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如此苛刻,清政府爲何甘心簽訂?

老許


《馬關條約》的確是清政府簽訂不平等條約以來,最為貪婪的一個不平等條約。它有著最龐大的賠款——日本索取了史無前例的高達兩億兩白銀的軍費;同時日本也暴露了如沙俄一般對土地的貪婪——要求割讓遼東半島、臺灣、澎湖列島,以及原來清政府的藩屬國——朝鮮。如此苛刻的條件,為什麼清政府卻最終簽訂了呢?



甲午戰爭雖然清政府損失慘重,北洋艦隊甚至全軍覆沒,但是國小民疲的日本也已到了極限,如果清政府咬牙繼續堅持,戰爭潛力遠小於中國的日本被拖垮是極有可能的,最差的結果也不過是兩敗俱傷罷了,不可能再出現如《馬關條約》一般如此離譜苛刻的不平等條約。


作為統治者的清政府不知道這樣的結果嗎?為什麼還是簽訂瞭如此苛刻的《馬關條約》呢?

其實清政府再明白不過了。我們都知道,清朝的統治階級是滿清八旗,以極少數的民族統治的人口數億的龐大中央帝國,本身就如履薄冰,因此,清政府最為提防的永遠是他們統治下的龐大漢人。

對於滿清八旗而言,列強無論如何貪婪,胃口如何龐大,對於清政府而言也不過是割肉而已,疼是固然疼,但絕不至於威脅性命。但是,如果一旦因為繼續與日本作戰,軍隊、資源消耗過重,導致國內統治力下降,起義遍地卻無力鎮壓,那麼對與滿清而言,才是真正的滅頂之災。



這也是為什麼有慈禧太后“寧與友邦,不予家奴”的傳言,慈禧當然不蠢,以女性之身統治中國近半個世紀,慈禧太后不但不可能蠢,反而極為精明,只不過她的立場永遠不可能站在中華民族的角度罷了。她早已非常深刻的發現了什麼才是維持清朝統治的根本:

列強侵略對於滿清的統治而言只是癬疥之疾,而清廷統治範圍內4億人口的漢人才是心腹之患。因此,清政府最為警惕的永遠是國內漢人的風吹草動,嚴防死守,排在首位的永遠是保持足夠實力,及時撲滅任何可能威脅清政府統治的事件,哪怕為此付出怎樣的代價。用現在的話說,對於清朝統治者而言:

列強侵略不過是要錢而已,而漢人造反可是要命啊。

一旦漢人的造反起義推翻了清朝的統治,滿清將無立錐之地,性命是否能夠保全都很難說,更遑論現在的富貴和權力了。網上所說的“清帝無昏君”,其實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不是昏君的清朝皇帝的立場,從來沒有、也不可能站在漢人的角度,他們最先考慮的核心利益永遠是滿清八旗自己的利益。所以許多在我們看來令人痛心疾首、不可思議的賣國事件,其實如果站在滿清八旗利益的角度,反而十分容易理解了。這也是為什麼清政府最終接收了日本如此苛刻貪婪條件的原因。



鳶飛九天2018


我們學過歷史都知道,中日甲午戰爭清朝慘敗。當時清政府引以為豪的的北洋水師全軍覆沒,輸掉戰爭後,日本控制了海域並繼續登陸作戰,最後日本海軍佔領了天津大沽口炮臺,軍事上繼續給清政府施加壓力。


慈禧和光緒帝恐慌,不想再一次上演當年八國聯軍攻破北京的情形,於是接受日方提出的派重臣前往日本國和談,簽訂條約。

當年日方指名要李鴻章前往談判,而李鴻章也深知這一談判的利害關係,喪權辱國割地賠款肯定是免不了的,簽了就是歷史的罪人。中日甲午戰爭的失敗雖然和李鴻章有一定的關係(北洋水師就是李鴻章自開辦洋務運動三十年以來自己最大的成就,號稱亞洲最強海軍艦隊。可以說北洋水師就是李鴻章的命根子,清廷的命根子,籌建北洋水師每年可是花掉清政府很多銀子的),但是一直以來清政府的固步自封,閉關鎖國,封建腐敗才是導致這一戰爭失敗最主要的原因。


歷史上記載李鴻章前往談判的細節,事無鉅細一一都要向朝廷彙報,他自己本人也盡最大的努力和日方談判降低賠償要求,能不割地就不割地,能少賠款就少賠款。可是清國作為戰敗國,日方就是不肯讓步,談判一度陷入僵局。日方在日本國和李鴻章一邊進行著談判,一邊在清國的大門前繼續虛張聲勢施加著軍事壓力,好讓清廷的當權者多少感到焦慮,想迫使清廷皇帝發電文催促李鴻章談判好條約,速與簽訂。

1895年的一天,李鴻章在日本國談判會後返回酒店的途中遭遇刺客襲擊,面部中槍,幸好沒有擊中要害,隨行醫生及時實施了救助,使李鴻章的傷害降到最小。這起轟動中外的事件也引起了各國列強的強烈譴責,最終招致英國、法國、俄國、德國等國的強行介入干涉和調解,中日的談判一度陷入僵局。

日方高層對這起突發事件很是憤怒,迫於列強壓力,也恐李鴻章會一怒之下回國,談判若是不成一直拖下去,他們在清國的日本海軍和陸軍每天的開銷耗下去的話只會對他們日本國不利,於是降低了條約的賠償要求,賠款由3億白銀降至2億兩,縮小遼東半島國土的割讓範圍,但是臺灣全島以及澎湖列島無論李鴻章再怎麼爭論談判就是不肯讓步。最終李鴻章迫於清廷當權者們的壓力接受了修改後的《馬關條約》!由此開啟了列強瓜分中國的“熱潮”!


有篇故事


不是甘心籤,很不甘心,無奈罷了。

在甲午戰爭期間,因是清政府提出求和,日本甚是狂傲,不僅張開血盆大口欲狠狠敲中國一筆,還嫌中方所派全權大臣張蔭桓邵友濂級別不夠,要求清廷派恭親王或李鴻章為全權大臣。這種擦屁股的事恭親王當然不能去,只能是李鴻章了。可以說,談判未開始,大清在氣勢上已經輸了。

李鴻章到馬關後,要求日本在開談之前,先行停戰,日方表面上同意停戰,但提出了包括佔守大沽、天津、山海關及所有城堡,駐守清軍將槍械等交由日軍暫管,天津山海關間的鐵路交由日軍管理,清政府承擔停戰期間日軍的費用等苛刻條件,分明就是不停戰,談著看。後來李鴻章不幸遇刺,日本在國際上沒臉,不好意思了,才同意暫行停戰的。

對於議和,日方提出的和約底稿不僅要求割讓遼東半島、臺灣全島、澎湖列島,賠款庫平銀三億兩,還提出了多條遠超歐美列強的特殊權利要求。李鴻章一方面電告總理衙門請國內拿主意,一方面予以辯駁。對於割地,李鴻章指出,日本開戰時曾公告各國,所爭者朝鮮自主而已,不貪中國之土地,希望日方不負初心。對於賠款,李鴻章指出,戰爭是日方挑起的,本不該中方賠償日本,雖然在美方調停之下,中方同意賠款,但也應該只賠中方不同意朝鮮自主之前的;縱然是全賠,李鴻章綜合日本官方數據、報章內容、伊藤博文在議院的講話等,估算出日本的戰爭費用不會超出一點五億元,扣除其所獲中國的兵船軍械等折價後更少,要價三億兩明顯不合理。對於日方提出的特殊權利要求,李鴻章也逐一辯駁。

日方全權談判代表、外務大臣陸奧宗光承認李鴻章的辯駁“筆意精到,仔細周詳”,知道憑講道理李鴻章不會屈從,遂決定不再講理,以實力相迫。

後經李鴻章多方力爭,日方將賠款降至兩萬萬兩,縮減了遼東半島的割讓範圍,權利要求也有所退讓,但態度異常強硬,不容李鴻章再辯,只能說同意還是不同意。

李鴻章將日方的條約終稿報告朝廷後,張之洞電阻和議,建議朝廷向英俄德諸國乞援,幫辦軍務宋慶也電請整軍再戰,朝廷令劉坤一王文韶定奪,但如此大事,二人焉敢做主?王文韶“不敢臆斷”,劉坤一主張持久戰,但同時表示,“惟有殫竭血誠,力任戰事,此外非敢所知”。

無奈之餘,清政府只好含淚簽約。只不過,清廷上下,沒有化眼淚為力量,而是化為了民族主義憤懣與激進政治情緒。欲速則不達,在救亡圖存的路上,開始了政治大躍進,彎道超車,破拖拉機漂移,結果車翻政亡矣。


端木賜香


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日本方代表伊藤博文、陸奧宗光,和清朝代表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的李鴻章日本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簽訂《馬關條約》,原名《馬關新約》。

當時日本取得甲午中日戰爭勝利後,佔領遼東半島的旅順,製造出旅順大屠殺,大約屠殺了兩萬人,日軍的直搗北京的“直隸平原作戰計劃”,旅順失守,讓慈禧太后害怕日軍真的會進攻京津地區,便不顧光緒皇帝等人的反對,指使奕訢委託田貝秘密向日本疏通。

後來李鴻章東渡日本,在此之前清政府已求和三次,其中兩次派使被拒並驅趕,這時清政府十分害怕戰爭繼續下去,為了求得停戰,決心不惜任何代價。李鴻章在日本談判時遇刺,左頰中彈,血染官服,當場昏厥。李鴻章命令將血衣保存下來,不要洗掉血跡。並不禁長嘆:“此血可以報國矣”。這場風波停息後,日本方面對清政府提出苛刻要求,並且要求中方三天內回覆,內容(即馬關條約):

  • 一·確認朝鮮獨立;
  • 二·中國向日本賠償軍費庫平銀三億兩;
  • 三·中國割讓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遼東半島給日本;
  • 四·中國向日本開放北京、沙市、重慶、蘇州、杭州、湘潭和梧州七處通商口岸;
  • 長江、西江、吳淞江及運河等內河航行權範圍;
  • 五·日本駐軍地點及所需軍費。
  • 腐朽的清政府則對日本提出的要求束手無策,幾番折騰後看見事情已無迴旋餘地,遂於4月14日電諭李鴻章:““原冀爭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無可商改,即遵前旨,與之定約”。最後,在1895年4月17日上午,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日本在馬關春帆樓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

經典影視片段分享


第一次接觸馬關條約是在初中的歷史課本上,我們知道是因為輸了甲午戰爭,才籤的條約。馬關條約對清政府的影響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為何還要籤,如果打不過日本,就一直打唄,就使勁耗唄,可是當時,大家應該瞭解當時的清政府論武器,以及當時的國情就算耗下去,我們也是輸,除了更多的百姓遭受戰爭之苦,而且清政府的利益得不到保證,如果一直打,輸了的話,清政府可就滅亡啦,所以清政府不會選擇給自己統治上帶來那麼大的威脅戰爭。所以選擇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


小七的溫暖


在《馬關條約》簽訂之前,日本指名道姓只跟李鴻章一人談判,其中的“貓膩”只有李鴻章知道,因為李鴻章貪婪圖利、性格懦弱,且李鴻章及家族在日本有投資企業,有公司和投資,有“把柄”捏在日本人的手上,容易被要挾和脅迫。因此,日本人覺得李鴻章是最容易被“搞定”的最佳人選,按道理清朝政府是絕對不應該派李鴻章去談判的,按“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的邏輯,清政府按照敵國的要求派李鴻章去談判,是怯懦、愚蠢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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