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重案組當上了實習法醫沒想到出的第一起案子,就讓我毛骨悚然

進入重案組當上了實習法醫沒想到出的第一起案子,就讓我毛骨悚然

死亡,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意味著一切都將劃上句號;但之於我來講,卻是某種意義上的開始……

因為,我是一名重案組法醫!

之所以選擇這個職業,並不是我的理想多麼高尚,而是源於我出生的刑警世家。爺爺幹了一輩子刑偵,父親破了一輩子的案,就連母親都扮演著案件偵破中不可或缺的角色——法醫!

所以,我也就順利成章的進入了警隊!

每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都會經歷一段叛逆期,從我身上體現出來的,就是捧著鐵飯碗混吃等死的態度。那時的我,褻瀆的不僅是爺爺和父母的軍功章,還有我身上的這身警服。

一直到我被分到重案組,一直到我開始接觸那些慘烈的案件,我才發現,這個世界所隱藏的真相,不像你想的那麼簡單,有的事,你永遠無法用科學來解釋!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將全部的精力和熱情都投入到了工作當中,三年的時間破獲了大大小小百餘起案件,軍功章無數,如果非要從我這三年中找出些許遺憾,或許就是三年前我接到的第一起案子了,那時,我剛剛進入警隊!

22歲從警校畢業,我子承父業的進入了刑警隊,當上了一個實習法醫。用母親的話來說,人會說話,但屍體不會;而法醫,就是為屍體說話的。本以為一切都會順風順水,沒想到我拿著簡歷報道的當天,就遇到了棘手的案子!

報道第一天接到報警,一個人死在了城郊附近的一處情趣酒店內。我剛來報道,這種事兒本來輪不著我,可恰巧當天主檢法醫,也就是我的頭兒前腳接了案子出去,就這樣,我趕鴨子上架,奔赴案發現場。

這是一家比較高檔的情趣酒店,一聽說酒店裡死了人,那些住店的情侶紛紛下樓擠在一樓的大廳裡嚷嚷著退房,更有的女的洗著半截澡,裹著浴袍就出來了。

我的同事口口嗤之以鼻,沒有好臉色的說:“今天這些住店的人,退房可以,但是一個都不能走。需要配合我們警方的調查!”

進入重案組當上了實習法醫沒想到出的第一起案子,就讓我毛骨悚然

我走進房門,拉開警戒線,眼前的一幕讓我差點沒吐出來。

死者是一個三十歲左右的中年男人,此時此刻他正躺在酒店的大浴缸內。身上一絲不掛,脖子處插著一根吃飯用的不鏽鋼勺子。一下子捅穿了脖子,除此之外再無其他傷口,浴室內也並沒有發現其他的打鬥痕跡。

如果說插在脖子上的是一把刀,哪怕是一支吃飯用的筷子,叉子,我都不會感到詫異,可這作案的兇器竟然是一把市場上隨便就可以買到的勺子,這勺子的兩頭並不尖銳,兇手是怎麼插進去的?

這事兒不在我職責範圍內,我要做的,只是在第一現場給死者做個初檢,然後拉回停屍房等主檢法醫做深檢。

“那個……陳峰是吧?哥們兒,你先在這檢著,我出去抽根菸。”

那幾個負責看管警戒線的警察見我來了,立刻就出去了。與其說為了抽根菸,倒不如說是他們幾個人也看不得案發現場這噁心的場景罷了。

我畢竟警校四年,成天就跟兩種東西打交道,一是死人,二是福爾馬林,所以對屍體也見怪不怪,這麼噁心的場景雖然第一次見,但也無傷大雅。

但就在這時,我聽到了腳步聲。

我警覺的抬起頭,只見到兩條白花花的大腿,穿著高跟鞋。我蹲在地上,並沒有抬頭看到她的樣貌。

不過她能進入案發現場,應該是我們警局內部的人,這穿著高跟鞋辦案……我也沒去深究。

可她說的第一句話,就讓我有點摸不著頭腦了。

“離這屍體遠點,如果你不想死的話。”

她的聲音很冷,在清冷的浴室內迴盪著。

“什麼?”我愣了下。

“我說,如果你不想死的話,就別碰他!”女子毫無徵兆的喊了一聲,頓時把我嚇了一跳。

加上浴室又滑,我一個不留神就摔在地上,還沒站起身,口口就進來了。

“陳峰啊,怎麼了這是?我服你起來。”口口伸出手,我並沒有去接,自己站了起來,轉過頭一看,那女人竟然走了。

前後不過幾秒鐘,她去哪了?

“陳峰,你在找什麼呢?”

口口見我東張西望的樣子,好奇的問。

“鵬哥,剛才那女的是誰啊,是咱們局裡的同事不?剛才那一嗓子嚇我一跳……”我拍了拍身上的水漬道。

“什麼女的?”

“就是剛才在浴室裡穿高跟鞋那女的啊,你…你沒看見?”

話音剛落,口口就笑了。

“陳峰,你別逗我了,這是警戒區,除了咱們的人,沒有任何人能進得來。而且剛才我可沒看見你說的女的,更沒聽見有人嚷啊,你不會是讓這具屍體給嚇到了吧?”

毛骨悚然……

我用手拍褲子的動作戛然而止……

“不可能,我剛才分明看見一個女的……”話說到一半,我的目光忽然被地上的腳印吸引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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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雙高跟鞋踩過的腳印,正是剛才女子站過的地方。

“鵬哥,我沒騙你,你看……”我連忙指著地面上的腳印,口口也好奇的蹲了下來,順著我手指的地方看了半天,也沒看出個所以然來,隨後道,“地上什麼也沒有啊。”

什麼都沒有?怎麼可能?

我心裡嘀咕起來,隨後又看了一眼,可眼前的一幕讓我頓時淡定不了了。

因為地上,此刻確實空空如也,並沒有什麼高跟鞋踩過的腳印,剛才我看到的腳印,就像是憑空消失掉了一樣!

“好了,趕緊初檢吧。樓下那群約炮的男女可不安生,拍個照片都把記者招惹過來了,再不快點咱們可就走不了了!

我此時心裡很不是滋味,總有一種很怪的感覺。剛才是我看錯了?聽錯了?不可能,因為我看的真真切切,聽的聲音也真真的。可……那女的怎麼又憑空消失了呢?

我悻悻作罷,不去想它,當務之急是趕緊把初檢做完,不然來了記者之後可就麻煩了。我們倒不怕記者拿著這玩意兒瞎說八道,怕的就是他所說的東西會引起社會的恐慌,到時候可就不好收場了。

我輕輕的蹲在死者面前,把他的眼皮扒開...

死者的面色猙獰,死相極為慘烈,不難看出他生前一定遇到了極為駭人的事兒。但不知怎麼的,一扒開他的眼睛,我就總感覺什麼人在某個地方盯著我看一樣,這種感覺很不是滋味。有可能是我太敏感的原因,在這一刻我都感覺整個世界都安靜了下來,我似乎能夠聽到他的呼吸聲...我自嘲的笑了笑,如果這是在晚上也就罷了,但這光天化日的我還害怕個什麼?

看著旁邊站著的口口,我的心裡淡定了不少。初檢結果很快就出來了,除了死者喉嚨處的貫穿傷,死者的雙耳內分別出現了牙籤,將耳膜戳破,也就是說兇手的手段很特別,也很變態。將死者的兩隻耳朵戳聾,再把勺子插進喉嚨,這得是什麼仇什麼怨?

不知道怎麼的,我一直感覺有點冷,不由的打了個哆嗦。

“行了,至於這麼怕嗎,見多了就不怕了。”口口老生常談,笑著對我說道,“這是一樁他殺案,兇手用牙籤戳聾了死者的耳朵,又用勺子硬生生插進了死者的喉嚨內,是夠殘忍的,不過見多了你就不害怕了。”

他當刑警已經很多年了,遇到的各式各樣的殺人案也幾百起了,但這樣的案子還是第一次遇到,不由得咂舌。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出現場,難免會有點害怕。而我心裡犯嘀咕的點卻不在這裡,而在於剛才突然消失的女人身上……

我下意識的轉過頭去看女人剛才出現的地方,這一次我並沒有看見高跟鞋的腳印,難道真的是我看錯了?但願如此吧!

五分鐘後,我膽戰心驚的把屍體的初檢給做完了,正如口口所說,這是一起極為兇殘的他殺案。兇手先是用勺子插進死者的喉嚨裡,讓死者流血窒息而死,隨後再把兩根牙籤分別插到死者的兩隻耳朵裡,造成失聰。這令我比較咂舌,因為在我看來,兇手後面的舉動是毫無意義的,因為他已經殺死了被害人,沒有必要再‘錦上添花’的把被害人的耳朵弄失聰掉。

我也沒繼續想,和口口等人七手八腳的把屍體用白被單蓋好,抬到了擔架上準備抬回去,可就在這時,我忽然感覺小腿一緊,好像被人抓住了一樣。

一開始我以為是口口不小心抓了我一下,可隨後我卻發現這隻手一直抓著我沒有放開,我連忙低下頭,一看,赫然發現這個屍體的手,正抓著我的褲腿!

一瞬間,我頭皮都麻了!

屍體怎麼會抓人?我連忙喊了一聲,口口眼疾手快,一下子就發現了我的窘境,過來使勁想要幫我把這隻手給拽開,可拽了半天卻發現沒有用,這死人的手,力氣還不小!、

廢了半天勁,可算弄下來了!我嚇得不輕,死人我見得多了,可會抓人的死人可第一次見!

沒有人看清,這屍體是什麼時候抓到我的。也沒人能解釋,屍體為什麼會突然抓住我。

我只知道,口口從屍體抓住我之後,臉色瞬間變得靑一陣紅一陣,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最後開口下令封鎖現場,把屍體帶回去,屍體抓人的事兒必須嚴格保

密,任何人不可以說。

我沒想到,第一次出現場竟然遇到這麼詭異的事兒。我現在只想離這屍體遠點,趕緊拉回警局,然後移交給主檢法醫,迅速跟這邪乎的屍體撇清關係。

我跟車到了警局,碰巧看見出現場回來的主檢法醫——孫健。

“孫健,你今天出啥現場去了,這麼長時間才回來?”下車之後,口口沒話找話,迎著孫健就走了過去,本以為這案子跟我就沒有關係了,正當我準備快步離開這的時候,主檢法醫孫健的一句話讓我愣在了原地。

“哎,快別提了,今天快嚇死我了。那邊出了一件殺人案,屍體被個勺子割喉了,耳朵也讓人用牙籤給戳聾了,我搬屍體的時候,那屍體的手還抓住了我胳膊,真他孃的晦氣!”說完,孫健還指了指自己胳膊上的手印。

不單是我,就連口口也愣住了,

進入重案組當上了實習法醫沒想到出的第一起案子,就讓我毛骨悚然

在烈日炎炎的院子裡,一股寒意再一次籠罩了我,真的撞鬼了?

我更加的不寒而慄了。忽然間感覺這警局大院裡面,似乎有無數個我看不見的東西在盯著我一樣。

口口看出我不對勁了,說實話,他現在心裡肯定也嘀咕。之所以不表現出來,是因為他心理素質比我好些罷了。

“陳峰,你第一次實習就遇到了這種事兒,先回宿舍休息一下吧,明天早點起來我再給你介紹一下其他同事,隊長那邊我會給你請假的。”口口說完,轉過頭問孫健隊長呢,為什麼沒有看見他,孫健說正在做案情分析呢。

我一聽,匆匆就走了,現在我心裡想的是趕緊離這邪乎的屍體遠點,越遠越好。沒想到打開宿舍門,眼前的一幕差點沒讓我背過氣兒去!

宿舍裡面亂糟糟的,我的行囊被翻得亂七八糟,水壺也被摔在地上,玻璃碴子到處都是,而牆壁上還有一些新鮮的血跡...

我的大叫聲立刻引來了口口等人,他們進了宿舍,看到眼前的一幕也呆了那麼一會兒。我宿舍裡這番模樣像是進了強盜一樣,但卻並沒有丟東西,唯一令我擔憂的,就是牆上的血跡。

我今天才來報道,把行李放到了宿舍裡後就出案了,從去到回來,不足三個小

時,而且這是警員宿舍,誰膽子那麼大來偷這裡?鮮血的氣味讓我的腦神經再次緊繃起來,今天遇到的邪乎事兒夠多了,我唯一祈禱的這只是一場惡作劇。

口口勃然大怒,“胡鬧!這是誰幹的?調監控!還有牆上的血,給我去DNA數據庫比對,我倒要看看是誰這麼大膽子!”

口口雖然不是隊長,但在警隊裡面的威望還是很高的,他比隊長晚一年進隊,來了之後就成了隊長的得力干將,屢創奇功,但卻從來不受名利地位,上級領導有心思培養他成副隊長,他卻不受,就這樣,副隊長的位置也一直空著。所以他在警局裡說話也是相當有力道的。

“陳峰,你放心,這肯定是個惡作劇,這件事兒我給你主持公道!”口口面露慍色,不管這件事究竟是不是惡作劇,都觸犯了法律的威嚴,更何況這件事竟然出在了口口的眼皮子底下,簡直就是目中無人,膽大妄為的行為。

“陳峰,你這裡目前是沒辦法住了,今天得通宵討論案情,你住到我家裡去吧,這是我家鑰匙。”說著,口口就把自家的房門鑰匙給我了。口口是這座城市土生土長的漢子,打拼了幾年混的也不錯,貸款買了個小房子。給完我鑰匙就轉身離開了,但跟在他旁邊的主檢法醫孫健卻沒有走,從他的表情上來看,似乎是有什麼話要對我說。

等口口走了之後,我才問他是不是有事兒找我。孫健面露異色,但也沒說其他的,只是說:“今天八點半,‘辣過癮’,你一個人來,我有事兒跟你說!”

孫健剛說完這句話,我就聽見口口在宿舍樓的樓道里喊孫健,孫健就匆匆離開了。

辣過癮是我們這的一家大排檔,挺火的,烤串什麼的也挺好吃。雖然我不知道孫健這是怎麼了,但我從他的表情上來看就知道有事,而且絕對是很要緊的事兒,一想起他今天也接手了一具一模一樣的屍體,我就不由的在宿舍裡打了個哆嗦,匆匆忙忙的就離開了宿舍,在揪出惡作劇背後的真兇之前,我是一秒鐘也不想在這宿舍裡面待著了。

現在是下午六點鐘,我離開了警局,心想也沒什麼事,就坐在了公園的長椅上等待夜幕的到來,菸頭丟了一地,嗓子抽的冒煙。整個人說不出的頹廢,只有在人群之中我才能找到些許安全感,我反覆的想著今天發生的事兒,總覺的有點不對。

坐了倆小時,我就往大排檔趕了。今天並非週末,大排檔裡不是那麼擁擠,我溜達了一圈,從一個比較僻靜的角落裡找到了孫健的身影。孫健換了一身休閒的黑色運動服,坐在桌子上目光木訥,一隻手百無聊賴的戳著筷子,看起來極為頹廢的樣子。我在孫健面前坐下,他這才注意到我,從剛才的發呆中回過神來。

“你應該認識我了,我叫孫健,是咱們隊的主檢法醫。”孫健簡單的自我介紹了下。

“陳峰,以後孫老大多多關照啊。”我也微笑著回應。

孫健擺了擺手,意思是官場話就不要再說了,跟我短暫的聊了一會兒天后,飯菜就上來了。我很清楚孫健今天絕對有事兒找我,不可能是這麼簡單的聊天。從他頹廢恍惚的眼神就能看的出來。

“建哥,你找我有啥事兒啊?”

孫健楞了一下,一口氣幹了面前的扎啤,又看了看四周,神秘兮兮的問我,“陳峰,你相信這個世界上有鬼嗎?”

我記得在我第一次在實驗室接觸屍體的時候,一個圍觀的同學就問過我的第一任老師,說我們整天跟屍體打交道,會不會被不乾淨的東西纏上啊?老師嚴厲的把同學罵了一頓,說這個世界上是沒有鬼的,我跟屍體打了四十多年交道,是不是今天晚上就得死了?

結果第二天,學校就傳來了他的死訊,前日晚上十一點多,死於心肌梗。因為我第一任老師是個老頭子,也患有很嚴重的心臟病,學校裡的同學也沒有人在意,只有我和另一個同學把這件事兒給埋在了心底,後來他轉行做了銷售,而我則是因為家庭原因,硬著頭皮學了下去。

我從短暫的沉思中醒悟,縱然心中百般不解,也保持著一個警務工作者仍有的信仰,絕口否認,說不相信,任何東西都會有科學解釋的。那麼真的如我所說的那樣嗎?說真的,我心裡也很動搖。拿起一串板筋吃了起來。

“好,我就不跟你繞彎子了,今天在你回宿舍的時候,我簡單的跟口口討論了一下案情,聽說你在出現場的時候,被那個死人的手給抓住了腳?”孫健面色很鄭重,在這一刻我感覺空氣凝結起來。

我拿著籤子的動作也僵持在半空,身體不由抖了一下。

“你不回答,就是默認了?好,你現在看看你的腳吧!”孫健也不兜圈子,猛地又幹了一杯扎啤,我二話不說就把褲腳子撩了起來,猛然發現我左腳被那屍體抓

的地方,出現了一道黑色的手印,我試著用手去擦,卻發現這黑色的手印像是胎記,如同附骨之蛆一樣貼在了我的肉皮上,滲入我的毛孔裡!

見到這一幕,我再也淡定不了了,大吼了一聲,用手狠狠的搓。

周圍的人紛紛投來異樣的目光,孫健又幹了一杯扎啤,說道,“沒用的,你先坐下。”

我這才冷靜了下來,看見他把自己的袖子也撩了起來,他的胳膊上,同樣出現了一個黑色的手印。

我打了一個激靈,心裡湧上一股寒意,這大夏天的晚上異常悶熱,孫健卻穿著一件長袖休閒服,著實有些奇怪,原來是為了掩蓋他胳膊上的手印。我不想死,趕忙帶著哭腔,“建哥,這是怎麼回事,這是什麼東西啊...你救救我...”

“我他孃的要是有辦法,我胳膊上還會有這黑乎乎的東西嗎?”孫健瞪了我一眼,在LED燈的照射下,他的眼睛顯得通紅,遍佈血絲。頭髮也被自己抓的亂蓬蓬的,這一刻就猶如一個將死的大魔頭一樣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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