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三寸金蓮」聽則悅耳,看則觸目驚心,實則殘酷之極!

“三寸金蓮”,又稱裹腳、纏小腳、裹小腳、紮腳,它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風俗陋習,儘管有不少批評聲音,但直至20世紀初才逐漸地被廢除。

古代的“三寸金蓮”聽則悅耳,看則觸目驚心,實則殘酷之極!

據說裹腳是起源於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嬪妃們用布把腳纏成新月形,在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至美,於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古代女子第一次纏足一般會挑在農曆八月二十四日,因為這一天是小腳孃的生日,父母堅信纏足對女兒的命運有很大的影響,為此挑個黃道吉日來纏足。一般女孩在學會走路之後,四到八歲就要開始纏足。

古代的“三寸金蓮”聽則悅耳,看則觸目驚心,實則殘酷之極!

纏足其做法非常殘忍:先將腳拇趾以外的四趾彎屈在足底,以白棉布條裹緊,固定腳型;爾後穿上尖頭鞋,在家人挾持下行走。夜晚以針線密縫裹腳布,不使鬆脫。這樣裹至七八歲時,再彎曲趾骨,使之成為弓形,並加強裹纏力度,一天緊似一天,務使其最後只能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小腳要纏到合格,驗收標準是“小、瘦、尖、彎、香、軟、正”。實際上許多女子在被野蠻裹纏的過程中弄得皮肉潰爛、膿血淋漓,是很常見的事。還有許多由於潰爛而失去了小趾。

古代的“三寸金蓮”聽則悅耳,看則觸目驚心,實則殘酷之極!

古代繡鞋多種多樣,不同的長度還有不同的叫法,只有在三寸長時才會被叫做“金蓮”,四寸則叫“銀蓮”,超過四寸就叫“鐵蓮”了,當時的女人們都認為腳纏的越小,就代表身份越高貴,越能得到別人的憐愛,嫁的也就越好。當時在民間還把裹足當成了婦女的美德,不裹足則成為了恥辱。

古代的“三寸金蓮”聽則悅耳,看則觸目驚心,實則殘酷之極!

在古代因為小腳是性感的象徵,所以女子都不會讓除丈夫以外的男人看到,而小腳上的襪子和繡鞋也都屬於私密物,就連自己的父親兄弟都不能碰一下,若是哪個女子丟了自己的繡花鞋而被別人知曉,自己的名節便會不保,所以古代女子一般都會長裙墜地,將自己的腳遮的嚴嚴實實。不得不說三寸金蓮實乃成為古代女人一生的枷鎖!

在此小編真是想不通,這種殘酷之行為,在古代竟會成為一種審美的標準,難道古今的審美觀有這麼大的差別嗎?你又是怎樣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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