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書,早就應該加強釋理說法了

經常我們有時候,一個特別複雜的案子,法官三言兩語就把案子判了。說理部分幾乎沒有,有時候都沒法不知道這個法官的真實想法思路是怎麼樣。說的不好聽一點,確實是草率了,當然作為法律工作者,我們也理解,說多錯多,最好是少說點。但是,這次,最高院發文了,要求各級法院加強和規範裁判文書的釋法說理。以後如果法官開庭時打斷我們的發言,我覺得可以拿出此文告訴法官,我不說多一點,你怎麼寫判決?

具體見下圖,給大家瞭解一下。

裁判文書,早就應該加強釋理說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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