治療費要自己承擔還要承擔推獨輪車那個人的醫療費以及營養費。李某和張某一起喝酒,明知張某喝了酒還和他載,出了事情只能自己承擔責任。

事情變一下,張某與李某從飯店出來,張某沒有喝酒載著李某回家,路上突然從岔路口來了輛獨輪車,來不及躲避而發生車禍。該起事故意外的成分大一些,推獨輪車的人沒有看後方車輛就變大導致被撞,責任劃分就不一樣了,張某需承擔責任,推獨輪車的人也要承擔責任。


善言法務


責任的劃分是交警根據此次交通事故各方的違法情況而定,不要說把人撞昏迷,交通事故導致當事人丟掉性命肇事司機沒有被認定為主要責任多了,關鍵要看引起事故誰違法的作用大而定,不能光憑傷者系行人或者系非機動車就該免責,這樣不符合立法初衷,也不符合公平正義。

說一案例,就如一個騎電動車,逆行進入機動車道,和一個無證駕駛機動車相撞,你說雙方都違法了,責任應該是誰承擔,很明顯,非機動車應該承擔主要責任,所以,在交通事故中,交警要看事故是誰違法引起的,雙方都違法,要看誰在違法中起的作用大而造成此次事故,而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


正義使者00779655175


你問合理不合理,我們來看看,要是被撞者是闖紅燈哪?要是他走了高速行車道?你還會覺得很冤嗎?交通法是給所有人制定的,交通信號燈也需要所有人來遵守,可是人們好像覺得只有汽車才應該遵守交通法。汽車近幾年也實在是發展太迅速,我們村裡感覺就這五年之內,買了不下十輛車,總共才50戶人家。那麼問題肯定來了,那就是年紀大的人,不會看信號燈,闖紅燈的比比皆是,就連好多年輕人也是騎著電動車紅燈的時候亂拐彎。


我們縣城有個十字路口,那裡是最繁華的地段,每次開車到那裡,我停下來等紅燈的時候,旁邊就會有行人走到對面去,有的甚至不走斑馬線,還有的電瓶車直接竄到我前面騎過去,我都害怕,就怕他們側面來的車沒有看到他們,上班真的有那麼著急?30秒等不起?我覺得不一定是,就是他們的安全意識太薄弱,真的不知道車禍猛於虎這個詞語。

我一直覺得國家普法力度不夠,我們上小學的時候老師總是教我們“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但是再大我們一輩的人,比如我們的父母,誰來教他們?他們知道要遵守,但是現在路口都很寬,去城裡面至少是雙向2車道,他們壓根不知道紅綠燈在哪裡,只知道車少了就過,更不用說我們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一輩人了。在我們縣城裡,隨意拐彎、掉頭還不打轉向燈、走逆向車道的都是那些騎著三輪車或者開著老年電動車的老太爺,以及五十多歲騎著三輪的大媽。最愛壓線行駛的就是他們,一般我都離他們比較遠。



最近我也一直在給我媽媽教怎麼看紅綠燈,開車的時候我也會告訴她,平常作為一個行人應該怎麼遵守規矩。自從有了駕照以後我也特別遵守交通規則,再加上沒事看看那些發生車禍的,簡直是太危險了,更加的知道不闖紅燈,走人行道,然後不亂拐,一定先看再打燈最後慢轉彎。

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告訴父母應該怎麼,多教教他們,社會發展太快,他們明顯一下子跟不上。


陝西蔣禕


謝謝邀請。根據題主所提條件,顯然題主對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依據不瞭解或者模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依據是事故雙方或者多方在本次事故中的違法情形劃分,不以損失輕重劃分。如果一方沒有違規,而另一方單方違規導致事故,則為單方事故,違規方承擔全部責任。比如機動車正常行駛通過十字路口,行人或者非機動車闖紅燈被撞,則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承擔全部責任,不但要自行承擔醫療費,如果機動車因此受損,還應當承擔機動車修理費等費用。但如果行人或者非機動車駕駛員死亡,則由保險公司用交強險補償不超過百分之十的死亡補償金(這個特殊規定飽受詬病)。所以,題主給出的條件無法做出責任劃分的判斷。


雨軒品茗2


1.雙方身份差不多,會按照具體責任來劃分,誰違章誰負責。本次事故都有責任,會按照比例劃分。

2.雙方身份差不多,可能會人性化一點,給車主多判點責任,這叫所謂的人性化。

3.雙方身份懸殊,有身份,有錢有權的責任可以通過某些方式成為少責或無責一方。

4.要相信一點,法律是公平的,但是至於執行法律的人嘛,只能呵呵了。

5.如果對以上觀點有疑問,可以到某地進行嘗試。


南風不競V


具體責任是否合理,不是通過你的一句話就可以判定的需要綜合全案來看,律師也需要調取交通事故的全部卷宗,分析這場交通事故的發生誰的過錯更大,交警認定也是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大小,甚至需要對車輛檢驗鑑定等一系列福娃的程序之後才能做出,絕不是胡亂認定的。

另外,提醒你一點,不是說對方是機動車就非得向著非機動車一方,實踐中非機動車一方不遵守交通規則發生的事故太多了,屢見不鮮。不能說你方是弱者就應該偏向你,就應該無責,純屬無稽之談!

當然了,你如果有確鑿證據人為交警認定的不對,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你可以申請複核。


大家有不同觀點的歡迎評論區留言,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的請私信。


律夫人


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以在交通事故中雙方甚至多方在交通事故中過錯的大小來劃分的,而不是以傷情的輕重來劃分,不是說傷重責任就小甚至沒有責任,也不是行人沒有責任、責任都是機動車的。當然,對於責任劃分不服的,可以申請複核。此外如果進入訴訟程序,責任劃分僅是證據的一種,法院判決並不一定就採信事故認定的責任劃分。


秋風夕照


對於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複議。一般對交警大隊作岀的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在三日內上交警支隊申請複議,如果對複議結果還是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SirJanzen


太多低素質人群完全沒有人應該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概念,在交通事故中哪怕自己闖紅燈被正常行駛車輛撞了,往往口喊你撞人了你還有理了認識不到自己的責任。是昏迷者過錯行為導致的事故的話,別說昏迷,哪怕死了也該承擔責任啊。


太陽E10000


題主提出問題條件不夠充分,你所講的事故應該是機動車與行人或者非機動車之間的事故,車讓人的原則以車方對行人動態的注意程度和遇到險情采取的避讓措施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為評判標準。

在實際事故中,交警在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時,通過對案情的分析,對當事人行為在發生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作判斷。然而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沒有統一標準。

所以題主所述問題說明已經判定責任了,如覺得責任認定書不合理,提起上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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