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稅收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新中國稅收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新中國成立初期,黨中央高度重視稅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副總理兼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陳雲親抓稅收工作,在全國統一建立新稅制的同時,特別決定要選派最好的幹部,擔任稅務局長,以加強稅務管理。

新中國稅收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1950年3月3日,政務院發佈的《關於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中指出:“稅收是國家財政的主要收人之一,是全國財政開支恢復經濟所需資金之最大來源,為了完成徵收工作,全國各大城市及各縣人民政府,必須委任最好的幹部擔任稅務局長。寧使其他各部缺少一個部長,而不要讓稅務機關成為一個弱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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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陳雲同志說過:稅務局長應是政府的“第三幹部”,政治、文化素質都要高,寧願缺一個組織部長,不能缺一個稅務局長。當時在每個縣級機關中只有公安、稅務叫局,其他部門叫科。公安局要抓治安,穩定社會,鞏固政權;稅務局要抓收入,籌集資金、保障革命、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在黨中央、政務院高度重視下,各級黨委、政府積極貫徹落實,抽調強有力的幹部,加強稅務機關管理。例如河南、湖南、湖北和江西等省,不少專區和縣的稅務局長是由專員、縣長或部長擔任。

新中國稅收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1950年2月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稅務局正式成立,是省政府的直屬機構,業務上受中央財政部稅務總局領導,行政上受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首任局長由中共中央華南分局任命。按照政府院頒佈的《全國各級稅務機關暫行組織規程》,廣東省在1950年初就設置了省、市(地)、縣三級稅務機構,實行上級稅務部門和地方政府的雙重領導。至1950年底,除廣州市為中央直轄市外,全省有行(專)署級稅務局10個,省轄市級稅務局(汕頭、湛江市)2個,縣級稅務局91個。當年全省配備了40位縣委級的領導幹部擔任稅務局長。

新中國稅收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在這裡特別介紹有關廣東組建稅警團,執行武裝緝私。鑑於廣東海岸線長,走私活動相當猖撅,根據中南軍政委員會指示,1950年6月從中國人民解放軍44軍調派一個團組成廣東稅警團,下轄3個營,12個連(其中一個連為水上緝私隊),共1600餘人。稅警團屬解放軍建制,緝私工作受省稅務局領導。1951年10月,稅警團縮編為4個連改稱稅警大隊。1952年8月,緝私工作移交海關負責,稅警大隊隨之撤銷。

新中國稅收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黨中央、政務院對稅收工作的高度重視,全國稅收工作迅速得以全面加強,當時是新中國稅收的第一個黃金時期。特別是在這之後開展的“五反”運動,把“反偷稅漏稅”列為重要內容之一,突出了稅收工作,極大地提高了稅收威信,使新中國稅收得到社會各階層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從而促使稅收在那個歷史時期發揮了特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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