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莫虎完整訴狀揭露周立波正在申請美國綠卡,在美國有三套豪華公寓?

尋樹人


有錢的中國人在美國買房的比比皆是,絕大部分中國購房者都沉迷於中國黃金十年(2002-2012)的房市上漲幅度,以為美國有永久產權會更利於房市上漲和房屋儲值,事實上他們忽略了美國每年1%到3%的地產稅和昂貴的人工保養費,正是這些因素牢牢的控制住了美國房價。

周立波也中了永久產權的圈套。【以下所有房產信息均為公開記錄,經驗證無誤,均為周立波與夫人一起持有或者夫人單獨擁有, 購買者用周立波在新澤西的豪宅地址(這套豪宅此前已被梨視頻、騰訊等不少國內媒體報道)作為永久居住地的】



讓我們看看他在美國的三套房的目前情況【公開信息附圖,去除同名的libo zhou,我們可以看見他目前只有在美國三套房產,兩套在紐約曼哈頓,可以看見哈迪遜河,尋求出租中,一套要價8000每月,一套6500一個月出租,新澤西的豪宅正在尋求出售,但是在市場上接近一百天了,詢問者寥寥無幾。看來要砸在手裡】。

第一套:

11 Tamarack Rd, Alpine, NJ 估值四百多萬美金【見附圖】,坦率的說,這個地方不適合波波這種愛好交際的人住,尤其在大上海住習慣的,愛好喝咖啡的,買房的時候應該被忽悠了。現在正在尋求出售



第二套:

Unit 17F - 50 Riverside Boulevard, Manhattan, NY

17樓,估值兩百多萬【附圖】,四月份就上市要求出租,地點很不錯,處於紐約midtown,兩個臥室,能看見河水,其實如果真的把上海當成國際大都市的話,上海的房價還不算高。這個房子掛在市場上要求8000美金一個月出租,依然沒有找到租客



第三套:

Unit 10G - 100 Riverside Boulevard, Manhattan, NY

10樓,兩個臥室,兩個洗澡間,估值兩百多萬美金【附圖】,位置很不錯,很靠近中央公園,走路可以到最熱鬧的紐約中心喝喝咖啡啥的,波波原來要價6500 美金租售的,7月10號從市場上拿下去,應該租出去了,我們的波波在美國也是包租公了。



上面兩套,物業管理費大概是1000美金一個月左右,還是低估了。其實我覺得波波在美國過得很不開心,沒有錢賺,只能做包租公,更沒有粉絲捧場,我要是他,肯定天天在家以淚洗面。而且過去的一年中,因為有案子纏身,他也不能隨便離開美國,【提示,目前所有有案子的人的指紋都會抄送移民局和海關,有時候海關那些人發起瘋來,就可以拒絕你入境的,哪怕你有綠卡,更別說波波很有可能正在申請綠卡的過程中,不然他也不能用非移民簽證在美國呆那麼久】。

其中周立波夫人胡潔單獨擁有的一套(在美國結婚夫妻只要一方簽署放棄產權協議,可以自己擁有房產,沒有離婚分財產的問題):

Unit PHB - 800 10th Avenue, Manhattan, NY



【附圖】,這個套間估值接近三百萬美金,應該在頂層,這裡應該是波波居住的地方,從google街景圖可以看見,雖然地處紐約市中心,可是依然顯得很破落,街上的流浪漢應該也不少,希望不要嚇著我們的波波。

此外,波波此前爆料了某某的住宅,根據照片,我們可以找到這個接近千萬的美金的豪宅

就在紐約長島的傳統富人區上,地點如下【有附圖】:



103 Centre Island Rd Centre Island, NY 11771

在美國根據信息公開要求,任何人擁有的地產信息都必須公開,包括納稅以及貸款信息,經過公開信息查詢,【附圖】



顯示居住在此的兩位中國人一個叫 hou xx,一個叫 jin XX,應該是伴侶關係,網上女性信息顯示34歲左右。網絡爆料的 yan jun 或者jun yan 應該不準確,並沒有此人居住在此,因為凡是戶主或者租房住在此處豪宅的人都會有和這個地址相關的公開信息

那麼網絡上傳的這個jun yan 在紐約有這個人嗎?【見附圖】



可以這麼說,目前的兩個55歲的yan jun 都不是我們所想要的人,因為看見他們的工作經歷和居住地點,很簡單的可以看出,他們不是有錢人,也就是這個yan jun 很有可能是一個小說人物,網傳聖人。

從這些客觀事實出發,我們應該可以推測以下結論,波波在美國坐吃山空,所交的酒肉朋友們都是對他虎視眈眈,想分他一杯羹,波波這麼高調回國也是意識到這個問題,還是祖國容易賺錢,咖啡也不貴,更不會有繁瑣的法律流程和垂涎欲滴的律師們。

歡迎您回來,周立波,離開家園那麼久了,錢也花的差不多了,趕快給粉絲們開幾場青口,補補血。他們很想你,也知道你要付很貴很貴的地產稅和物業管理費。


顧穎瓊博士說天下


俗話說,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周藝人立波自從遭遇美國訟事,僥倖得以脫罪,一回國就開始講故事。在周立波的故事版本里,自己清白得就像圓房前的新娘,而其他人,某某、自己聘過的律師莫虎、同車的科學家唐爽,甚至美國紐約州的州警,統統成試圖構陷他的陰謀團伙,要不是壞人,要不是小人。

某某迄今身份不明;唐爽已經被局面採訪,提供了與周版大相徑庭的另一個故事版本,不過倒是大體與美國紐約州警記錄一致。莫虎更是乾脆,一紙訴狀將周立波告上美國聯邦法庭,訴其惡意誹謗。

這下好玩了,接下來的看點是周立波還怎樣圓他的故事。唐爽受訪的陳述已經把周版故事戳得千瘡百孔,再加上莫虎的訴狀訟事,估計周立波會被沖刷得底褲都守不住。

從常識角度,莫虎既然身為美國名律師,為自己名譽權興訟事,沒有絕對的把握斷然不會冒砸自己招牌的風險,周立波高調應訟,估計打腫臉充胖子的可能性很高。

以上,抬板凳看戲就是。周立波身為娛樂明星,把自己活成一個笑話也算是德藝雙馨,媲美蒼老師不在話下。接下來再說說莫虎訴狀披露的周立波正在辦移民,在美國有三處豪華房產。作為曾被周立波聘請的律師,之前還是朋友,莫虎對周立波的瞭解必然多過周立波對莫虎的瞭解。莫虎既然寫在訴狀裡,應該是實錘在握,確有其事。

在我看來,周立波作為個人準備放棄中國國籍,努力爭取做一個美國人,是他個人之權利。只要他在美國斥資購置多處豪華房產的資金來源合法,流出渠道和途徑合法,本人又不是限制移民的公職人員或依法受限的其他人,那麼他想搖身一變美國人,由他好了。

但是,但是,如果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自己已經緊鑼密鼓在操作移民步驟(申請綠卡),卻繼續在公共場合用中國人自居來忽悠輿論,用言不由衷的愛國說辭來博取輿論支持,那就令人憎惡。記得他脫罪咋一出庭,面對中國媒體的採訪,他大言不慚說到“感謝祖國。”,並聲稱“中國人要幫中國人”。歸國後的種種做派,還想繼續在演藝圈的脫口秀表演,繼續賺中國粉絲的錢以未來在美國維繫奢華的闊佬生活。

這麼說吧,周立波應訴莫虎,誰贏誰輸,對於抬板凳看戲的吃瓜群眾來說,還真無所謂,關鍵是要精彩。

但是,如果周立波還想繼續贏得國內粉絲的支持,就不要這麼陽奉陰違,把粉絲當傻逼來忽悠。既然莫虎披露了正在辦綠卡,有多處豪華房產,周立波那就壯士斷腕,公開聲明中止並拒絕移民,變賣三處房產,將資金迴流國內,以實際行動支持中美貿易戰語境下口口聲聲掛在嘴邊的“祖國”。

粉絲們都看著你哦,周立波同學,你的“祖國”到底姓美還是姓中?


唐映紅


莫虎揭露周立波申請美國綠卡、在美購買豪宅之舉實際和他與周立波之間的“誹謗”訴訟並無直接關聯。

眾所周知,莫虎與周立波發生矛盾的原因在於周立波脫罪歸國後的一番“真相”言論,周立波把他牽涉槍毒一案歸咎於“某某”的做局陷害,而作為他在美期間的首位代理律師,莫虎則充當了藉機訛詐、落井下石的幫兇角色。在周立波的口中那位神秘的“某某”是惡人,而莫虎是壞人,至於唐爽則是小人。正是這三個人使用卑劣地手段進行陷害,才讓他周立波陷入了負面輿論的漩渦至今未能脫身。

在周立波的口中,莫虎是一位專騙華人、見利忘義、不知羞恥的訟棍。對於莫虎而言,面對周立波的這番行動如果不及時進行回應,恐怕從公眾的角度來看便會認為莫虎的為人確實不堪。

作為深諳美國法律的名律,莫虎在隔空喊話周立波的同時用一紙訴狀將周立波告上了紐約高級法院。周立波有口才,莫虎同樣有辯才,這場口水仗要見分曉還是得通過法院的裁決!

莫虎在宣佈起訴周立波的同時還順帶曝料周立波申請美國綠卡和在美購買豪宅,這些曝料的內容看似與二者之間的“誹謗”訴訟無關,但實際上卻是另有深意。

長久以來,周立波一直在利用中國人的身份在國內大打感情牌,從最最開始被保釋之後的那句“中國人應該幫中國人”,到如今把他與莫虎的個人之爭上升到中美兩國之爭的高度,他如此強調自己中國人身份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獲取國內的輿論支持,從而讓自己在輿論上佔據制高點。

對於這點,莫虎很清楚。於是乎,他在起訴周立波的同時還不忘告訴公眾,周立波雖然身體上還是中國人,但內心其實早就是美利堅公民了。這臉打的可真結實!

事實上,比起周立波對於莫虎的瞭解,莫虎對於周立波的瞭解程度更高!他曝光周立波在美購置3處豪宅的舉動一方面很明顯是在釋放信號給周立波一方,那就是:我對你的底細清清楚楚!你給我小心點!另一方面,也是在告訴公眾,周立波賺著國內的錢卻把資產轉移到了美國,周立波虛偽啊!

莫虎曝料的做法與之前周立波揭露唐爽忘恩負義的行為其實並無兩樣,無非都是給對方在輿論上製造不利的負面影響,從而讓己方能夠獲得一定的支持佔據主動!

對於公眾而言,周立波是中國人也好美國人也罷,他與莫虎之間的爭鬥只是他們之間的個人恩怨,與國家利益、民族情感沒有絲毫的關係!

周、莫雙方與其想要通過這種方式來引導輿論的風向,倒不如早日拿出實錘在法庭上真刀真槍地大戰一場!



通城丹妹


莫虎一個往七寸打的獵人,周立波雖然手握槍支還是一介書生,某某從照片看不出風彩人生。作為周立波20170118美國轎車內有槍支與毒品案,風風雨雨已經是一年半還要多了,人生苦短,又有多少屬於自己的事業時間。從周立波美國事件後,國內媒體就一直關注周立波事件的過程。作為一個目前至少能夠稱為中國人,一個50多歲的人,還有夫人胡潔,應該講美國之行,美國事件,如果大家沒有民族仇恨的話,如果沒有與周立波有個人恩怨,可以這樣描述。一對50多歲再婚的家庭,一個為了家庭生計與事業繼續工作與求生。雖然,我不一定喜歡周立波,但是周立波是一個有著藝術天賦的演員。在中國在我們這個時代靠演出生活,雖然周立波的演出薪酬高,但是這是市場價格協商後,周立波獲得了演出後的收入。如果周立波演出沒有達到效果,那麼周立波就沒有明天與我們商量演出的價格,甚至周立波會失業。失去這份這份演出工作,這就是一個演員的工作與生計。

文章寫到這,我想大家應該知道作為一個海派清口演員,其演出的內容有其現場發揮部分,但是演出整體節目是要受到審查與通過的。其實能夠吃上這碗飯也不是那麼簡單容易的。有多少演員與新聞工作者,堅持不下來工作緊張與壓力,又有多少自殺等。包括國際上的巨星與演員。這就是人生的不容易,記得一次中央電視臺訪問一個著名的藝術家,老藝術家說:中國影視市場就這麼大,在這個圈子裡能夠有演出的就是那幾百人。其北漂一族有多少人都是在跑龍套的。

周立波是演員界裡智商極高的一位演員。雖然按照中國傳統周立波打傷過自己的岳父,這是公開的事實,並因此被判刑了。工作與生活中,未必周立波就是大家喜歡的人與鄰居或者同僚。但是我們也要承認周立波海派清口藝術上的能力。相信我們大家從周立波演出中,犀利批判時弊與譏諷,這種藝術風格也會有一定的風險的,有時也會得罪一些人的。但是周立波掌握的還算可以,至少美國事件之前還在舞臺上演出。另外有時周立波也擔當過評委與主持人,整體上把握與掌控還是有水準的。

這次美國周立波事件,媒體上報道的內容多了一些。除了公開的信息討論外,我們是不是也注意到周立波有想在美國辦一個海派清口藝術院校的設想。可能有些人會說:周立波想掙錢,想出風頭等。但是周立波至少是在思考與實踐幹事業,培養人才,這就是周立波這個人身上的積極因素與志向。同時,辦一個學校其社會要求是很高的至少涉及美國的法律,中國的法律。還有辦學生源,課程設置,畢業生證書學歷認可,安全等重大問題。

周立波並不代表國家,也沒有國家授權。一個演員能夠主動思考並自費籌措與籌備和遊說。我們不用肯定與讚美周立波,但是至少我們知道一個演員,一個50多歲的中國中年人在美國拼搏。這就是我們周圍的一個普通的中國人。請大家多一份理解與思考。

莫虎一個資深華裔美國律師,一個曾經擔任過美國紐約州警察副局長的人。應該講也是非常優秀的。成立律師事務所後,也幫助過許多華人做了大量的律師工作,口碑也不錯。但是這次莫虎是周立波美國事件的聘用的第一任律師。之間的矛盾在所難免,也屬於正常。特別是異國他鄉,語言與法律知識的不懂與欠缺,決策與溝通肯定有摩擦與不合。所以,周立波又請用了二個美國當地的律師,最後辯駁還算不錯。周立波無罪釋放。本應該是一個皆大歡喜的事情,特別是周立波事件參與的人員。

但是天不遂願,周立波回國後的言論,激怒了莫虎。莫虎從美國起訴周立波汙衊要求賠償1000萬美金。如果從這件事,我們就不願意了,一個美國律師莫虎的要價太高。同時又把周立波美國的三處住宅公開,還有周立波申請美國綠卡說出來。起訴周立波汙衊可以,但是後面兩件事,與周立波汙衊沒有直接與間接的關係。所以莫虎的律師平時口碑就讓我們大家有了一種思索與考慮。

至於某某周立波公佈的照片與豪宅。我們大家從某某照片中,看不出優越與威風了。至少已經失去了往日的繁華。

至此,相信大家的智商與情商,更不能忘記了,我們是中國人,周立波目前也是中國人,我們非要把一箇中國50多歲人,咄咄逼人嗎?有時想想人生就其幾十年光景,何必有大多的主義與觀點。





時剛軍


2018年7月19日據外媒披露,周此次能躲過美國法律制裁歸國,被許多國外華人媒體譽為“勝利大逃亡”,美國價值500萬美元的豪宅已經被周夫婦折價出售,至於被莫虎披露多處投資基金的錢是否已撤回,暫不得而知,據傳周夫婦已無再次踏足美國的打算。

消息來源不管真實與否,結合周夫婦回國後在各種媒體上的諸多言論,“勝利大逃亡”不再踏足美國的傳聞有許多符合邏輯的地方,梳理下週回國炮轟的相關人物,第一任律師莫虎首當其中,指責莫收取律師明顯高於其它律師的律師,收錢不作為,只打幾通電話;再繼而上升至洩露周被捕消息給美國新聞媒體,莫故意把小案子炒作成大案子、專坑華人錢財的律師、與某某共同設局陷害周以詐取更多的律師費用,火力全開,不管手上有無法庭上能成為呈堂證供的相關證據,一波接一波的髒水潑向莫大律師,說真心話,能拿上臺面證明莫虎違背律師行業規則和行業操守的實錘證據真沒有,而我們口無遮攔的波波“一通操作猛於虎”後,卻在各種網絡平臺留下N多帶有“誹滂”言論的文章和視頻證據。周立波不懂法嗎?NO NO NO,正是他懂點美國的法律,莫虎不是紐約高等法院起訴我嗎,法院要送達傳票吧,我波波人目前是中國籍,美國我人去樓空,傳票總不能傳到中國吧,網上波波說好去應訴,屆時說海派清口出身的波波會找到一萬個理由搪塞,咱波波不去美國總不違反中國法律,你能夠把我怎麼滴?就是要搞黑你、搞臭你。

所以當波波下定決心與美國那塊是非之地決裂,就卯足勁道火力全開、子彈亂飛,所有美國“牛鬼蛇神”通通打倒,據可靠消息,美國已有二位律師遞交侵僅上訴狀至法院,以相同的罪名“誹謗罪”起訴周立波,均訴求法院“懲罰性賠償金”為1000萬,一位是莫虎,一位叫劉龍珠。如果波波應訴,光律師費就一筆大數字等他支付。


薩娃滴咔


99隨便語:美國律師莫虎出手,自損一千,殺敵八百。

【莫虎起訴周立波”侮辱誹謗“,訴狀內容非常長,本文在文末附上完整版截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

正所謂人以群分,物以類聚,這句話說的一點沒錯,周立波涉槍涉毒事件發展至今,真假難辨,當美國華人律師莫虎,再次丟出一個大瓜,我只能報以冷笑。

傳說中的某某,坑死人不償命的莫虎,雲裡霧裡的周立波,甚至還有”受盡委屈“的青年科學家唐爽。

誰敢說自己一定比別人更好呢?

第一,莫虎起訴的請求是什麼?

主要有兩點,其一要求周立波賠償”不少於1千萬美元“賠償金,其二要求周立波撤回誹謗言論,公開賠禮道歉。

關於莫虎起訴周的可能,筆者之前曾作出猜測,認為可能性很大。

因為周立波嘴裡說出來的話,基本都是“猜測性質”,估計很難有證據佐證;因為莫虎是美國律師,擁有主場之利,在美國起訴周,他佔便宜。

第二,莫虎透露了周的哪些”隱私“。

事實再次證明,莫虎這名律師的手很黑。

在這份漫長的訴狀中,包含了這樣一些信息:(1)早在2016年10月,周立波已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目前等待申請結果。

(2)周擁有紐約州三套公寓,其中兩套是周立波夫婦與繼女共有,第三套登記在胡潔和繼女名下。

(3)2012年,周夫婦斥資430萬美元,在美國新澤西州購買一處住宅,目的是想通過此舉,獲得美國永久居民身份。

(4)2016年,周與哥倫比亞大學簽訂協議,成為一所教育中心研究員。周同意給項目拉投資,而”某某“正是周接觸的投資人之一。

第三,我覺得這件事可以畫個句號了。

要不怎麼說人以群分,物以類聚呢?

我相信莫虎說的以上內容,都是真實存在的,因為這些陳述出現在莫虎提交給法庭的訴狀上,假如莫虎敢胡說八道,他一定吃不了兜著走。

這我就要奇怪了,既然周早在2012年開始,費盡千辛萬苦,想成為一個”美國人“,那麼,他有何必要把自己裝扮成一個”中國人“,對某某,莫虎這些人進行指責呢?

大家彼此彼此而已嘛!

大哥別說二哥,誰都別把”中國“這個詞擺嘴邊上!

無論誰受了委屈,回你們美國找同情去!

莫虎律師真黑,你是個律師,卻把自己客戶的隱私,堂而皇之擺在陽光下暴曬。這就叫殺敵八百,自損一千,估計以後有錢人誰也不敢請他打官司了。


【下方為莫虎起訴周立波訴狀完整版截圖】


99隨便


莫虎起訴周立波誹謗核心的目的在於搶佔輿論高地,與誹謗本身關聯偏弱。

美國華人律師莫虎在被周立波輪番攻擊後,終於向美國紐約州最高法院提出了針對周立波誹謗的指控。

在莫虎的訴狀上,我們可以明確看到,莫所針對的誹謗事實(第57段所列舉事實),主要在於周立波稱莫虎曾自稱的紐約警察局副局長身份造假,用以欺騙在美國的華人;莫虎原被告通吃,利用華人對於美國法律制度的不瞭解,不斷欺騙中國人的錢財等。

以上內容,可以理解為周立波在莫虎職業身份上,對於莫虎為人進行攻擊,造成莫虎職業聲譽和個人名譽受損,進而興訟。

但在莫虎陳述在訴狀中的內容看,卻與上述內容沒有太過於緊密的關聯。

莫虎在訴狀中稱,周立波一家已經申請美國永久居住權,並且在美國有三套公寓。周立波在刑事脫罪後所發出的種種信號,都是不滿足於證據不足脫罪,試圖在輿論上營造出自己被某某、莫虎、唐爽和紐約州警共同陷害的結果,使自己奪回一些主動權,為早日取得美國綠卡做準備。

這些內容雖然可以與周立波“誹謗”的目的和動機搭建起一定的聯繫,但從案件本身來說,大量篇幅卻並未指向最核心的“誹謗”事實問題。

所以,推測莫虎在當下時間節點向紐約州最高法院提出控訴的核心目的,其實並不在於誹謗本身(事實上,無論在美國還是中國,律師始終都是社會黑色幽默的常見職業群體),更重要的是通過此舉令自己在於周立波的爭端中佔據更有利的地位。

只不過莫虎將輿論的戰場,從互聯網媒體轉移到了自己更為擅長的法庭之中。

本質上,仍然是爭奪輿論媒體的一番舉措。

至於說周立波是否真的對莫虎實施誹謗,這點需要莫虎在法庭中予以舉證,如果周立波試圖在法律主場上與莫虎一較高下,唯一有利的做法就是親赴紐約州應訴,而莫虎既可以通過對美國法律的瞭解,適時調整訴訟策略,進一步通過法律審理過程佔據輿論,也可以在己方認為已經掌握了基本的主動權的合適的時間段撤回對周立波的起訴——畢竟1000萬美元的誹謗賠償金並非背後的核心目的。

周立波是否在為移民美國做輿論準備?

在莫虎看來,周立波準備以“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簡稱EB-1A)身份申請美國綠卡。

根據美國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的定義,“傑出人才”申請在演藝明星類別的規定為: 

 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簡稱EB-1A)(參見美國移民法203(b)(1)(A))
“傑出人才”或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五大領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並享有國家級或國際性聲譽,而且其成果和貢獻在該領域得到廣泛認可的傑出專業人才。這些人應是被認為是該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並申請人在獲得傑出人才綠卡後,將在美國繼續從事其領域內的工作,而其工作會對美國社會的相關發展,提供實質貢獻。

雖然周立波在涉毒、持槍的刑事案件中脫罪,但無罪類型是證據收集不合法,即程序性問題導致指控無效,而非從事實上認定周立波不構成所指控的犯罪。這在輿論上對周立波毫無作用,依然無法抵消大眾對於周立波行為的質疑。

據此,如果周立波在輿論上無法博得大眾的支持和同情,包括旅美華人群體的理解和認可,對於其申請美國綠卡都會是很大的阻力。

所以,莫虎在訴狀中稱,周立波誹謗、栽贓自己,以及唐爽、某某等人的行為,其目的在於營造出自己是被某某全程陷害所導致被警察搜查所致,將自塑造成為純潔的“小白花”。

個人認為,周立波全程指責某某聯合唐爽、莫虎乃至紐約州警陷害自己,雖然在情節上能夠說得通,但在某某陷害的動機方面,周卻始終無法給予明確的解釋,或許在周認為,毫無任何理由也可以憑白陷害一個人。

這在情理上很難解釋得通,於是我認為莫虎所陳述的內容,即陷害一事屬於周立波為贏得輿論同情而虛構或部分虛構出的內容更為妥當。

畢竟,將事實改造成有利於自己的一面,有利於周立波目的的達成。

周立波出走美國:

事實上,周立波由於其個人性格和處事風格的問題,在中國大眾的眼中已經失去了口碑,尤其在與東方衛視散夥後出走浙江衛視後,工作方面始終難有起色,那麼轉移市場也就成為了周所考慮的一個方案。

由於美國房產信息公開,任何人都可以通過鎖定房產坐落的地址查詢到相關權利人信息,所以周立波在美國所擁有的三套住宅,以及周的妻子胡潔在美國擁有的個人房產,都在網絡上被搜索出來:

第一套:

11 Tamarack Rd, Alpine, NJ

估值四百多萬美金,現在正在尋求出售。

第二套:

Unit 17F - 50 Riverside Boulevard, Manhattan, NY

17樓,估值兩百多萬,四月份就上市要求出租,地點位於紐約Midtown,兩個臥室,能看見哈德遜河。這個房子掛在市場上要求8000美金一個月出租。

第三套:

Unit 10G - 100 Riverside Boulevard, Manhattan, NY

10樓,兩個臥室,兩個洗澡間,估值兩百多萬美金,位置很靠近中央公園,周立波原先報價6500 美金租售的,7月10號已經從市場上撤下。

周立波妻子胡潔的個人房產:

Unit PHB - 800 10th Avenue, Manhattan, NY


從上述房產信息來看,周立波購置豪宅後,高價對外出租,猜測其目的在於預防演藝事業轉移市場後依然無法改觀,依然可以通過持有房產對外出租或出售的形式,具有一定的收入能力。

如此看來,周立波確實已經做好了赴美取得綠卡的所有準備,只是在駕車出行的那晚,被紐約州警“斷送”了大好前程。

至於周立波一方面在刑事案件結束後甫一離開法院便對媒體道“感謝祖國”,與其積極申請綠卡之間如何評價,各位就見仁見智了!

最後,附上莫虎此次起訴的訴狀全文(中文部分由《局面》翻譯):


高萌Goal


完整版起訴書我也看過了,關於這個起訴狀以及裡面提到了一些內容我就談談自己的看法:

先說一下題主問題中描述提到周立波有什麼立場攻擊莫虎為"披著中國人披的美國老虎""破壞中美兩國人民感情。"這個問題:

首先莫虎在起訴狀裡面已經很清晰的寫到了,莫先生,個人身份是美國公民,周立波是中國公民。

其次,說破壞中美感情的是莫虎提出的吧?莫虎在公開告示裡面可是說周立波而已挑撥中美關係,怎麼到了題主描述裡面就變成了周立波說莫虎挑撥中美關係了?

莫虎在起訴狀裡面提到周立波和妻子的豪宅。用了一個詞叫做意圖。什麼叫做意圖?你作為一個律師用意圖這個詞彙,我是不是可以反駁你意圖構陷?就算獲取美國居民身份,這跟你和周立波之間的名譽侵權有毛線關係?

第24條提到了周立波和胡潔花費數百萬美元購買三處公寓,人家胡潔是一個企業家,用自己的錢買房子去投資和你名譽侵權案有什麼關係?

第25條說周立波跟他的家人提交美國永久居民的申請,用了一個據說這個詞。據說是什麼意思?就算提交了美國永久居民申請,這跟你和周立波的名譽侵權案有什麼關係?

第26條說周立波的演出是為了申請簽證的成功率,是為了助申請綠卡。這跟你和周立波名譽侵權案有什麼關係?

第27條,用了傳聞一詞,傳聞這種詞彙也可以寫在律師起訴狀裡面了?即使周立波是找某某拉投資,這跟你和周立波名譽侵權案有什麼關係?


既然狀告名譽侵權案,就請把你認為涉及周立波名譽侵權案的語句、詞彙羅列出來,這是作為律師的最基本常識。幹嘛要牽涉周立波的房產、移民這些不相干的問題?我能不能說莫虎是別有用心?


關於莫虎狀告周立波名譽侵權一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如果單另把申請美國綠卡和在美有三套豪華公寓拿出來說事,我感覺莫虎是偏離了主題,這些問題和本案兩個核心問題“持槍毒品”似乎沒有什麼關聯性。

莫虎公佈的訴狀裡,用了較大篇幅來說明周立波為了獲得美國永久居住權所做的一切努力,把周立波急於獲得簽證並儘快獲批的迫切心理展現的淋漓盡致,莫虎此舉意欲何為?難道是為了打臉周立波言必稱的愛國情懷招牌,策反那些挺周的人,進而引流一波吃瓜群眾質疑,以利於輿論導向利於自己呢?

既然周立波可以把自己說成是“披著中國人披的美國老虎”、“破壞中美兩國人民感情”,那我為什麼就不能說你周立波是拋棄祖國投奔美帝呢,網友們對於這種問題那可是立場堅定。

自從莫虎提出對周立波起訴以後,一直沒有再現身,任憑周立波夫婦和唐爽撕的不亦樂乎,直到昨天周立波曝光某某這個大瓜,莫虎今天將訴狀全部公之於眾,其中意思不免讓人浮想聯翩。以周立波的脾氣,估計很快就會對莫虎所列訴狀進行反駁回擊,到時可能形成“以一敵二”的宏偉局面,莫唐左右夾擊,周立波見招拆招,吃瓜群眾撐破肚皮。

截至到目前,除了所謂的大人物只有照片,還沒有詳細批露身份內容外,圍繞周案的妖魔鬼怪基本都現身了,有明星藝人,有科學家,有律師,還有隱秘富豪,角色不一,精彩不斷,我們不妨拭目一待,看看下步如何開廝吧。


元芳有看法


周立波以其名字在美國購買了一棟別墅,兩套豪華公寓。


他老婆胡潔以她個人的名字另外買了一套豪華公寓



周立波在國內大賺國人的錢,賺一億捐五十。以此來大撈政治資本,為他日後繼續撈錢,提高社會信用保障。



他將賺來的錢大肆揮霍,向他的哈富一族擺譜裝逼。還在美國購買的豪宅、名車,資產超過億元人民幣。



這個披著愛國外衣的“君子”,正在辦理美國移民申請。他老婆和兩個孩子早已辦理了美國綠卡。



周立波的死粉們大感意外,還是意料之中?周立波大賺你們的錢,在美國買了這麼多豪宅,辦了那麼多次隆重的入夥豪華佳宴,有沒有請到你們中的一位赴宴?如果沒有,那他也太不你們當根蔥了!



以愛國者自居的人,回國口出狂言、血口噴人,誣稱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唐爽是美國人。他的謊言,讓不明真相的網民惡毒攻擊唐爽,給無辜的唐爽造成很大的困擾。



周立波的死粉們還在幻想著你們的波波,在祖國遭遇危難之時,他會與你們共赴國難,共擔保家衛國之責?做夢!



看看!他在美國拿起武器,一定是保衛美國,保衛他美國過億的資產!他難道會為中國而戰?



他以為用他三寸不爛之舌,回國繼續欺騙大眾,繼續讓他重登舞臺,賺取更多國人的錢財。為他後半生過著更加富足的生活,做著顛倒黑白、欺世盜名的矇騙之事。可惡、可恥!



周立波與他老婆胡潔瞞天過海虛假的醜陋表演,終將遭世人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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