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男孩在永康體育館狗咬傷謠言後續跟進!散播謠言者已被永康網警大隊……

3岁男孩在永康体育馆狗咬伤谣言后续跟进!散播谣言者已被永康网警大队……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

謠言

消息稱:一個小孩被狗咬傷半張臉,就發生在永康體育館,並附有一段視頻……

而經過警方的核實,事情的真相是:

3岁男孩在永康体育馆狗咬伤谣言后续跟进!散播谣言者已被永康网警大队……

永康體育館近期未發生過此類警情,這個消息實際發生在成都市溫江區,而且小孩也不是被狗咬的,是摔傷的。

據當地官方信息:“6月28日19時左右,成都市溫江區居民黃某在體育館附近遛狗,因看管不力,所帶的犬隻造成兩名兒童受驚,其中一名3歲男童受到驚嚇後摔倒,頭部碰到路邊花臺,導致附近頭皮處破裂傷,另一名孩子未受傷。受傷男童後在醫院做包紮處理。目前,經過調解,黃某與男童家長達成醫治賠償協議。”

經永康警方調查,上週六在微信公眾號上發佈謠言的為一名永康女子,她自己經營著一個微信公眾號,平時喜歡往公眾號上分享一些比較有熱點性的文章或事件,當天她在其朋友圈裡看到了很多朋友轉發了一條關於“3歲男孩在體育館被咬傷半張臉”的信息,出於獵奇的心理,她立馬在其公眾號上發佈了此信息,並添油加醋的寫上了發生地點在永康。

發出此信息不久後,因此事件傳播的範圍越來越廣,經許多知情的群眾反映此事件發生的地點並不在永康,她意識到了自己犯下了嚴重的錯誤,並迅速將此條消息刪除,但已為時已晚。

今日該女子來到永康市公安局網警大隊接受調查,當網警問其為什麼會確定這個事件發生在永康市體育館時,她竟回答因其朋友圈發此鏈接的朋友均是永康人,未加確認,她便草率地認定了此事發生在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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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散播謠言的女子,因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警察蜀黍依法對其進行了相應的行政處罰,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該女子也表示十分後悔,自己一定會認真反省,今後不會再如此魯莽行事。

至此,警方提醒廣大群眾:對於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堅決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健康、良好的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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