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金協會發布網貸機構退出指引:明確時間點 允許債轉股

北京互金協會發佈網貸機構退出指引:明確時間點 允許債轉股

據鳳凰網WEMONEY消息,7月20日,據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向網貸機構下發《北京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退出指引(草案)》(以下簡稱《指引》)。據悉,該《指引》主要為指導、規範網貸機構主動退出網貸業務,保護出借人、借款人、網貸機構及其他網貸業務參與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出現群體性事件,實現網貸機構平穩退出。

《指引》明確了網貸機構業務退出的五個原則:一是依法進行。網貸機構終止、清理、清退網貸業務,制定和實施退出方案,應依法合規進行,杜絕違法違規犯罪行為。二是市場化運作。網貸機構制定退出方案時應遵循市場化原則,運用市場手段選擇合適的退出路徑,鼓勵網貸機構優先採用併購重組方式化解風險、退出網貸行業。三是優先保護出借人。網貸機構應積極穩妥地做好退出相關工作,合理處置不良資產,妥善清退出借人資金,貫徹出借人保護優先原則,預防發生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四是政府監管。網貸機構退出網貸業務應接受銀保監局、金融局(辦)、工商局、稅務局、網信辦、通信局、公安局等國家機關的監管,接受監管機關的調查,服從監管機關的指示和要求。五是協會監督。網貸機構退出網貸業務應接受協會的指導和監督,如實向協會反饋面臨的逾期風險和退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會根據網貸機構風險隱患的嚴重程度,分類制定相應的關注等級,並通報區、市金融局(辦)及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指引》要求,網貸機構決定清理網貸業務、退出網貸行業的,應按照六個步驟進行:一是成立退出工作組;二是清理存量業務、客戶、公司財產等,分別編制存量業務清單、出借人清單、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三是編制業務清償和退出方案;四是在網貸機構官網、協會官網及其他渠道發佈業務清償和退出公告;五是組織實施業務清償和退出方案,落實出借人資金清償和清退,妥善處理存量項目,按照退出方案穩妥推進退出工作;六是結束清退工作,終結網貸業務。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對網貸機構退出的時間點做了明確的規定,具體為:網貸機構在做出決定退出後,應在三日內組建退出工作組,開始退出工作;網貸機構應當在退出工作組組建後十日內通知出借人,並在機構官網、協會官網及其他渠道發佈公告,出借人應當自接到通知後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出借人應當在公告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向退出工作組申報其債權;網貸機構最遲應在啟動退出工作後三十日內完成業務清償和退出方案的編制。

《指引》還指出,網貸機構的退出方案應至少包括五個部分:一是存量業務情況;二是清償方案;三是存量業務處置計劃;四是處置團隊組成;五是網貸機構股東、實控人、高管承諾。此外,在退出方案實施期間,網貸機構不得註銷,不得開展新業務,經營地址不得搬遷,網站不得關閉,高管不得失聯。

特別值得強調的是,《指引》建議,網貸機構應根據市場情況和市場化手段,採用多樣化的方式進行業務處置。具體方式包括:清收、出售、債轉股、股東或實控人收購、出借人自行催收、債權託管等。

近日,北京網貸平臺愛投資出現項目逾期後,就給出了債轉股的處置方案,並一度引發爭議。此次《指引》的發佈,也意味著對債轉股方式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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