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擴散!最新最全名單公布,這些都是傳銷!

傳銷是社會的毒瘤。

雖然傳銷的模式並不複雜,但普通人往往難以辨別。互聯網與傳銷的結合,進一步增加了識別難度。

為了避免大家上當受騙,現公開發布以下涉及傳銷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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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何種傳銷

他們的特點都是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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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罪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取得利益。

下列人員可以認定為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

(一) 在傳銷活動中起發起、策劃、操縱作用的人員;

(二) 在傳銷活動中承擔管理、協調等職責的人員;

(三) 在傳銷活動中承擔宣傳、培訓等職責的人員;

(四) 曾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一年以內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行政處罰,又直接或者間接發展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十五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人員;

(五) 其他對傳銷活動的實施、傳銷組織的建立、擴大等起關鍵作用的人員。

《刑法修正案(七)》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行為入罪。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目前傳銷騙局花樣繁多,

轉發擴散!

告訴家裡人,千萬別再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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