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右轉加直行的車道上,我是直行車在等紅燈,後面車想右轉不停的按喇叭,怎麼辦?

心魔140904409


看了問答裡面的很多回答,大部分都支持車輛禮讓帶有右轉標誌的車道,甚至很多人將這個行為上升到了行車禮貌的高度,我個人持不太相同的觀點,同意的可以支持一下。

1、首先行經路口的所有交通參與者包括直行機動車、轉彎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都是平等的,在此基礎之上需要遵守交通信號燈和讓行順序兩個規則。在問答中,很多車主把右轉機動車的路權自我設定的太高了,潛意識認為只要是右轉機動車就不需要等紅燈,就應該快速通過,從而產生心理的不平衡。

2、其次,簡單分析一下就知道,其實右轉機動車的路權很低,最常見的兩種情況,a)本向車道直行綠燈,此時可以右轉,但是右轉機動車要先讓行本方車道直行的非機動車、讓行對向車道的左轉車輛、以及轉向完成後的人行橫道;b)本向車道直行紅燈,此時也可以右轉,但是右轉機動車需要讓行轉向完成後車道的直行非機動車以及直行機動車。基本上除了掉頭機動車,都需要右轉機動車讓行。

3、第三、十字路口的紅路燈、導向道線的設置是為了保障行經這個路口所有交通參與者的通行需要,而不是為了某一類交通參與者;設計的目標是為了所有交通參與者的共同快速通行,而不會僅僅保證某一類參與者的快速通行。

4、基於前面提到的三個結論,回到正題來說:路口一旦設計了右轉和直行機動車共同佔用一條車道,就表明了交管部門基於這個路口的流量設定,需要讓直行車輛佔用此條車道,以保證路口能容納更多的車輛,並保證直行車輛在綠燈時的快速通過。在這個設定下,右轉機動車最基本的義務就是和直行車輛一起等待,直到綠燈後放行,右轉機動車認為的直行車輛阻擋行為其實只是因為觸及了他的個人利益,而並非交管部門的初衷,那就是保證路口的整體利益為先。

反駁幾個觀點:

1、路口設計不合理。路口設計不合理不是違章或者催促前車的理由,可以去向交管部門反饋;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路口的流量和分道劃線只在某一些時段、尤其是高峰時段是最佳的,你只不過湊巧沒有趕上而已;

2、佔用直行+右轉車道是車品不太好。不認可這個觀點,我覺得尊重交管部門的劃線分流措施,保證路口車輛的快速通行,才是既遵守法規又遵守車品的行為,個人以為只要單獨的直行道有2~3輛車,就可以佔用這個直行+右轉車道。對於那些說車品不好的人,其實完全可以反過來說,單獨的直行車道排隊7~8輛甚至更多,給右轉機動車讓出一條直行+右轉的車道,右轉的機動車車品就顯得好了?說白了還是右轉機動車錯誤的自視自己路權高的一種不平衡。

最後說的: “我一定要快速右轉通過路口,我有權利快速的右轉通過這個路口”這是很多駕駛員給自己錯誤的暗示。紅燈允許機動車右轉≠紅燈機動車一定要右轉,是在不影響其它車輛正常通行的前提下的,是同樣需要受到交通標誌、標線、車輛等干預和影響的。

扯點其它的: 在十字路口的實際情況上,個人寫幾個讓人厭煩的行為,下面這些行為才是既違法又違背車品的行為:

1、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導致正常車輛通過路口的速度大大降低,嚴重影響效率; 2、機動車在同向綠燈情況下排隊右轉不讓行,導致非機動車排隊積壓,綠燈無法通行,讓很多騎自行車的反感; 3、機動車在同向紅燈情況下右轉不讓行或干擾轉彎完成後車道的直行機動車,導致直行機動車效率降低; 4、機動車左轉搶行,導致直行機動車非機動車無法快速通行。


忽然60


看了大家的回答,有些回答說得有道理,但有些卻在大談文明,道德,好像都站在了道德制高點:“我沒有停右轉加直行道,我比你們更高尚。在右轉直行道直行的都沒道德。”其實這些回答忽略了規則的重要性:規則才是基礎,如果有現成的淺顯的規則不遵守,卻大談道德,這合適嗎?

大家想過沒有,為什麼只是部分路口畫了右轉加直行箭頭,交警這樣劃出於什麼目的?

之所以劃成直行加右轉車道,就是考慮了直行車多,右轉車少,為了提高路口通行效率。你如果直行車為了所謂道德,文明,都不去使用該道,那才是真正的降低了道路利用效率。看起來你讓右轉車可以順利通行,事實上卻讓直行車隊伍加長,消耗了後面排隊司機的時間。

例如,一個紅燈週期內,有40輛直行車,10輛右轉車,如果一個直行綠燈可以通過25輛車,那麼,直行道和右轉加直行道各停25輛,可以全部通過。但如果直行的40輛車全部停在直行專用道,那一個綠燈只能走25輛直行車和10輛右轉車,還積壓了15輛車在直行道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法律如上,也就是說,在右轉加直行車道,右轉車沒有優先通行權,右轉車也不是弱勢群體,不需要直行車特別關照,直行車和右轉車的權利是平等的,直行車走不走右轉直行道,是車主自己的選擇,合理合法,別人沒有權利指責,更沒必要上升到道德層面對他加以譴責。這是法律明確可以做的事情,法律規定了你可以做,如果這樣不道德,那就修改法條,而不是譴責守法者。

還有一個誤區,有人說右轉車有優先通行權,其實是誤解。事實上,右轉車輛的路權最低。紅燈可以右轉,但並不是說它優先,“可以”和“優先”差別很大。這要搞清楚,很重要。

不要滿口仁義道德。道德是用來律己的,法律才是用來律人的。如果大家都嚴格按規則辦事,這個社會自然會文明和諧。

還有那些口口聲聲說自己問了某位交警朋友的,要麼是你杜撰,要麼是你朋友業務不精。好好的法律不遵守,卻偏信某個人的言論,本末倒置。

還有,那些在斑馬線前連禮讓行人都做不到,路口實線變道,堵車時逆行插隊的司機們,就更加別惺惺作態來討論什麼道德問題了,你們憑什麼用賤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卻用聖人的標準要求別人?


武岡新鮮事


看情況。

題主這種車道,有三條車道,中間車道是專門直行的,那你最好不要佔用最右側車道等紅燈,不然後面右轉的車本來是可以在紅燈時右轉的,你在哪等都是等,幹嘛非要耽誤別人呢?這不典型的損人不利己嗎?



有人問了,那為什麼最右側車道不專門用來右轉,而是右轉加直行呢?這是交通部門根據路口各方向流量而定的,左拐道佔一條車道,右拐再佔一條車道,那麼直行就只剩一條車道,可能造成一種情況,就是右拐車道非常暢通,偶爾過幾輛車,而直行道排起長龍,顯然是不合理的。所以增加右轉車道的直行功能,右轉車輛就只能跟直行一樣等綠燈通行了(當然你排在第一個還右轉就不用等了),但對於緩解高峰時段通行壓力很有效。

所以,高峰時段你是沒必要非要在直行道等燈,可以在最右側等;而平時車沒那麼多,你非要在右側排第一個,擋著右轉車,就顯得不太厚道了。

就是說,你願意在哪個車道等燈隨便,不算違反交通法,但非高峰時段你放著直行道不走,非要在右側擋著人家右拐,不缺德嗎?

另一種情況,只有兩個車道,左側車道是左拐加直行,右側是右拐加直行。這種路口的綠燈,左拐和直行一定不是分開的。就是綠燈亮,左拐直行同時放行。這樣就會產生一個問題,因為左拐讓直行,如果前面第一個車是個左拐車,那他只能前進一點點然後等對面的直行車過去再走,如果對面車流不斷,很可能一直等到黃燈才通過,那他後面的車,不管直行還是左拐,就一個也過不去這個路口了。一個左拐擋住一大串,非常不急於通行效率提高。

所以這樣的路口,只要左側車道超過三輛車,我就去右側車道等直行,高峰時段不用說了,我會一直在右側。這不是自私,雖然右轉車要跟著一起等燈,但有利於整體通行效率。

我遇到過一次,我排在第一個等燈,後面右拐的不停按喇叭,我不敢過線,沒辦法讓你啊,警察很無奈過來示意我向前一點讓他過去,早高峰上班著急,警察也理解。

右轉只是左中右三種選擇中的一種,而我國是右側通行的國家,所以右拐是最方便的,大多數路口紅燈時通過路口跟其他機動車不衝突,所以右拐不受信號燈影響,隨時拐。但是方便不等於有特權。

很多人以為我是右拐的,隨時都可以拐,別人(車)都得讓我!其實正相反,正是因為右拐不受信號燈控制,在其他受信號燈控制的人、車通行時,右轉車輛都要禮讓。右轉車輛最方便,但最沒路權。

最後回答題主問題,你做的缺德沒缺德得具體分析,但不違法,所以:不理他,讓他等。


全市毛縣蜈蚣局



右轉加直行的車道一般都是最右側的車道。這個車道直行標誌的設立是為了增加直行車輛通過速度。但是請注意,如果你是直行車等紅燈而佔用這一車道。那麼,在你身後右轉的車輛鳴笛,那隻能說是你的錯了。不相信的話,在有交警的路口你堵一個試試就知道了。


駕駛人員都知道,在有右轉、直行、左轉三個綠燈的路口,右轉的綠燈是第一個亮起來的,隨後才是直行或者直行加右轉。右轉綠燈亮起,如果在沒有車輛擋道的情況下,右轉車輛可以直接通行。短短几十秒時間可以通行幾輛甚至十餘輛車。而由於直行車輛停車等紅燈,就導致後續車輛通行時間減少,在交通繁忙時段甚至會造成擁堵。


正確做法是,如果直行紅燈,請儘量不要佔用這一車道。而如果在直行綠燈時間內可以通過路口的情況下,你借用這一車道完全沒問題!因為對於右轉車輛來說這就是右轉車道!

這種情況許多地方交警部門執行不一樣。雖然按照你的理解也許並沒有違章,但是你的行為肯定妨礙了右轉車輛的通行。即使是從文明駕駛角度,也希望能給右轉車輛留出車道。

同時,還有一個情況就是,如果有交警執勤的路口,很可能你要被交警強行要求右轉了。


黑眼圈的老九


題主也沒什麼辦法,也不能去闖紅燈讓後面的車。題主應該吸取經驗,如果直行車道內車輛不多時,直行車輛儘可能不要直接停在直行和右轉合用車道內,以方便右轉彎車輛快速通行。這符合文明駕駛和提高通行能力的要求,但這不是強制的。


當然從交通法規上看,題主走這個道是沒問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一條第六款是這樣規定的: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從這條規定裡不難看出右轉和直行車輛在這條已有標線的道路上有同樣的同行權利。

設計道路交通的工程師這樣設計此舉無非就是為了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尤其是上下班高峰路口車輛的通行速度,減少直行車輛等待紅燈的時間,但是沒有很好考慮到這種矛盾的存在。

最後建議題主以及廣大車友儘可能不要直接停在直行和右轉合用車道內,後面的車一直嘀嘀嘀叫個不停雙方都不愉快。

車友會群主,玩越野,玩飄移,利用休息的時間親自碼字,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回答車主的各類問題,認為有用的請點贊並關注,想發私信提問的也可以一對一解答!


車問診


首先,這要看幾車道,三車道以上自然不應該佔右轉道,如果兩車道,左車道還是左轉加直行,那就不要亂鳴號了,左轉要讓直行,如果都讓出右道,左道會特別慢,對直行也不公平,還是以實際情況應辨最好。

其次,按照交規,右轉車遇前方直行車輛等待放行,依法等待依次通過,不得鳴笛催促,否則記2分,罰200。

第三:無論直行,轉彎,按標誌走,路權相同,哪個在前,哪個先走。前邊車不能闖紅燈,後邊車不能使人違法。

最後,開車直行不第一個佔用直行加右轉車道,這是素質,為給右轉的車讓道,儘量減少堵車。一般這種直行右轉兩用道,如果左手邊直行道車輛沒有過多積壓,我是不會去直行右轉道的。不過,很多行車人只顧自己,就算直行道只有一輛車,他還是會去直行右轉道,很無語,綠燈可以從直行右轉複合車道走,紅燈的話儘量就不要在複合車道上等;


遊戲大咖王



很不幸,你可能了路怒症患者!個人建議你最好躲避,置之不理!為了鬥氣在路上開鬥氣車很危險,請為了自身及他人安全,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那麼路怒症,鬥氣車無人管?明確告訴你不是的,司法制度的慢慢完善,將面臨著各種處罰!

鬥氣車指在駕駛中和別的車主有了不痛快,非得超過別人,壓著別人。


若出現交通事故了可能面臨著《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肇事司機進行處罰。也:面臨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當事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還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面臨3~10年有期徒刑,達到法定的嚴重後果者,還可處10年以上甚至死刑。

看完這些,你還敢做路怒症群體,敢開鬥氣車嗎?


那麼你遇到路怒症患者怎麼辦呢?

1,開鬥氣車的司機已經屬於涉嫌違法了,如果你選擇與之鬥氣,進行報復性的反別車,那麼你同樣也涉嫌違法,有理也會變成沒理。這樣你的局面就會有利變為不利。 2..如果有人對自己別車時,要記住“讓速不讓道”,如果你一個慌張進行讓道很有可能撞到另一個車道上的車,這樣對你自己的人身安全也不好。這個時間也不能進行緊急剎車,因為你很有可能使在你後面的車撞到你,這樣也會是你的責任。

3 ,第一時間報警,最好在車輛上安裝行車記錄儀,即使沒有發生事故,開鬥氣車的行為都涉嫌違法,記錄儀記錄的影像會成為證據。


如今的社會是法制文明的社會,衝動的武力並不能解決問題,還會使問題變得更糟,所以各位車主要隨時記得拿起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切記懲一時之勇。

祝君如願!


肖律師


這種車道不叫右轉加直行道,而是直行兼右轉車道。在正常路況下,直行路權大於彎道路權。這種車道的信號不是右轉箭頭,而是圓形三色信號燈。直行車輛佔右轉車道(就是有右轉箭頭的車道),是要扣分罰款的。圓形紅燈的意義是禁止車輛通行,右轉車輛在不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什麼叫可以通行?前車明明被禁止通行,你能通行嗎?

直行兼左或兼右車道,一般設在道路較窄,或者直行車流量較大的路口。有的只有兩條道,一條直行兼左,一條直行兼右。那種按喇叭的右轉車主,肯定認為所有的車都應走左道。我是右轉車,是可以通行的,你們居然敢擋道?!他們從沒想過,紅燈右轉車發生事故,是什麼責任。也從沒想過,紅燈右轉車必須避讓對向左轉車.....

右轉車不停地按喇叭,那是他不懂。他認為是紅燈就他能右轉通行,而且認為是直行車佔了他的道。不較真,就算了。如果想較真,如果路口正好有崗亭有交警,那就以聽到後車鳴笛示警為由,下車認真檢查車輛,一直檢查到交警來處理。交警會告訴這個他,這樣的車道不是右轉道而是直行車道。右轉道的信號標誌是向右的箭頭。這種道理,你說沒用,只有讓交警說。大部分時候,道理再明白,說也無用,必須處罰,才能記住。


斷劍66336482


實際上這是很多人都經歷過的事情,對於這件事來說,我認為應該採取理解、謙讓的心態來處理問題!

對於同向兩車道來說,直行左轉、直行右轉的複合車道很常見

很多早期的道路,同向兩車道時經常會採用這種方式,大多數對於右轉車輛限制的道路會採用箭頭燈來處理,大多數會採用大餅燈,採用大餅燈時,的確很容易給後車產生誤解,客觀上也的確會產生“一人直行等燈擋一路”的情況。

對於有些不禮貌的行為,應予以理解

城市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多,道路越來越擁堵,人們的心態越來越急躁,長按喇叭這種行為是不禮貌的,應該報以理解的心態,畢竟你不能和無知的人計較,也許對方是真的有急事,退一步海闊天空!

儘量避免在直行右轉道路上等紅燈

我個人的習慣是,只要沒有急事,一般會在刻意的其它車道等紅燈,儘量不會在右轉直行車道等紅燈,雖然這在交通法規是允許的,但是客觀上因自己而堵住後面一路右轉車心裡多少會有些內疚,能夠自覺的規範自己的駕車行為,為緩解城市交通做點貢獻,心裡是不是可以為自己點個贊?

記得前段時間去香港,發現在香港人在乘坐商場滾梯時,都是自覺的靠在右邊,讓出左面,極少出現橫著站位的情況,這對於有些趕時間的人來說,可以自行向前而不被阻擋。實際上這也是人們素質的一種表現!同理,我們駕車時,應該多一些理解和謙讓,少一些路怒,由此看來,國人的素質還是需要提升的。


眾口說車


為了緩解交通擁堵,很多地方的右轉車道都改為了右轉加直行車道。後面的車按喇叭就讓他按好了,不用管他,對於這條道不管是直行還是右轉都有使用權。我認為司機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交通部門設計直行和右轉合併車道是非常合理的,這樣做可以充分利用道路資源,使車輛以最快的速度通過路口,減少了交通擁堵,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二.直行的車輛都有可能佔用右轉直行車道,可能是距離實線太近,變道可能來不及了,也可能是到了斑馬線前紅燈突然亮了,希望大家都互相諒解一下。

三.駕駛人在不影響其它車右轉的情況下,並且直行車正在放行,可以借用該通道行駛。

四.如果在交通順暢的情況下,建議直行車輛還是少佔用直行右轉車道,這樣也就不會有右轉車輛一直按喇叭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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