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我不是藥神》情景再現,安徽出台新政!亳州藥企要抓住機會!

拒绝《我不是药神》情景再现,安徽出台新政!亳州药企要抓住机会!

拒绝《我不是药神》情景再现,安徽出台新政!亳州药企要抓住机会!

近日,省政府網站發佈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支持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對支持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發展提出了若干政策。

拒绝《我不是药神》情景再现,安徽出台新政!亳州药企要抓住机会!

全文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支持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支持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

支持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為加快推進我省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推動實施健康安徽戰略,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現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鼓勵創新藥械產品研發

對在本省生產的中藥新藥(1—4類)及中藥經典名方二次開發、化學藥新藥(1—2類),具有新藥證書的生物製品(1—5類)及第三類醫療器械等重大藥械項目,對臨床前研究按研製費用的20%予以補助,對臨床試驗按研製費用的1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1000萬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對本省藥械項目獲得國家重大科技專項並在省內實施的,可以直接納入省重大新興產業專項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對醫藥企業每取得1個全國第一家仿製(首仿)藥品生產批件並落戶本省生產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支持產業創新發展基礎能力建設

支持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超算中心、幹細胞庫、中藥材大數據中心、轉化醫學研究中心、活細胞成像平臺等重大醫療醫藥創新發展基礎能力建設,對經評審認定的項目,按照關鍵設備投資的10%予以補助,最高2000萬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

支持現代醫療和醫藥企業、科研院所建設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按照支持“三重一創”建設政策規定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對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建設單位,以科研項目、平臺建設、人才培養、國際合作、重點學科建設等多種形式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

支持創新藥械產品推廣應用

對符合條件、價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藥物以及質量和療效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按照醫保目錄評審程序,納入本省醫保目錄;對暫未納入的,經專家評審後,可納入備案採購範圍,備案採購目錄由省衛生計生委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編制並向社會發布,每半年更新一次。(牽頭單位:省醫保辦;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制定《安徽省創新型醫療器械產品目錄》,對納入目錄、經評審認定符合條件醫療器械的首次應用,對省內研製單位按售價10%予以補助,最高500萬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財政廳)

支持中藥材規範化種植和原料藥保障能力建設

建立中藥資源保護體系,支持建設“十大皖藥”等道地藥原種保護區、種子種苗繁育基地、種質資源庫。支持在適宜地區建設中藥材規範化種植(養殖)、規模化加工一體化基地,對首次認定的“十大皖藥”產業示範基地,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組織開展“十大皖藥”藥材標準研究,主導制定高於國家標準的本省道地藥材標準,被列入本省飲片炮製規範的,每個品種給予一次性30萬元研究經費支持。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支持符合條件的本省道地藥材增補進入“十大皖藥”範圍。鼓勵將中藥材種植(養殖)納入政策性特色農業保險範圍。(牽頭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安徽保監局)

支持醫藥領域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與製劑能力相匹配、符合環保安全監管要求的原料藥產業集聚區。對新藥研製需要、滿足監管要求的原料藥小試、中試生產線,允許在具有安全保障的既有廠房建設,要加快相關項目的受理審核,並通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安全環保。(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安全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改善臨床試驗條件

支持爭創國家臨床試驗醫院,按照“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鼓勵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醫學研究機構、醫藥高等學校等開展臨床試驗,將臨床試驗條件和能力評價納入醫療機構等級評審。對已獲得國家資格認定或獲得備案並開展研究的本省藥物臨床試驗機構(GCP)、獲得國家認定的本省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研究機構(GLP)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對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研究機構、合同研究組織(CRO)為本省醫藥企業提供服務的,按年度合同履行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100萬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加強臨床試驗機構倫理委員會建設,設立區域性倫理委員會。(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支持開放發展

對總部新落戶本省的全國醫藥行業百強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商務廳)

對醫藥企業產品取得國際註冊批件並落戶本省生產的,每獲取1個產品的國際註冊批件給予5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商務廳)

對獲得歐洲藥品質量管理局EDQM認證、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認證、世界衛生組織PQ認證的本省醫藥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商務廳)

支持本省優勢醫藥、醫療器械先進技術和產品走出去,立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佈局全球市場。落實國家“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支持本省企業、高校院所開展醫藥、醫療器械領域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聯合實驗室、科技園區合作、技術轉移等行動,實施技術轉移項目、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商務廳)

支持醫療技術創新與轉化應用

加快推進腫瘤免疫治療、細胞治療、再生醫療等現代醫療技術創新及臨床應用,對經評審認定具備承擔條件的項目,按照科研攻關和應用推廣發生費用的30%予以資助,最高500萬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在堅持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開通臨床急需的創新醫療技術審批“綠色通道”,依法依規加快審批、限時辦結。對同一醫療技術在省內多個醫療機構推廣應用的,採用“一次備案、整體推廣”的模式予以審批。(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支持發展新型醫療服務模式

積極引入國內外著名高等醫學院校、品牌醫院等優質醫療資源和社會資本,在皖獨立或合作舉辦醫院及組建科室,引進一流的醫院管理體系、醫學人才和醫療技術,打造一批在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的醫院。(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科學合理確定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政策,鼓勵醫療機構運用信息化、智能化技術裝備,開展病理診斷、影像診斷、心電診斷、專家會診、監護指導、手術指導、康復保健等醫療服務,建設智慧醫院。(牽頭單位: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支持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智慧醫療、醫療人工智能、基因檢測、精準醫療、醫療大數據等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項目,按規定程序納入省重大新興產業專項或省重大新興產業工程予以支持。鼓勵新型醫療服務模式在全省範圍內推廣應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衛生計生委)

堅持包容審慎、規範有序原則,支持有條件的市開展醫療共享服務試點,滿足社會大眾多元化就醫需求,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

加快人才隊伍建設

用好現有人才資源,加大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高層次創新人才引進、培養和創新團隊建設力度,健全激勵機制,營造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環境。共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生命科學與醫學部,培養醫學高端人才。支持安徽醫科大學、安徽中醫藥大學等高等院校創新發展現代醫療和醫藥類學科,探索專業人才定向培養模式,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培訓工作。鼓勵市縣創新支持方式集聚一批高水平現代醫療和醫藥人才隊伍。(牽頭單位:省人才辦;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對本省醫藥生產企業單個品種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8億元、10億元的,每上一個臺階給予企業1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對首次進入全國醫藥行業百強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設立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發展基金,作為省“三重一創”產業發展基金的子基金,主要投向化學藥轉型升級、中藥現代化、新型生物製藥、高端醫療器械、新興醫療服務、醫養結合等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快成長壯大。支持現代醫療和醫藥企業股份制改造,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投資集團;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安徽證監局)

省發展改革委要組織編制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發展規劃,進一步明確規劃佈局、發展重點和路徑,引導和推動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本政策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所需獎補資金從省“三重一創”建設專項引導資金中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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