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網友反應,國家給的補貼要麼拿不到,要麼拿得少,隨著國家實力的增強,政府相繼出臺很多惠農政策,涉及到農村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在具體落實階段,往往因為村幹部的不作為,中飽私囊,傷害了很多農民朋友的利益。
為了改善相關問題。國家出臺了《關於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指導意見》(後文簡稱《意見》),確實保障農民朋友的合法權利
![2018年惠農政策將及時公開,農民合法權利將得到保證!](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一、人員組成上。
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中推選產生,任期與村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村會計(村報賬員)、村文書、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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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務監督委員會必須確保以下村務信息公開透明
⑴村務決策公開:也就是說村裡各項大小決策,村務監督委員會都要確保村民能夠及時、全面地瞭解實情;
⑵財務公開:這裡主要指的是集體資產情況;
⑶工程項目建設情況公開:村裡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建設等項目,包括站投標、預決算、質量驗收等各個環節,都要保障村民的知情權;
⑷惠農政策(補貼發放)公開:包括各項扶貧資金、農業補貼、救助資金等的申請和發放情況;
⑸精神文明建設公開:包括衛生整治、鄉村風氣等方面的監督;
⑹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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