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借錢被表哥拒,約人綁架侄女索600萬贖金

2017年12月11日,浙江省臨海市的市民幾乎都在微信上看過這樣一個視頻:當天下午16點半左右,兩個中年男子在臨海市古城街道老哲商小學附近一個路口,突然將一名約莫十歲的小女孩抱起並迅速塞進一輛破舊的麵包車裡,然後消失在夜幕裡。一時間,關於人販子抓小孩的事情傳播了街頭巷尾,市民議論紛紛,人心惶惶。當天,臨海警方即破獲此案,小女孩安全獲救,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網。近日,該案件經臨海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

原來被告人張強曾經多次向其表哥項偉借錢遭到拒絕,因而心生怨憤。2017年11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張強來到臨海市杜橋鎮錦橋賓館房間內找到被告人趙達、孫海,提議一起綁架項偉的女兒項某某(10週歲)並向其家屬索要人民幣600萬元的贖金,趙達、孫海均表示同意。三人當場約定了贓款分配方案,,隨即共同湊錢購買了二手面包車、手機、電話卡、膠帶、尼龍繩、衣褲、鞋帽、口罩、旅行袋等作案工具。

2017年11月27日,被告人張強駕駛麵包車載著被告人趙達、孫海來到臨海市古城街道老哲商小學附近熟悉環境,並向二人指認了作案對象項某某;被告人孫海則帶領同夥前往臨海市江南街道岙底羅村附近熟悉環境,準備綁架被害人後帶到此處藏匿。在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期間,三名被告人先後多次駕車來到臨海老哲商小學附近蹲點守候。由被告人張強負責開車,被告人趙達、孫海下車尾隨被害人項某某並伺機準備動手。但由於被害人身邊均有人陪伴而未能得逞,被告人孫海遂表示退出行動。

2017年12月11日,被告人張強、趙達再次駕車來到臨海市古城街道赤城路一帶守候,後於當日16時30分許發現被害人項某某單獨在校門口附近。被告人趙達尾隨其後,當項某某走到米篩巷路口時,趙達突然將其從背後抱起並往麵包車上塞。項某某在車門處大聲呼救、掙扎,被車上的張強強拉進去,從而造成項某某臉部、膝蓋處擦傷。上車後,二被告人隨即駕車逃離現場。在車上,被告人趙達用頭套罩住項某某頭部將其控制住,用毛巾矇住被害人雙眼、用褲帶綁住被害人手腳。

當車輛行駛至臨海市江南街道方向,被告人趙達出面打電話給項某某母親告知其女兒被綁架的事實,並索要600萬元人民幣的贖金。隨後,被告人張強將該手機丟進河裡。接著,二名被告人駕車帶著被害人項某某來到岙底羅村附近山下藏匿。不久後,被告人張強覺得自己身份已被項某某識破,二名被告人擔心事情敗露,遂決定放棄繼續索要贖金,並將被害人項某某放掉。當晚20時許,二被告人駕車載著項某某來到臨海市古城街道望江門,放其下車離開。接著二人駕車經過臨海市湧泉鎮楓葉船廠附近時,將部分衣帽、口罩、手套、毛巾等丟棄在水溝裡。當晚,被告人張強、趙達來到臨海市杜橋鎮都市賓館房間休息,於23時許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2017年12月12日晚,被告人孫海在臺州市路橋區金清鎮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歸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案發後,公安機關扣押了作案工具銀灰色二手面包車一輛。

原來,被告人張強的母親與被害人奶奶系姐妹關係。本案審理中,被害人母親向法院出具諒解書,對被告人張強的行為表示諒解。

臨海市人民法院根據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認罪悔罪態度,以綁架罪分別判處張強、趙達、孫海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五年六個月、二年,並均處相應的罰金。該案經上訴後維持原判。

(以上姓名均屬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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