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著今年所剩天數僅剩72天
長假天數早已是零餘額
每月僅剩雙休作伴
很多小夥伴都不知道吧
國務院曾出臺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長可達45天
不僅僅是探望父母
如果與自己的配偶分居兩地
也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這個假期就是
▼
探 親 假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明確規定: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而且,據說探親假已存在35年了
心痛有木有!!
竟然都沒有早點發現
白白錯過了這麼多年的假期!
享受探親假必備條件
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 時間條件:
工作滿一年。
● 事由條件:
(1)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即可開始享受探親假。
(2)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親時間
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兩年給假一次,45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20天。
簡單來說
不和父母住一起的未婚職工
最多可以享受45天探望父母的假期
已婚職工和配偶分居兩地的小夥伴
一年可以享受30天探望配偶的假期
▽▽▽
整整一個多月的假期呢
而且!還是——帶薪休假!
1、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2、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如此重磅福利的探親假
你休過麼?
羨慕的編妹都想媽媽了
探親假編妹是休不到了
不過,今年時候我們大福建也出臺了個良心政策
《條例》規定:
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六十週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老年人發放特別扶助金,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予以調整。政府投資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收住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老年人。
為了使上述規定更具操作性,《條例》設置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有關機構或組織不支付獨生子女護理期間享有工資福利待遇的,由人社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給付。
用人單位違反該規定將面臨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還會被列為工資支付行為失信單位,將受到重點監管。
如果是嚴重失信的用人單位,會納入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的“黑名單”,在招投標、市場準入、融資授信等方面都會受到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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