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原告石某訴被告李運濤、周松彩、李廣厚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3)新密民一初字第1736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判令被告李運濤、周松彩、李廣厚償還原告借款80000元,本院於2014年4月2日立案執行,並於2014年5月19日向被執行人李運濤、周松彩、李廣厚發出執行通知書,但其至今仍未履行。
執行案號:(2014)新密執字第504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李運濤
性別:男
年齡:40
住址:新密市青屏街辦事處西大街182號院102號
身份證號:410126********4917
執行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80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883818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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