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之差致華爲落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就在上個週末,一段兩年前的5G編碼投票往事忽然被刷屏。伴隨著“因為聯想站隊高通,最終導致華為以微弱差距輸了!”“中美為5G打得頭破血流,聯想卻投靠了美帝?!”等文章的出現,這段往事也在各大社交平臺不斷髮酵,演變成了一個輿情熱點,聯想也因此被扣上了“美帝良心”的高帽。


聯想冤嗎?當然!

在眾多的文章中,有一個關鍵信息極為重要,也就是聯想一票之差致使華為落敗。而在聯想與華為發表的聲明中,明確否認了這一點。直白一點說也就是,聯想的投票權遠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值錢。

筆者在諮詢相關專業人士後,試著還原這場投票事件。據瞭解,5G投票事件涉及的標準制定共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控制信道和數據信道的方案採用,第二個層次是長碼和短碼的方案採用。專業人士稱,這幾個方案的確定並不簡單,需要經過兩次會議中的三輪投票,所有成員彼此博弈妥協,才能得出最終結果。

讓時間回到2016年。為了確定最終結果,當年8月、10月和11月相繼舉行了三次3GPP會議,主要是針對5G增強移動寬帶(eMBB場景)信道編碼的技術標準選擇。其中,信道編碼分為數據編碼和控制編碼,而數據編碼又分為長碼和短碼。主流的兩大編碼標準LDPC(高通主導)、Polar(華為主導)。

好了,我們爭議的重點來了。數據編碼的“長碼”投票中,聯想和摩托羅拉的確投票給了LDPC,這是基於LDPC在性能上有技術優勢的考慮。

此外各廠商的投票權是以權重劃分,並非是一個廠商一票。所以,即便沒有聯想與摩托羅拉,其支持者也有包括愛立信、索尼、夏普、諾基亞、三星、英特爾、高通、富士通,都是權重比聯想高得多的大廠。反觀站隊“唯Polar”作為數據編碼的,僅僅只有主導者華為及海思。也就是說,就算聯想及摩托羅拉移動想要站隊華為,也無法改變最終結果。

隨後,在數據編碼的“短碼”投票中,聯想與摩托羅拉投票給Polar,但仍由於種種原因(包括廠商權重的因素),最終Polar還是輸給了LDPC。

最後,也就是曾讓中國人民沸騰的控制編碼投票,聯想同樣投票支持了華為主導的Polar碼。當然結果大家也都知道了,因為Polar的技術優勢,加上中國廠商的集體努力,自然是成功了。

一票之差致華為落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通過以上種種,我們不難發現,聯想並非謠言中所說的“一票之差致使華為落敗”。而5G作為未來10年全球信息通信技術的戰略制高點,其意義遠不是一句民族自豪感便能左右的,中國企業站隊其他廠商,也是基於技術、商業前景以及用戶利益的需求。

而在5G需要大合作的背景之下,華為與聯想卻被別有用心的人離間,可見其用心之險惡。惟願期盼5G時代早日來臨的我們,勿讓“民族自豪感”成為一場民粹主義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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