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農村環境治理不可一禁了之

劉志博

近日,筆者到華北平原的部分農村走訪調研,瞭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相關情況。一些整治之後的農村,村容村貌有了明顯提升。但是,在整治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得不重視的問題。

比如,在全面整治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等汙染問題時,部分農村環境不佳的養殖場被淘汰、拆除,短期內雖未對生豬禽蛋供應產生較大影響,但整治時間長了、範圍廣了,就有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農產品供應,還會影響養殖戶的家庭收入。

所以說,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絕不能一禁了之。一方面,要加大整治、督察力度,讓更多農村地區“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另一方面,也要充分發揮政府與市場的作用,幫助農民平緩度過環境治理帶來的陣痛。

首先,要充分發揮市場導向作用,積極營造良好氛圍,主動吸引資本、技術向農村養殖、種植汙染防治領域集聚,實現農村養殖業的規模化、集約化。同時,依託第三方環保專業企業提供養殖汙染治理技術與服務,讓返鄉創業的農戶能夠安心、專心地把養殖經營搞好。

其次,要從制度設計上下功夫,提供農村種養產業所需的公共服務,幫助相關農村度過轉型陣痛期,構建農業汙染治理服務新業態,不能僅僅是“關門大吉”式的“堵”汙染。

最後,要構建“主體明確、權責分明、從量計徵、服務專業”的完整制度體系。立足當前農村種養產業發展瓶頸與訴求,考慮農產品市場規律和農業民生保障功能,充分發揮財稅手段在農村人居環境保護與建設領域的調節作用,利用財政政策工具促進農村環保產業發展。

劉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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