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聯動機制促執行

「执行攻坚」联动机制促执行

南華縣人民法院認真落實執行聯動工作要求,切實履行治理執行難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執行聯動機制對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推動作用,於近日成功執結一件涉特殊主體的執行案件。

2018年2月12日,劉某依據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向南華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張某償還欠款三萬餘元,南華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依法向被執行人張某發出執行通知書,限其7日內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張某拒不按期履行。執行人員查明被執行人張某系南華縣某單位職工後,按照《南華縣關於構建共同解決執行難聯動機制的實施方案》要求,於3月19日將被執行人張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具體情況向張某所在單位進行了通報,該單位主要領導表示將會按照執行聯動文件要求,儘快敦促張某履行生效裁判,之後,張某於3月22日全額履行了生效判決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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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接:為深入推動“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政協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執行工作新格局的進一步形成,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縣委政法委牽頭成立了“南華縣共同治理執行難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人民法院等三十家單位和部門為成員單位,制定印發了《關於構建共同解決執行難聯動機制的實施方案》,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會議、通報情況、研究解決共同治理執行難機制運行中出現的問題,指導、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開展好共同治理執行難的各項具體工作,以確保我縣“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各項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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