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早期,美國海軍的標準戰列艦是怎麼一回事?

新史往今來


標準型戰列艦,是美國在20世紀初,陸續開工建造並服役的幾級(型)超無畏戰列艦。這些戰列艦,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這段時間內),成為美國海軍的主力艦隻。

“內華達”級戰列艦

1911年至1916年間,美國海軍陸續訂購了5級12艘戰列艦。這些戰列艦,於1916年至1923年,陸續進入美國海軍兩洋艦隊(太平洋艦隊和大西洋艦隊)服役。雖然這些戰列艦,每級甚至每艘艦之間,都有一定的區別,但因為美國在建造時它們時,制定了一個標準,所以說它們之間的性能,例如航速、最大航程等,都差不多。

“賓夕法尼亞”級戰列艦

當時美國製定的標準為:

1.均採用重點防護設計(就是在非重要部位,減少或不佈置裝甲,而重要部位,例如主炮塔、輪機艙、指揮塔等處,則佈置厚重的裝甲來提高艦艇抗打擊能力)。

2.在艦體中心線上,佈置四座主炮塔(艦艏兩座艦艉兩座)。

3.以較低航速航行時(例如10節左右),最大航程可達8000海里(15000公里)。

4.最高航速為21節(39公里/小時)。

5.轉彎半徑約為640米。

美國之所以制定一個計劃來建造戰列艦,一是想縮短建造時間,二是想避免其他國家海軍中出現的問題。

“新墨西哥”級戰列艦

當時,其他國家海軍中裝備的戰列艦,有的航速快,轉彎半徑小。有的航速慢,轉彎半徑大。如果這些戰列艦要想編在同一支艦隊中與敵方戰列艦交戰,性能較好的戰列艦,就得“照顧”性能較差的戰列艦,從而失去了自己的優勢。而標準型戰列艦,就不存在這個問題。可以說,標準型戰列艦,對於當時海軍以戰列艦為主的戰略,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

這5級12艘標準型戰列艦分別為:

“內華達”級戰列艦,共有兩艘,分別為“內華達”號(BB-36)和“俄克拉荷馬”號(BB-37)。

“田納西”級戰列艦

“賓夕法尼亞”級戰列艦,共有兩艘,分別為“賓夕法尼亞”號(BB-38)和“亞利桑那”號(BB-39)。

“新墨西哥”級戰列艦,共有三艘,分別為“新墨西哥”號(BB-40)、“密西西比”號(BB-41)和“愛達荷”號(BB-42)。

“田納西”級戰列艦,共有兩艘,分別為“田納西”號(BB-43)和“加利福尼亞”號(BB-44)。

“科羅拉多”級戰列艦,共有三艘,分別為“科羅拉多”號(BB-45)、“馬里蘭”號(BB-46)和“西弗吉尼亞”號(BB-48)。該級艦原先計劃建造4艘,但是因《華盛頓海軍條約》的簽訂,三號艦“華盛頓”號(BB-47)被取消。

因為簽訂了《華盛頓海軍條約》,所以在條約生效的這段時間內,美國都沒有建造新的戰列艦。在這段時間內,只是不斷的對這些標準型戰列艦進行現代化升級(例如原先的籠式主桅,升級成三腳桅樓,增加防魚雷鼓包等等)。

“科羅拉多”級戰列艦

後來,美國再建造新戰列艦,就是在30年代末期,太平洋戰爭爆發前。這時候建造的,已經成為航速較快的快速戰列艦了。而標準型戰列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主要作為火力支援艦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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