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出台自由職業者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新政策

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讓住房公積金政策惠及更多我市市民,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關於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受益範圍的通知》(魯建金字〔2017〕19號)文件精神,在前期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積極公開徵求市民意見,制定出臺《濟南市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將於2018年7月16日起實施。

濟南市出臺自由職業者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新政策

《辦法》明確繳存人員範圍為年滿18週歲,男性未滿60週歲、女性未滿55週歲,在濟南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自願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遵守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自由職業者;自由職業者應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作為月繳存基數,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的當年度月最低繳存基數,不得高於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的當年度月最高繳存基數。繳存比例不得低於10%,不得高於24%。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繳存銀行分別設立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專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自由職業者可自願選擇繳存銀行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手續。

《辦法》還對提取使用做了具體規定: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應符合《濟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自由職業者可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期間應繼續履行繳存義務;不繼續履行繳存義務的,公積金中心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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