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公開庭審 法槌敲響反腐警鐘

近日,被告人韓某某涉嫌貪汙罪一案在突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來自全縣9個鄉鎮的紀委書記、村兩委班子成員、部分科局黨員幹部和紀委監察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等共計100多人旁聽了庭審。該案是突泉法院庭審觀摩警示教育基地成立後,縣紀委監察委和縣法院共同組織黨員幹部觀摩職務犯罪的首起庭審。

职务犯罪公开庭审 法槌敲响反腐警钟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韓某某在擔任六戶鎮興泉村村會計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冒名、虛報等手段,騙取國家各項補貼資金68340.86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貪汙罪,法庭當庭判處被告人韓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對韓某某犯罪所得贓款予以追繳。韓某某當庭表示服從法院的判決結果,不上訴。

职务犯罪公开庭审 法槌敲响反腐警钟

當前小“村官”大“腐敗”現象逐年增多,嚴重損害了基層群眾的利益。為了更好的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恰逢“兩委”換屆選舉剛剛結束之際,突泉法院通過選取具有典型意義的村幹部犯罪案例,與紀委監察委共同合作以組織旁聽的方式將庭審現場變為“警示課堂”,重點對剛剛通過換屆選舉走上村“兩委”崗位的村幹部進行法制宣講和警示教育,提高他們的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和廉政意識,促使他們依法正確履職盡責,嚴格按照廉潔自律的要求,做群眾滿意的村幹部。

职务犯罪公开庭审 法槌敲响反腐警钟

此次庭審觀摩是縣紀委和縣法院創新警示教育載體的一次成功展示,是司法審判與監察工作有機銜接促進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的一個縮影,不僅積極延伸刑事審判職能,而且使廣大黨員領導幹部進一步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特別是為村“兩委”換屆後村幹部的依法履職營造了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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