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下冊《道德與法治》複習提綱《第二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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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單元 理解權利義務

第三課 公民權利

1、公民有哪些基本權利?

(1)政治權利和自由;(2)人身自由;(3)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

此外,公民還享有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2、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哪些方面?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條件:年滿18週歲的我國公民,並且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

(2)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

(3)監督權(包括:批評建議權、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1)表現:我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2)重要性或意義:公民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行使監督權,有助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3、意義:我國公民依法行使這些政治權利和自由,有利於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力的重要形式。

4、什麼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的內容和意義分別是什麼?憲法是對人身自由權作出怎樣的規定?

(1)含義: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內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3)意義: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獨立、自由、有尊嚴地生活。

(4)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以其它方式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5)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公民的人格尊嚴權包括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

(6)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7)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5、公民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包括哪些方面?

(1)財產權。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受法律的保護,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

(2)勞動權。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勞動就業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這是公民賴以生存的基礎。

(3)物質幫助權。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4)受教育權。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的從國家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並獲得相應的物質保障的權利。

(5)文化權利。包括科學研究的自由,文學藝術創作的自由和從事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6、教育的地位(或作用)是什麼?我國為保障公民受教育權利制定的政策是什麼?

(1)地位(或作用):教育為個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礎,為人類文明傳遞薪火,成就民族和國家的未來。

(2)保障政策:國家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國家制定資助政策,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7、我國公民應該如何行使基本權利?(重點)(行使權利有界限 維護權利守程序)

(1)任何權利都是有範圍的。公民行使權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濫用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2)公民行使權利應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規定的活動方式、步驟和過程進行。每個公民都應該樹立按照法定程序辦事的意識,通過正確的途徑和方式,維護自身權益。公民權利如果受到損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維護權利。維護權利要用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進行。

8、我國調解的方式主要有哪幾種?

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

第四課 公民義務 公民的基本義務 依法履行義務

1、公民的基本義務有哪些?(基本義務的具體內容及地位依據課本理解掌握)

基本義務有:①遵守憲法法律。②維護國家利益。③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④依法納稅。⑤我國憲法還規定了公民應履行的其他義務,包括勞動的義務、受教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和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等。

2、遵守憲法和法律的具體表現有哪些?

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為什麼要遵守憲法法律?我國憲法和法律是全國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體現,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是公民對國家和社會應盡的職責。

4、遵守憲法要怎麼做?

(1)遵守憲法:就是要忠於憲法,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

(2)要認識到,憲法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必須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自覺做到學法尊法,守法用法。

(3)學習法律知識,瞭解法律程序規定,以法律指導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依法辦事。

5、維護國家利益包括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6、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依法納稅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

7、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是怎樣的關係?我們應該如何堅持二者的統一?(重點)

(1)二者關係:①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促進權利的實現。②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③公民的某些權利同時也

是義務。如勞動和受教育。

(2)堅持二者統一做法: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的義務。

8、什麼是公民的法定義務?我們應該如何履行法定義務?

(1)含義:法定義務是由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具有強制性。

(2)要求或做法:(重點)①法律要求做的,我們必須去做。如履行受教育義務、依法納稅、遵守公共秩序、保護野生動物、遵守交通規則、依法服兵役、愛護公共財產等。②法律禁止做的堅決不做。9、什麼是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其後果是什麼?(理解掌握)

(1)含義:在社會生活中,公民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或者沒有實施法律要求做的行為,都是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

(2)後果:違反法定義務,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民違反民事法律,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行政法律,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違反刑事法律,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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