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寶互懟,究竟誰的隱私保護更略勝一籌?

大數據時代,移動支付雖然發展成未來支付的主流方式,無現金消費聽上去同樣也很美好。可是仔細想一想,這些支付軟件並非單一保障你支付的唯一工具。同時,它們還附帶著太多或明或暗的功能。別忘了,互聯網企業侵犯個人隱私問題似乎早已形成了通病。

微信支付寶互懟,究竟誰的隱私保護更略勝一籌?

不識“好友”真面目,收錢後屏蔽拉黑

烏龍無處不在,7月10日的一則消息,“男子微信錯轉他人8萬元後被拉黑,微信稱要用戶自行協商”的消息引發爭議。不小心微信轉賬轉錯了人,對方收了錢卻不還錢,甚者刪好友、拉黑,廣東黃先生日前就碰上這樣的糟心事。微信官方:涉及用戶隱私,無法向轉賬人提供收款人信息。但只要司法機關要求微信官方協助,他們肯定義不容辭,但如果是個人需要,則不能突破底線。這就是平臺的不作為了。雖然用戶做錯在先,但是平臺有權幫助用戶。如此說來,難道轉錯錢就只能認栽嗎?

微信支付寶互懟,究竟誰的隱私保護更略勝一籌?

騰訊不管?那還強制我們微信實名制幹嘛?協助破案的義務都沒有嗎?讓人怎麼放心消費?微信錯轉賬達萬元以上屬於重大誤解行為,對方屬於不當得利,若不退還將轉化為涉嫌惡意侵佔罪。有困難找警察,就應當履行義務與職責去為人民群眾破案,法院也有義務立案協助凍結賬號或微信綁定的銀行賬戶。

涉嫌非法侵佔財物,社會不能維護正義,又是否存在縱容罪惡?實名認證的初衷不就是本著出了事情好追查?難不成是提供給平臺並拿著別人的隱私做大數據,當擺設的麼?不是用戶們不願實名,而是這兩者界限根本就沒劃清。你必須對他負責而他從來不對你負責。試問,用戶們還有隱私可言麼?提供便利,豈能成為互聯網企業侵犯隱私的理由。一方面鼓吹手機支付帶來的便利,一方面又不願意承擔相應的風險責任。在這種關鍵時刻,平臺有義務在不向第三方洩露的情況下向公安機關提供對方真實信息以供儘快解決案件。

作為老牌競爭對手的支付寶看到微信如此回應,怕是有些坐不住了,稱:支付寶轉賬給陌生人,一定金額以上是要輸入對方正確姓氏校驗成功才可完成轉賬。若發生轉錯賬,支付寶小二可以在不透露對方隱私的情況下聯絡對方,協商幫忙找回(不能保證一定可以)。說起來,我們確實比較蠢,沒法那麼灑脫。支付寶一席話讓微信啞口無言,話糙理不糙。

微信支付寶互懟,究竟誰的隱私保護更略勝一籌?

各執己見,微信強調“隱私保護更嚴格”,支付寶在“隱私保護”基礎上強調“資金更安全”。事實上,無論隱私安全還是資金安全,都是消費者不受他人侵犯的合法權益,都應該得到切實保護,更應該成為微信支付寶不能突破的底線。從微信支付寶“互懟”中,人們不難找到微信在轉賬支付上的不足和漏洞。客觀地看,微信是一個社交平臺,但絕不是一個簡單社交平臺,而是一個具有錢包、轉賬、支付等多個前端支付產品的“金融交易平臺”。但話說回來,資金安全做的太差,人工客服形同虛設。

據騰訊官方2016年的統計數據顯示,騰訊移動支付的月活躍賬戶及日均支付交易筆數均超過6億。如此大的用戶群,如此大的交易量,保證用戶資金安全理應成為他們的重要責任,而用“社交平臺”和“隱私保護”為“資金支付成功後無法撤回”而買單,顯得有些單薄和不負責任。

最後小編想說,實名制的當下,不管騰訊微信支付還是支付寶,都有義務幫助用戶追回轉錯的錢,不能因為用戶的失誤,而選擇不管不問。用戶是移動支付的“上帝”,保護“上帝”權益,需要微信支付寶等移動支付方式自我加壓和自我完善,在技術和規則等層面打好“補丁”、改進提升、堵塞漏洞。更為重要的,監管方面該出手時必須出手,根據移動支付發展新態勢,抓緊健全完善安全有效的監管體系,打造更為安全堅固的移動支付“防火牆”,讓消費者交易起來不僅便捷、更要安全。不管對方是否拒絕歸還轉錯的錢,騰訊微信支付和支付寶都有義務配合用戶通過法律途徑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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