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有二」

“深信有二”


“發菩提心。一向專念阿彌陀佛‌‌‌”。此為全經之綱宗。已詳論於明宗章矣。

《彌陀要解》以‌‌‌“信願持名‌”為《小本》之宗,本注則以‌‌‌“發菩提心,一向專念‌‌”為宗。其旨同也。

信願即《觀經》中之三心。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回向發願心。

據《四帖疏》意,一、至誠心者,真實心也。二、深心者,深信心也。

深信有二:一者,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

二者,決定深信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定得往生。

三、迴向發願心者,從真實深信心中,以所修一切善根迴向,願生彼國也。

由上可見《要解》所謂之信願,即《觀經》之三心。《觀經》之三心,即本經中菩提心。故知今經之‌‌‌“發菩提心‌‌“,即《彌陀要解》之信願。

又 “一向專念‌‌”‌‌‌即持名也。由於阿彌陀經大小二本,原是一經。是以兩者之宗,實應一旨也。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黃念祖著,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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