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五)

第五节 实践、认识和真理

一、实践

1.实践及其特点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实践具有三个基本特点: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2.实践的基本形式

(1)生产实践,是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其他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2)社会实践,是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实践形式。 处理社会关系的社会实践形式,也包含着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最为主要的实践形式,是建立和调整生产关系的实践活动。

(3)科学实验,是从直接的生产实践中产生并分化出来的、相对独立的实践活动领域和实践活动形式。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独立性和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二、认识

认识活动包括认识者(主体)、认识对象(客体)、认识工具三个要素。

认识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条件下,有感知和思维能力的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

认识客体是指进入主体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

认识工具是指把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联系和沟通起来的中介系统。

认识主体、认识客体和认识工具都离不开社会实践,认识主体、认识客体两者在实践活动中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推动了认识的产生和发展。由于实践因素的介入,认识活动在本质上就成为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三、实践和认识的关系

1.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着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4)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具有两重性,正确的认识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指导认识主体采取正确的方法,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改造世界,从而取得成功;错误的认识则对实践起消极的阻碍作用,甚至导致实践的失败。

四、真理

1.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就是同客观对象相一致的认识, 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任何真理都是客观的。真理的客观性最本质特点是任何真理均包含不依赖于主体的客观内容。强调真理的客观性,并不排除真理有其主观形式,真理是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一致。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客观性和无限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①任何真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②真理的发展是无限的、绝对的。

(2)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和条件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①真理在广度上是有限的。任何真理都只是对无限的物质世界的一定部分、一定领域或一定范围的正确反映,认识有待于扩展。②真理在深度上也是有限的。任何真理都是对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精确化。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只有实践才能充当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这是因为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

社会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1)从社会实践本身的性质和发展来看,实践标准是绝对的和确定的。人类的社会实践,是永无止境地发展着的,这使它检验认识真理性的能力和作用具有无限性。不存在实践永远无法检验的认识。

(2)从实践检验真理的具体过程来看,一定条件下实践的检验作用又是有限的和相对的。实践水平总是受到工具、手段、对象等诸多条件的限制。特定阶段的有限实践,不可能完全证实或驳倒一切认识。这就是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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