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健譽嘉與華大集團糾紛升級,庭審臨時中止「原告變被告」

因合作糾紛,華大集團在今年6月份被“舉報”,此事原本已進入法律程序。但原定於7月18日14:30開庭審理的舉報方訴華大集團名譽權糾紛一案卻被突然中止了審理。

上述案件為舉報方也就是原告南京昌健譽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南京昌健譽嘉”),訴被告深圳華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華大控股”)、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下稱“華大研究院”)名譽權糾紛一案。按計劃於上述時間,在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但是,7月17日晚間,華大基因相關人士告知第一財經記者,案件中止審理,“等待我方訴對方不正當競爭案審理結果”。隨後,7月18日下午兩點左右,王德明向包括第一財經在內的媒體發送了其在法院的地圖“定位”,並表示“確認不開庭了”。

而不管是此次的名譽權糾紛案、此前的王德明實名舉報,還是華大集團提起的不正當競爭訴訟,背後均是王德明代表的南京昌健譽嘉與華大集團合作糾紛的進一步發酵。

審理突然中止

根據王德明提供的南京建鄴區人民法院傳票,南京昌健譽嘉被傳喚於7月18日14:30分在第二十五法庭開庭,案號為(2018)蘇0105民初4260號,案件理由為名譽權糾紛。該傳票的落款時間為6月19日。

然而,上述案件並未如期開庭。

7月17日晚間,第一財經記者向華大基因相關人士求證案件中止審理一事,該人士稱,“根據南京法院最新裁定通知,明天(7月18日)不開庭,該案中止,等待我方訴對方不正當競爭案審理結果。”

對於不正當競爭案涉及的內容,上述人士表示,其他關於官司的信息,將依據法院程序依法公開。據媒體報道稱,2018年7月13日,華大集團在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對南京昌健譽嘉提起不正當競爭之訴,等待開庭。

7月18日中午,王德明表示,“截至目前,法院沒有跟我們公司取得任何的聯繫或者通知,法院給我們律師打過電話,說案件中止審理​,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任何法院書面的正式通知。”

“昨天我與律師聯繫,律師說他接到了自稱是法院的電話,通知案件中止審理,但是並沒有說太多的詳細內容和告知原因,只說後面會給我們補寄一個文書。”王德明表示,對於為何7月17日會突然收到這個通知,感到“很奇怪,也想不通”。

7月18日下午兩點左右,王德明向包括第一財經在內的媒體發佈在南京建鄴區人民法院的位置定位,並表示,“確認不開庭了,但是我們包括律師仍然沒收到法院的正式函件,只昨天下午接到一個電話。”

中止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後,作出判決之前,出現了某些使審判在一定期限內無法繼續進行的情況時,決定暫時停止案件審理,待有關情形消失後,再行恢復審判的活動。

此外,王德明表示,7月17日晚間,收到南京市公安局的電話,被傳喚前往公安局“取文件”。

7月18日下午,王德明稱,已去取好文件,是事關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刻制公章問題,遭華大基因舉報私刻公章,公安機關希望提供一個書面回覆和補充相關材料,但已經相關部門查過不是私刻,“我們也有詢問目前是否有必要上交或者暫停使用公章,但公安機關表示沒有必要”。

根據王德明提供的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治安大隊刻章管理民警發來的信息,稱該局已經收到華大研究院的公函,“稱他們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委批准建設國家基因庫的單位(遞交有相關證明文件),並稱2018年1月已解除與你公司的全部合作關係,也從未授權南京昌健譽嘉刻制國家基因庫相關的印章,向我局申請對你已經備案的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及其財務專用章兩枚公章進行撤銷備案”。

合作糾紛發酵

案件被中止審理且作為原告方臨時被告知此事,王德明在名為“獨孤九劍王德明”的微博中表示出失望,並又一次做出舉報。

王德明在微博中發佈了一份對國家基因庫主任梅永紅的舉報信。對於再度舉報的原因,王德明稱,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委託由南京昌健譽嘉運營,這是由梅永紅簽發的,但是梅永紅之後不承認委託運營一事,而且向公安機關報案。

但是7月18日下午,華大集團回應稱,該微博內容包含惡意捏造的事實,嚴重損害華大集團和梅永紅的名譽。

這不是王德明的首次舉報,在6月14日,天涯論壇註冊用戶“獨孤九劍王德明”發佈了一則《舉報華大基因偽高科技忽悠欺詐涉嫌賄賂官員,大規模套騙國有資產》的文章,在6月底時引發熱議。對此,上市公司華大基因和華大集團均作出過澄清。

而舉報的背後源於王德明代表的南京昌健譽嘉與華大集團出現合作糾紛。

天眼查信息顯示,南京昌健譽嘉成立於2015年12月29日,註冊資本為100萬元,周佳(王德明妻子)持股70%,許凱持股30%,王德明為監事。

經營範圍在2016年2月29日時做過一次變更,變更前的經營範圍中並無基因檢測等方面的業務,變更後增加了“基因檢測服務、生物技術服務、醫藥技術研發、I類Ⅱ類醫療器械、保健品銷售、藥品銷售”這一類別。

在6月27日時,王德明曾對第一財經記者稱,這個變更是華大集團和國家基因庫要求的,因為涉及到一些項目,比如細胞樣本。他同時稱,南京昌健譽嘉與華大基因的合作從2016年年初就開始了合作,合同上籤的日期是2016年4月份。

7月18日再提及此事,王德明進一步稱,最開始雙方一起對合同進行了溝通,但是華大集團方面寄來的合同遺失了當時談的大部分內容,所以就被拆成了兩份不同的合作,雙方簽訂的第一份合同,明確只涉及江蘇省的細胞採集;第二份合作當時沒有籤協議,合作範圍擴大到華東地區,業務上除細胞採集外還涉及部分存儲、科研,南京昌健譽嘉要求華大集團在官方網站上發佈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成立一事,“當時他們也發了”。

但是今年5月18日,華大研究院在華大集團官網上發佈聲明稱,“我院從未以任何形式授權南京昌健譽嘉以‘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的名義開展市場活動、發表相關言論,亦從未以任何形式授予該公司員工王德明‘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主任’之身份,南京昌健譽嘉及王德明的所有行為、言論均不代表國家基因庫的立場、觀點。”

5月29日,華大研究院在《江蘇金融報道》上也刊登了上述聲明。

5月30日,南京昌健譽嘉將華大控股和華大研究員告上法庭。根據王德明提供的民事起訴狀,南京昌健譽嘉要求判定被告停止侵權,恢復原告名譽。

由此便有了上述名譽權糾紛一案,但是如今案件被中止審理,且華大集團又對南京昌健譽嘉提起不正當競爭訴訟,後續進展如何,第一財經將持續關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