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人才落戶 榆林市推出「二十條」利民措施

放宽人才落户 榆林市推出“二十条”利民措施

為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7月19日上午,榆林市公安局發佈了榆林市公安機關優化營商環境的“二十條”措施。

據瞭解,二十條措施便民利民,旨在進一步放寬人才落戶限制,吸引更多人才、人口落戶榆林市,全面落實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異地簽發和掛失申報業務。取消對農業轉移人口和外來人口遷入門檻,取消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落戶限制,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

同時,將在榆林全市啟用自助簽註機5臺、自助繳費機7臺,開通了電子港澳臺通行證自助簽註和自助繳費服務,整個流程縮短到3分鐘左右。在依託“互聯網+政務服務”優勢下,開展網上預約和24小時諮詢服務,隨時為群眾提供辦證諮詢、預約、進度查詢服務。並利用榆林公安出入境微信公眾號,推廣預約精準辦證,在預約時間段申請人可到榆林全市任意一個出入境窗口就近辦理業務。

榆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世津說,榆林市公安局根據實際工作,制定優化營商環境15條措施和5條鐵規。“二十條”的推出,既是市公安局貫徹落實省公安廳和市委、市政府對營商環境新要求的具體抓手,也是服務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有效途徑,更是增強全市企業和群眾安全感、獲得感和滿意度的得力舉措。

優化營商環境“二十條”的具體內容:

十五條措施:

1、放寬人才落戶條件。取消居住年限、繳納社會保險年限限制,年滿18週歲具有大中專(含職業技術學校)以上學歷人員憑學歷證書和身份證件,均可在榆林各縣市區城區申請落戶,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同步申請落戶。

2、放寬來我市就業、創業、務工人員落戶條件。凡來我市就業、創業、務工的人員,持聘用、就業協議(合同)或組織人社部門錄用文件、用人單位證明材料,以及身份證、戶口薄,即可辦理落戶手續。

3、放寬農村居民投靠城鎮居民的限制。兒媳可直接投靠公婆,女婿可直接投靠岳父母,祖孫之間以及其他親屬可直接投靠。農村孤寡老人,其在城鎮的親屬及公證機關公證願意贍養或撫養的可在其親屬戶籍所在地申請落戶。

4、

簡化戶籍辦理程序。在全市每個派出所設立集體戶,為有意在榆落戶的無自主產權住房人員提供落戶條件。省內戶籍遷移實行“一站式”辦理,由戶籍遷入地派出所受理,資料齊全的當場辦結,無需再到縣級公安機關提交申請。

5、縮短外國人辦理居留證件期限。在重點涉外民營企業任職和參與重大項目建設的外籍員工,可按需簽發1年至5年有效居留許可證件。辦理居留證件的時限由原來的從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縮短至5日。

6、取消部分消防審批事項。取消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取消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公眾聚集場所(不含公共娛樂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7、推行重點項目消防“零審批”。對重點建設項目推行建設單位消防標準“承諾制”。對提交書面承諾的企業,消防部門主動上門提供政策法規和技術指導,待工程項目竣工時,逐項依法依規辦理消防審核、驗收或備案抽查事項。

8、優化涉爆許可審批。將非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和城市、風景名勝區和重要工程設施附近爆破作業許可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7個工作日;將爆破作業人員許可審批由考核工作結束後10個工作日縮短為考核工作結束後3個工作日,爆破作業人員單位變更辦理時限縮短為2個工作日。

9、放開印章刻制企業限制。2018年7月1日起,全市具有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公章刻制企業,全部納入公安印章管理系統。新開辦企業憑營業執照即可選擇全市任何一家合法的刻制企業現場刻制印章。

10、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務。在公安門戶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上公佈相關辦事流程、提供表格下載服務,方便企業和群眾提前準備相關資料。全市公安出入境、戶籍、車駕管、網安、消防及治安管理業務,均可在相應的窗口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

11、推行多種收費模式。在原有現金收費、POS機刷卡收費基礎上,全市公安行政服務窗口逐步推行支付寶、微信、銀聯等多種支付方式,進一步滿足群眾差異化支付需求,方便群眾辦事。

12、提升企業安防水平。對規模以上企業和重點招引企業,參照公安機關重點內保單位管理。支持企業加強技防建設,將具備聯網條件的企業視頻監控整合接入公安機關視頻監控平臺。

13、優化企業周邊環境。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和重大涉企案件專案攻堅行動,嚴厲打擊強買強賣、強攬工程、期行霸市等擾亂企業生產秩序和破壞投資環境的違法犯罪,切實增強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

14、規範涉企執法行為。對涉案企業財產和銀行賬戶依法慎重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對涉嫌犯罪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技術業務骨幹,依法慎重採取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

15、加大涉企幫扶力度。根據企業申請,轄區派出所提供對僱用員工身份信息、是否有前科劣跡、是否為負案在逃人員等開展核查服務。經偵部門提供對企業合作對象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身份、有無違法犯罪等信息開展核查服務。各派出所建立服務企業微信群,開展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援助。

五條鐵規

1、嚴禁濫用職權進行選擇性執法,一律不得以公安行政管理條件不過關為由,隨意限制群眾辦事辦證和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2、嚴禁違規違法審批,一律不得擅自增加審批前置條件,限制群眾辦事辦證和影響企業生產經營。

3、嚴禁接受企業或服務管理對象宴請、娛樂、旅遊和財物、有價證券。

4、嚴禁向企業或服務對象報銷費用,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取會費、活動經費,強制或變相強制購買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務或接受有償宣傳。

5、嚴禁違反規定安排企業或服務對象參加各種評比、達標、鑑定等活動,為特定關係人在企業招投標、招聘、面試等方面提供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華商報記者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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