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法制宣传日」兰州监狱民警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12·4法制宣传日」兰州监狱民警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按照“七五”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甘肃省兰州监狱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由监狱团委、政治处组织民警志愿者服务团队,以法律素质过硬、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申请成为监狱公职律师的几名青年民警为主力,深入监狱周边街道社区,面向市民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

「12·4法制宣传日」兰州监狱民警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兰州监狱民警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

Tips: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12·4法制宣传日」兰州监狱民警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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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里的街头暖阳和煦,监狱周边大砂坪社区某居民小区的休闲广场上,监狱民警志愿者向往来的市民发放了普法教育宣传资料,为驻足关注问询的市民解疑答惑,帮助他们了解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讲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民警志愿者们以热情的服务态度、扎实的专业素养、耐心的宣传讲解赢得了受众的称赞和认可。

「12·4法制宣传日」兰州监狱民警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12·4法制宣传日」兰州监狱民警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近年来,兰州监狱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六五”、“七五”普法规划部署,积极创新拓展,常态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从主要面向狱内服刑人员,拓展到面向社会公众,结合青年民警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校园、家庭,充分利用监狱执法属性和民警队伍法律专业素养,多样化开展了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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